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前不久晚上发生的事,杭州萧山区新塘派出所当晚的出警人员仍记忆犹新。
12月22日,杭州萧山警方公布了这个案子,更想通过案子提醒大家,酒千万别喝多。
突然上车的醉酒陌生女子
对着他拳打脚踢
12月11日22时许,萧山的董先生将朋友送回住处,车刚停稳,一女子突然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直接坐了进来:“快!把我送到XX去!”
董先生一头雾水,“你弄错了,我这不是网约车。”
“让你开就开啊,快开车!”女子一说话,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坏了,看来是喝多了!董先生心想,但还是好言相劝“我这不是网约车啊,你要打车的话可以打出租车……”
还没等董先生话说完,女子就在车里直跺脚,对董先生拳打脚踢,还抓伤了董先生的脖子。
无奈之下董先生只好报警。
董先生向警方讲述经过
她抬起高跟鞋就踹
还对民警使出“绝招”
接警后,新塘派出所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此时,女子已从董先生车上下来,坐到了一辆出租车的副驾驶位置,正当民辅警向董先生了解事情经过时,女子突然使劲推开副驾驶车门,两次撞向警员。
“小心一点,这样开门都撞到人了。”
“我撞到你又怎么样?我踹你又怎么样?”女子非但没有对警员道歉,还用高跟鞋连踹他的膝盖。
“你太牛了嗷!”
“我当然牛啊!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啊?”
“来,先下来……”
女子接下来的动作更是令人震惊,只见她一“运功”,突然使出“降龙十八掌”,一掌推过来,警员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并将其从车中拉出牢牢控制住。
“敢对我这样?你知道我是谁吗?你去问问我是谁!放开我!你不想活了?”
见女子情绪激动,民辅警只能先将女子带上警车试图让其冷静,并立即送往医院醒酒。
民警在现场执法
喝酒喝到断片
“英姐”这回真的太后悔了
经查,醉酒女子王某英(化姓,43岁)系一服装店主,平日里大家都叫她“英姐”。
当天晚上,“英姐”和几个小姐妹聚餐,喝了4、5两高度的土烧,后面又喝了点啤酒,此时她已经不胜酒力,一直到9点多,大家各回各家,没想到,走出土菜馆一吹冷风,“英姐”的酒劲直接上头了。
王某英在审讯室内
“当时真的是喝断片了,平时我酒量也不好的。”
“昨天因为自己开店生意不太好,心情也很烦,所以就多喝了一点。”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在医院,警察说我酒喝多打了人,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酒醒后,王某英很后悔很后悔。
目前,王某英因殴打他人,被萧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200元。
法律链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
酒后滋事不可取,配合民警执法更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公安机关对袭警、辱警行为持高度重视和零容忍的态度,阻碍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