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报,检察院以被告邓棨然丶乔映瑜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郑子豪丶严文谦丶张铭裕丶张俊富丶黄伟然丶李子贤丶李宇轩丶郭子麟等8人涉嫌“偷越边境罪”,向法院提公诉。对另外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即17岁廖子文及16岁黄临福,检察院称将择日举行不公开听证,并依法作决定。
家属提出四大诉求
12港人关注组同日发表声明,向深圳当局提出四大诉求:1. 向家属提供起诉书;2. 由家属委托律师面见及代表12港人,并参与辩护过程;3. 要求法院公开审讯;4. 要求提早通知家属审讯日期,并在毋须隔离14天的情况下让家属入境深圳到庭旁听。
声明表示,当局一直以被告已自行委托律师为由,拒绝家属委托律师的会面及辩护要求,唯家属无法相信由当局指定的“官派律师”会以当事人利益为首要,深恐他们会唯官方之命是从,作出不利于12港人的辩护。
黄伟然母亲对《明报》说,自己从新闻得悉儿子被起诉后,马上致电官派律师但不得要领。她希望儿子获公平审讯,可由属意的律师辩护,又表示“我真的很想念儿子,很想上去见他一面”。
英国伦敦民众10月24日举办集会,声援12名被关押在中国的港人及其家属,并要求北京立即释放这12人
家属接获“家书”要求代认罪
数月来,12港人的家属及代表律师均无法接触当事人,深圳当局称被拘留者已委托“官派律师”。其后多名自称“代表律师”开始联络家属,表示已探访当事人,但家属指他们言辞闪缩,连名字也拒绝提供。
11月底,7人的家属突然接获“亲笔信”,均称生活很好丶着家人毋须担心,但内容和格式大同小异,信中更出现简体字及内地用词,引起外界质疑。至12月初,再有家属收到“家书”或自称律师的来电,要求他们代为承认被扣子女在港的控罪。
12名香港青年都是“反送中”支持者,在港所涉罪名包括暴动罪丶藏有武器等,其中“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
12人今年8月23日乘坐快艇前往台湾,在香港东南方水域被广东海警截获并押到深圳。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其后通报,姓邓及姓乔2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被捕,另外10人涉嫌偷越边境罪被捕。
根据内地刑法,偷越边境罪情节严重的可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可判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严重,刑期可由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