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鹿城区分局南郊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证据不足,无法对刘某某采取拘留措施,若陈女士提供其他证据,将进一步调查。
女子举报:术后遭医生助理猥亵 他深夜5次进入病房
据陈女士讲述,3月8日下午,其在温州艺星整形医院做了手臂吸脂手术,当天深夜10点至12点期间,医生助理刘某某5次进入病房,其中2次有护士陪同,3次为刘某某单独进入。陈女士称,只有最后一次是其主动按铃要求助理进入病房,“那个时候我已经报警了。”
“当时我身体不舒服,他是以要检查身体的理由进来的,”陈女士称,当晚10点多,刘某某第一次进入病房,为其注射了止痛药,随后自己昏睡了过去。刘某某第二次进入病房时,自己已部分恢复意识,“他就把生殖器掏出来,站到床边……”
“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被猥亵了)。”陈女士表示,猥亵发生后自己提出锁门睡觉,护士同意,但遭到刘某某拒绝,“说不可以,又以检查伤口为由来敲我的门,之后我就报警了。”
陈女士表示,据其了解,刘某某只是医生助手,或不具备为客户注射药物的资质。
涉事医院:医生助理确实多次进入病房,等待警方调查结果
3月10日下午,封面新闻从温州艺星整形医院了解到,陈女士于3月8日在该院接受吸脂手术。
该院一名工作人员称,刘某某并非医生,“他只是助手,消毒和拆线的。”针对陈女士质疑刘某某不具备注射药物资质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病房内未安装监控,不了解具体发生了什么,“只是她(陈女士)说给她注射了什么东西,我们又没有看到。”
3月11日,涉事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刘某某确实多次进入病房,“监控是可以看到他有进去过,但是进去里面干什么,不能只凭陈女士的一面之词。”该工作人员表示,手术后陈女士曾多次按呼叫铃,护士也进去过四五次,“医院没有安排助理5次进入病房,但如果病人有特殊情况,助理去看一下,这些是有的。”
该工作人员称,已将病房外监控录像提交给警方,目前仍在等待警方调查结果,将上报集团,等调查清楚后才能采取措施。“一名是我们的员工,一名是我们的顾客,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能什么都没有调查清楚,我们就很含糊地跟她谈赔偿。”
派出所:证据不足无法采取措施
律师:可以质疑医生助理5次进入病房的合理性
10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南郊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证据不足,无法对刘某某采取拘留措施,若陈女士提供其他证据,将进一步调查。
“如果是出于治疗的需要多次出入,这个还能解释,如果根本没需要,那他就是很可疑的。”11日上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若刘某某确实5次进入病房,可质疑其行为的合理性。若刘某某确实有猥亵行为,可能构成治安处罚。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威表示,据目前公开信息,派出所无法取得确凿的证据来印证男方确实实施猥亵行为。从刑事法律规定上来讲,在仅有只有女方指控,男方没有承认的情况下,双方言辞证据的效力是相等的,必须有其他证据来佐证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