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想象一下,咬断的前提是接触,什么情况下两个人的舌头才能接触到呢?
那当然是要嘴碰嘴了。
两情相悦的才叫接吻,要是胡搅蛮缠一意孤行的就是强吻了。
事情是这么发生的。
7月18日晚上,釜山一位女大学生和朋友一起聚餐喝酒。
第二天早上8点半,女生喝醉后坐在路边。
就在这时,一名图谋不轨的30多岁男子驾车靠近女生,并趁机强行将女生拖至车上。
随后,男子开车载着女生驶向人迹罕至的山间小路。
汽车奔驰了一个小时后终于停下。
男子开始在车上对女生施暴,
当他强吻女生的时候,嘴里传来一阵剧痛。
原来喝醉后但还有意识的女生奋起反击,趁机咬断了男子的舌尖约3厘米。
恼羞成怒之下,男子开车带着女生来到警察局,控告女生对自己造成了伤害。
该男子狡辩称,明明是女生同意了上他的车,而且也允许和他发生性关系。
对此说法,女生予以明确的否认:
首先,向一名喝醉酒、意识模糊的人征求同意发生性关系,这本来就不合常理;
另外,要是真如男子所说,她事前同意了男子的行为,那怎么可能还会咬下男子的舌头呢?
当事双方各执一词,显然有人在说谎。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调取了男子车内的行车记录仪,真相随即曝光。
查阅案发现场的视频后,警方确认了男子在车内对女生施暴、意图性侵的事实。
那么还有个问题,女方在此期间咬断男方的舌头,会不会因“防卫过当”而被起诉呢?
事后警方与律师、有关专家共同商议,认为女生的反击行为有点过,
但是,根据韩国刑法第21条第3款规定:
就算防御行为超出了限度,但若是发生在夜间或在其他类似恐惧、惊慌这样心理处于不稳定状态的情况下,那么也不应受到惩罚。
所以最后的处理结果就是,女生不会因为自己的反击行为遭到起诉。
而被咬断舌头的男子被指控犯有强奸罪,将面临被起诉。
1965年,韩国也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案件,
不过当时遭遇性侵而咬断对方舌头的女子被判缓刑,施暴男子却被判无罪。
去年5月,已经年过七旬的受害女子向法院提出再审,却被驳回这一请求。
韩国媒体报道称,
最近这次韩国司法方面认定,
遭性侵女子咬断对方舌头属于正当防卫,可以说是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明明是想趁人醉酒后性侵,遭到反击后反而恶人先告状,
这最后的结果,也是罪有应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