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香港,被拘留在中国大陆的活动人士的亲属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 MIGUEL CANDELA/EPA, VIA SHUTTERSTOCK
香港——周三,在中共对试图挑战其统治的民运人士发起的最新攻势中,一群在试图乘快艇逃离香港时被中国大陆官员逮捕的香港抗议者被内地一家法院判刑。
八名抗议者被指控偷越边境罪,被判监禁七个月。另外两名被指控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邓棨然和乔映瑜分别获刑三年和两年,这是更为严重的罪行。
这些抗议者还被处以罚金1万至2万元不等。
据深圳检察官周三发布的声明,另有两名被捕时未成年的人士在一次闭门听证中认罪,他们未被起诉。这些活动人士被拘押在深圳。香港警方周三表示,他们将从大陆当局那里收押这两名未具名的被告。
8月,这12名抗议者在试图逃往台湾时,在香港海岸东南约70公里处被中国海岸警卫队抓获。最近几个月,许多反对北京的香港人都在台湾寻求庇护,特别是在中央政府于6月对香港实施了严厉的新国安法之后,许多人认为新国安法抑制了香港宝贵的公民自由。
被捕的抗议者之一李宇轩在逃离时正接受新国安法的调查。
这12名活动人士的案子——由于他们年龄在17岁至33岁之间,被许多在香港的支持者称为“香港青年”——象征着许多反政府抗议者对中央政府继续干涉香港的担忧。作为前英国殖民地的香港,在1997年被归还给中国时,曾获得承诺将保持50年相对的自治权。
一个代表亲属的团体说,由于被拘留者在中国大陆被扣留和受审,他们被拒绝与亲属选择的律师接触。直到本月初,即被捕后三个多月,他们也未被指控任何罪名。
周三在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进一步暴露了不透明的内地法律体系与香港体系之间的区别,后者遵循普通法原则。
据家人说,为期两天的庭审中,没有被告的亲属在场,尽管深圳法院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一些被告的亲属参加了审判。他们仅在开庭三天前才收到通知。
即使家人和一些外国外交官提出要求,审判也没有对观察人士开放。(据深圳官员表示,法庭已坐满。)
根据中国官方新闻媒体的报道,10名抗议者当庭表示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亲属团体在周一开庭审理后的一份声明中说,法院的诉讼是“是赤裸裸的政治逼害”。
“这段日子以来,家属早已承受极大痛苦,”声明说。“所求的亦只是希望子女能够安然无恙,早日回港团聚。”
此案还引起了海外政府的谴责,这些政府对中国镇压香港持批评态度。美国驻华使馆发言人呼吁“立即释放”这些活动人士,并在周一发表声明说,“他们所谓的‘罪行’是为了逃避暴政。”
欧盟一名发言人表示,这些被告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没有得到尊重”。英国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Dominic Raab)表示,中国应“坚持法治,以公正透明的方式进行审判”。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说,美国应当“立即停止借香港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立即停止干涉中国司法主权”。
香港当局也起诉了抗议者。周二,即10名快艇活动人士被判刑的前一天,一名19岁的学生活动人士钟翰林因非法集会和侮辱国旗而被判入狱四个月。
12送中案10人判入狱三年至七个月两未成年交香港处理
12名港人被控非法越境大陆一案,深圳盐田法院30日早上10时30分开庭宣判,两名自愿认罪的未成年者获不起诉决定并于30日早上移交香港警方处理(见图),余下10人其中被控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邓棨然和乔映瑜分别被判入狱3年及2年,其余被控偷渡越境罪的8人被判7个月。
上述12人今年8月坐船企图前赴台湾,怀疑误闯大陆水域遭到广东海警截获,并带到深圳盐田派出所扣留一直至今4个月,期间家属及家属自行聘雇的律师统统不获准探监。据了解,部分人士涉及反修例暴动罪。
两名在今早已经移交香港警方的未成年人廖子文和黄临福,目前据称已在天水围警署,而因疫情关系,两人将送往隔离营,随后会就在港涉及的案件上庭。
盐田法院今早门外有多辆公安车和多名警员戒备。法院公布,对邓棨然等10人组织偷越边境、偷越边境案公开宣判,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判处邓棨然入狱3年,罚款2万元人民币(下同),判处乔映瑜判囚2年,罚款1.5万元;以偷越边境罪判处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判囚7个月,罚款1万元。
法院通告透露案情指,2020年8月,邓棨然、乔映瑜根据他人安排,策划组织多人从香港偷渡至台湾,并由邓棨然购买偷渡船只。8月23日凌晨,邓棨然、乔映瑜分别联络郑子豪、张铭裕、张俊富、严文谦、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以及廖子文、黄临福(按不起诉处理),在西贡布袋澳码头会合,共同乘坐邓棨然驾驶的船只,企图偷渡台湾。8时许,偷渡船只在广东省管辖海域被深圳海警局查获,邓棨然等人被拘留,同年9月30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法院认为,邓棨然、乔映瑜组织他人偷越边境,人数众多,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违反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边境,情节严重,已构成偷越边境罪。归案后,邓棨然等10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各被告人和委托律师的辩护意见,邓棨然、乔映瑜是受他人组织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为从犯,可减轻处罚,郑子豪等8人可从轻处罚。
法院又透露,除香港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外,跟日前庭审一样,有被告人“家属”旁听案件的公开宣判。
深圳盐田区人民检察院通告,对自愿认罪认罚的未成年的黄临福、犯罪时未成年的廖子文,以偷越边境罪作出不起诉决定。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随后再发出通告指,黄临福及廖子文今日已被遣送出境。《苹果》今早致电深圳湾口岸,接听职员表示未有收到有关移交港人的消息。香港警方发新闻稿表示,即将接收“由内地执法机关送回两名疑犯”,并于中午12时见记者。
前日,法院原称以视像方式开审,闭门聆讯,下午却改称案件依法公开审理,惟法院职员后来表示,当日旁听席已满,多国亦派代表到法院,但不准进入。至傍晚6时半,法院宣布会择期宣判,更指有“家属”旁听,但家属称没有人能够到庭旁听。
案件审结后,法院指出,听取10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涉嫌偷越边境犯罪的辩护意见,并听取了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控辩意见后,邓棨然、乔映瑜等10人当庭表示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包括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曾在港被捕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
欧盟表明关注事件,指审判并非公开进行,外交代表和家庭不能听审,各被告亦不能选择代表律师,呼吁中国当局确保程序公义和正当法律程序,立即释放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