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星期二(3月30日)正式通过修改香港基本法有关香港特首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细则,立法会议席将改采“432”方案,地区直选席位数被压缩到只占20席。北京对香港选取立法会议员的过程掌握更大权力。
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修订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167票全票通过,3月31日生效。全国人大本月11日通过的一项决定修改香港的选举制度,将立法会议席从原来的70席增至90席,由选委会、功能组别和地区直选三个界别组成。修法后,选委会界别获得40席,“功能组别”30席,地区直选从此前的35席降低20席。
负责选出行政长官的选委会人数从1200人增至1500人,由工商、金融、专业界,基层、劳工和宗教界,立法会议员及地区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代表这5个界别构成,每个界别300人。区议会议员117全部取消。
修订还要求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特首、立法会议员和选委会委员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查委员会作出的资格确认决定不得提起诉讼。此外,选举委员会不再纳入区议员,并新增爱国爱港团体。
据香港电台报道,港区人大常委谭耀宗在表决后表示,这次方案的40、30、20的比例,能确保爱国爱港者进入立法会,并会让立法会在未来与特区政府“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和监督”,共同坚守“一国两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和《基本法》的规定。
针对中国全国人大的修法行动,美国3月16日宣布对24名中国和香港官员实施金融制裁,称他们的行动削弱了香港本应拥有的高度自治。
香港基本法附件一、二完成修订,外交部:香港将迎来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
微信公众号“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3月30日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案,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系统修改和完善,将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确保香港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充分反映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
此次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旨在循序渐进发展符合香港宪制秩序、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更好体现香港居民广泛、均衡的政治参与,更好兼顾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的利益,有利于提高特区治理效能,有利于维护香港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我们相信,新的特区选举制度将进一步改善香港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治和营商环境,香港将迎来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
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中国政府有决心、有信心维护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繁荣稳定,有决心、有信心继续贯彻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任何插手香港事务、对华施压的图谋都绝不会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