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但是这个尊老,尊的是有德有礼的老人,而不是倚老卖老,做出为非作歹的事情的老人。

2021年1月12日,中国检察网公示了一份起诉书,这份起诉书中披露了山西朔州市山阴县的一起恶劣的强奸案。





被告人白某甲,现年61岁,山西山阴人。

据悉,在2020年8月22日晚上九点,白某甲正在家中宴请村民们吃饭。过了不久,白某甲喝得醉醺醺的,送走了村民们。随后,白某甲让其儿子去南房与其母亲陈某某休息,而他,则在当晚11点左右,进入了儿媳妇赵女士的房间。赵女士是一名残疾人,独自居住在正房的西屋。



进房后,白某甲脱掉自己的衣物,上炕想要对赵女士实施强奸,而赵女士在发现白某甲后,拼命进行反抗,期间白某甲抱住赵女士不让其反抗,赵女士用牙咬伤白某甲胳膊,之后白某甲抱上衣服逃离现场。

经检察院审理,认定白某甲的行为严重触犯国家刑法,应当以强奸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



白某甲在酒后的恶劣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还违背了社会公德。身为公公,应当对后辈爱护有加,而白某甲的行径却是让人难以接受。无论是从道德层面或是从法律层面来说,白某甲的行为,性质都极其恶劣。这样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家庭的和睦,还对赵女士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如今,白某甲只能接受法律最严厉的惩处,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