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要过年了,
上海67岁的蔡先生
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上个月底,
他在斑马线上被一辆公交车撞伤,
不但没获得赔偿,
还倒赔了公交公司200元,
这是什么情况?
据蔡先生介绍:
1月30日下午,
蔡先生骑着非机动车从志丹路北侧
由北向南横穿志丹路,
想要进入对面的一个小区。
当时在人行横道线上
有一位老人正在过马路,
一辆公交车在路口处停了下来,
礼让老人过马路。
于是蔡先生骑着非机动车,
绕到公交车头前方的人行横道线附近,
试图穿越志丹路,
谁料到,公交车突然启动
不慎撞倒了蔡先生。
蔡先生
这条是志丹路横道线,我想左转到对面的小区去,公交车大概是停下来让另外一位过马路的老人,我想说,它既然停下来了那我就过去了嘛。我过马路时不知道为什么大巴车慢慢就动起来,最后哐地一下撞了过来,把我撞倒在地上。我看着司机,说你怎么这样开车,他说他没有看到。
蔡先生称,事故发生后,
公交车司机下车查看了情况,
提出当场私了,但蔡先生坚持报警解决。
交警到场后对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
判定蔡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并让蔡先生前去验伤。
蔡先生
警察说我骑助动车如果在人行横道线上应该要下来推行,不能骑。但是我觉得一般情况下十个骑车人里有九个骑车人不会下来推,都习惯了。这样看下来我的确是全责,之后他说让我2号到交警队去处理一下。
事故造成蔡先生的手部右腕
三角骨撕脱性骨折,
公交车前部受损、非机动车车尾部、
车头把手处部分碎裂。
而在电话采访中,
公交公司安全员则表示,
当时蔡先生是骑着电瓶车,
突然冲出,导致了事故发生,
蔡先生全责。
记者在现场看到,
事发路口设有人行横道线,
道路两侧有两个小区,
有许多行人与非机动车在此处过马路,
车流量较大。
而不少非机动车骑车人
在过马路时都没有下车推行,
也有少部分的行人及非机动车过马路时,
没有走在人行横道线上。
蔡先生在前去交警队处理时,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称,
公交车因撞击有所损坏,
蔡先生在事故中负全责,
因此需要蔡先生进行赔偿:
因为公交车修理费花掉了1000多元,
公交公司方面要求蔡先生承担这些修车费。
而蔡先生认为,是公交车撞了他,
手腕受伤、电瓶车受损,
自己的非机动车维修也要2百多元。
即使自己有违法行为,
但不少人习惯过马路不下车推行
或不走横道线,
自己竟然还要倒赔公交司的损失?!
不过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
蔡先生赔了公交公司200元,
与公交公司达成了和解。
事件发酵后,网友一片点赞:
罚的好!
其实,生活中类似蔡先生这样
骑车过马路时不下车推行的情况
还真不少见。
(2月9日)一位车主
给记者小宣发来
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
当天,车主路过浦东新区双桥路时
正常穿行一十字路口,
谁料前方人行横道线上
突然蹿出两辆自行车,
摇摇晃晃、不紧不慢地闯红灯,
非常危险。
幸好车主反应及时,刹车避让,
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更大胆的!
2月8日上午十点左右,
在杨高中路芳甸路交叉路口附近,
一辆非机动车突然从道路中央的
隔离绿化带前方蹿出,
向右前方行驶,
刚好处于司机的视觉盲点。
该非机动车驾驶员脚拖在了地上,
并且车前还载有一名幼童,
司机紧急刹车、及时避让,
才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生命只有一次,
一定要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千万不要闯红灯、随意穿行路口,
在过马路时,
应当在有红绿灯
或者人行横道线的地方下车推行,
以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