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爱莲原任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此次起诉书公布了其涉案细节。
起诉书称,许爱莲曾用名许艾莲,蒙古族,硕士研究生学历。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她有一个曾用名。
许爱莲因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于2020年6月5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同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拘留;2020年6月12日经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决定,同日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许爱莲资料图
2020年6月10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因案件疑难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7日。
关于涉嫌受贿罪,检察院起诉称: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许爱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伙同他人先后非法收受15名企业主、被管理对象、下属人民币373万元(以下未标明币种的均为人民币)、9万美元、股权100万股(价值146万元,分得58.4万元)、冬虫夏草含片6盒(价值17.4万元)、间充质干细胞注射费15万元。
其中,冬虫夏草含片、间充质干细胞注射费均为2013年至2015年许爱莲任职科左后旗期间,为某公司绿化工程及结算工程款提供帮助时所收。
关于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起诉书称:被告人许爱莲作为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290万元。
检察院认为,许爱莲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被告人许爱莲的刑事责任。根据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起诉书显示,许爱莲案的案卷材料多达八十一册。
许爱莲生于1971年7月,在内蒙古通辽市工作23年,曾任通辽市体育局局长、通辽市经信委主任,科左后旗旗长、党委书记等职。
2015年10月,她调任满洲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6年1月任市长。去年1月,她被责令辞去自治区人大代表职务。
去年6月,许爱莲被“双开”。通报称,许爱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亲属安排、调动工作;禁不住诱惑,甘于被“围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违规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背原则损公肥私,在工程项目承揽、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去年9月,呼和浩特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尚未有宣判信息。
许爱莲简历
许爱莲,1971年7月出生,蒙古族,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籍贯山东阳谷,出生地通辽市科尔沁区,在职研究生学历,内蒙古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1990.09-1992.07哲盟教育学院中文专业读书;
1992.07-1995.09原通辽市永清街道办事处妇联主任、团委书记;
1995.09-1999.12科尔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员、干教科副科长;(期间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
1999.12-2000.07科尔沁区委组织部干教科科长;
2000.07-2002.10科尔沁区团委书记;
2002.10-2003.12科尔沁区红星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期间2001年3月至2001年6月通辽市第二期中青班学习)
2003.12-2007.11科尔沁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2004年10月至2004年12月清华大学现代经济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
2007.11-2010.06科尔沁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2006年8月至2009年1月内蒙古党校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函授班学习)
2007年3月至2007年12月内蒙古广播电视局挂职任总编室副主任
2010.6-2010.07通辽市体育局党组书记;
2010.7-2012.05通辽市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2011年3月至2011年7月内蒙古党校第20期中青班学习)
2012.05-2012.06通辽市经信委党组书记;
2012.06-2013.01通辽市经信委主任、党组书记;
2013.01-2013.03科左后旗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代旗长;
2013.03-2015.01科左后旗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旗长;
2015.01-2015.10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党委书记;
2015.10-2016.01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6.01任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2020年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