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校园欺凌,敲诈勒索”

 

盛天逸的生命定格在15岁,还没来得及考试,他的中考照片就成了遗照。

2020年5月7日,南通市小海中学14岁的范军(化名)与盛天逸发生矛盾,后伙同19岁的社会人员蔡伟(化名),将其殴打致死。

事发后,母亲葛玉英才了解了盛天逸的校园圈子——他曾多次转账给凶手范军。事发前,范军原本要打一名初一男生,盛天逸得知后,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将消息传了出去,此举惹怒凶手,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6月10日,经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范军和蔡伟被逮捕。据了解,该案将于2021年1月18日开庭,葛玉英称,两名凶手家属至今未出面,“希望他们能被顶格处罚,还我儿子一个公道。”

 

休学不久被殴打致死


在葛玉英的记忆里,儿子盛天逸是个乖巧懂事的小暖男,12岁就知道心疼母亲,常常帮她刷碗做饭;收到红包时,他总是不忘说声“谢谢妈妈”;每年过生日,他也会惦记“再过多少天该给妈妈过了”。

先前,葛玉英和丈夫常年外出做生意,盛天逸也随之到外地读书,日子看上去简简单单。2019年9月,因为需要回原籍参加中考,葛玉英才带着儿子回到老家。

转学至南通市小海中学后,在葛玉英看来,儿子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他很少提及成绩以外的学校经历。

疫情之后,为了上网课,葛玉英给儿子配了一部手机。年后的那段时间,除了刷手机,盛天逸总是抱怨待着无聊,又或念叨何时开学,这让她很欣慰,以为儿子贪上了学习。

但开学后不久,盛天逸又表露出厌学心态。葛玉英记得,2020年4月,儿子向她提出不想去上课。原本想要劝说,但儿子却说上课听不懂,只有初中学历的葛玉英自知无法帮忙,便顺从了孩子。

期间,盛天逸到小区附近的理发店当起了学徒。这让葛玉英欣慰,一家人还设想,或许以后他可以开家理发店维持生计。但他们没料想到悲剧很快便发生。

5月7日早上,葛玉英照常去工厂上班,按照要求,儿子原本要到校参加模拟考试。但到中午时 ,她才发现班主任曾发过消息,问及儿子为何没去学校。

当天下午六点多,葛玉英再次收到了班主任的消息,这次不是因为盛天逸缺考,而是他在海尚佳园西区附近的树林里出了事。

 



图片来源:被害人母亲微博截图

在事发地,葛玉英没有看到儿子,小海镇卫生院的大门也紧闭。门卫告诉她,盛天逸已被转至瑞慈医院,“说送来的时候就看着不行了,脸色铁青像是死了。”

警方出具的法医鉴定通知书显示,盛天逸系头面部遭受钝性暴力作用致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事发后,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通报称,14岁的范军因和盛天逸有矛盾,后伙同19岁的蔡伟对盛进行殴打并致其受伤,两名嫌犯已被刑事拘留。

 

家属称因制止校园暴力惹祸端

葛玉英难以想象,两个不足20岁的少年为何会下如此毒手。

在盛天逸去世后,葛玉英通过翻看手机才发现,儿子因为劝阻校园欺凌才“惹了事”。

葛玉英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事发前,凶手范军与一名初一男生发生口角,并声称要约架,为了保护这名低年级学生,盛天逸对范军进行了劝说,劝说无效后,盛将范军打人的消息传了出去。

盛天逸的QQ聊天记录显示,5月6日晚,范军称要和他约架,“给你机会叫人,不叫人你等着被我打死。你知道吗,对我最好的哥跟我断了,你知道我**多难受吗,你等着吧。”

 



图片来源:受访人提供

这段聊天记录中,盛天逸曾回复“我不叫人”、“你打我不需要理由?”,范则告诉他,“想打你需要理由?”

