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早前因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案,被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成,2020年12月被判入狱10个月。



周庭(中)被判囚10个月,曾申请保释被拒绝。(AP)


据“香港01”2月16日报道,周庭脸书(Facebook)专页发文指,新年期间有朋友去了探访周庭,她说起最近的生活主要是看书、听电台,及期待收信来解闷。她刚刚看完《挪威的森林》,之后也想继续看村上春树和东野圭吾的书。

周庭对大家的关心表示感谢,又称在狱中其精神和身体状况都吃不消,希望6月出狱后可暂时调养身体,有休息的空间。

2020年12月2日,周庭因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事件,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被判入狱10个月。周庭闻判即抹泪,并在犯人栏内痛哭。

周庭早前承认的案情显示,大批示威者于2019年6月21日早上,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外聚集。期间,包括周庭在内的400名示威者在夏悫道聚集,期间周庭曾高叫口号并走向湾仔警察总部,在警察总部的主入口集结。

2020年12月16日,法官张慧玲就上述案件颁布判词指,裁判官恰当考虑了本案有关情节,本案案情非常严重,判处即时监禁,以儆效尤是正确的判刑。

据早前报道,与周庭同案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判囚13.5个月,前“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因“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罪成,判囚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