根据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5月6日晚,范军和盛天逸在微信群表示,欲教训该校初一年级某男生,后盛天逸将此信息告知了两人的朋友胡某,引起胡某对范军的不满,范军遂对其怀恨在心欲予报复。

葛玉英对此提出异议。她认为,儿子告诉胡某的目的,只是希望胡可以劝阻范军,胡对此并未表示不满,反而告诉范不要去惹事。“我儿的行为是完全没有挑拨关系、制造矛盾的意思,而是基于对范的关心、好心,阻止了另一场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

 



图片来源:受访人提供

起诉书还显示:7日17时40分许,范军放学后至理发店找盛天逸,后在店门外遇蔡伟,其表示愿意帮助范军教训盛,范军表示同意。后蔡、范两人将盛天逸从理发店叫出,并带至附近的小树林中。两人先后用脚踢盛天逸,范用手搂住盛的脖子往下摁,欲将其摔倒,蔡从后面用拳头连续猛击盛的头部,致其受伤倒地。范用脚踢盛的身体,见其失去知觉,两人同他人一起将盛送往卫生院抢救。

同样,葛玉英也不认同这一说法。“他们打到我儿子不动了,才离开现场,临走前还补踹了一脚,以为我儿在装死,还和围观的女生炫耀说,我儿子不禁打”,葛玉英说,在场的学生告诉她,是围观的两名男生将盛天逸抱起来,夹在两人的电瓶车中间,将其送往小海镇卫生院。

12月29日,中国新闻周刊就此事联系围观学生及盛天逸打工的理发店,均被拒绝接受采访。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范军、蔡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范军、蔡伟共同故意殴打他人致人死亡,且在犯罪过程中均起主要作用,系共同犯罪,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另外,检察院还表示,范军、蔡伟犯罪后,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范军犯罪时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根据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起诉书的认定明显错误,严重与事实不符”,葛玉英向法院和检察院递交的申诉书还提到,卫生院当值门卫讲述就医经过时,院门口有六个人同时听到“我儿被两男生夹在电瓶车中间进来,凶手间隔段时间尾随而来”,且谎称体育课上摔晕了才送来,医务人员见情况不符,故同时报110、120并把院门关上。

 

受害少年曾多次给凶手转账

儿子去世后,葛玉英和丈夫的生活仿佛失重,更不知往后的日子该如何过。她辞去了工作,大部分时间窝在家里,捧着儿子的视频和照片流泪。电话中,葛玉英的声音嘶哑,因为哭得太久,声带严重受损。

在翻看儿子的手机时,夫妻两人还发现,早在2020年1月起,盛天逸通过扫二维码付款,多次转账给凶手范军,金额在十元至上百元不等。盛去世后,一位同学还在QQ上发消息:“我求求你,我求求你回我,你五百块钱还在cjh那,你就这么不要了?”

葛玉英想起,2020年后,盛天逸将近3000元的零花钱和压岁钱转到了手机里,事后已经所剩无几。5月初,家里还少了2000元的现金,一番盘问后,儿子承认了拿钱的事实,并向他们解释,为了出门方便,所以拿钱和朋友买了一辆电动车,至于朋友是谁、电动车在哪,他却说不上来。

她怀疑,儿子厌学并非听不懂课,很有可能受到范军等人的胁迫,且大部分钱财很可能都给了范军一伙。“校内学生勾结社会大哥向学生借钱,我觉得这个就是校园欺凌,敲诈勒索”,葛玉英在社交平台写道。

 



图片来源:被害人母亲微博截图

但她似乎并不了解暖心儿子的另一面。据新京报报道,盛天逸对一个“哥”说,在一次上网课时,有同学无缘无故骂了自己,这让他很烦,所以离开学校“混社会”。报道还提到,有学生称,因为抽烟,盛天逸也被同学疏远。

这也成为葛玉英自责的地方,她觉得,自己对儿子的了解太少,没能及时疏导遇到问题的儿子。

盛天逸去世后,校园暴力再次成为关注点。对此,当地教育局回应媒体称,事件发生在校外,且盛天逸已休学,因此与学校关系不大。出于人道主义,校方向家属赔偿3万元。

葛玉英认为,学校管理也存在漏洞,如果及时关注到校园欺凌,或许会避免悲剧发生。

但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称,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具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应在职责范围内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人身伤害。“但是该伤害事件发生于校外,学校已尽到合理的防范义务且无不当行为,无法预见伤害事件发生,故无需承担责任”。

不过,付建提到,盛天逸之前多次被14岁的凶手勒索财物,是在量刑环节作为量刑情节考虑的因素。

12月25日,葛玉英收到法院传票,该案将于2021年1月18日开庭。她在社交平台称,希望法院判处19岁的蔡伟死刑,并对14岁的范军判处无期徒刑,“案发至今,凶手的亲属没有出面,没有垫付赔偿,也从未表示任何歉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付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就目前的信息来看,范军、蔡伟两人满足自首的情节。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付建认为,范军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可能性很小,而蔡伟虽然具备刑事责任年龄,但因其具有自首情节,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也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