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珠海有关部门通报了一起发生在辖区工地内的强奸案,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某(四川大英县人,1968年生)在其工作的工地内多次对该工地的一位电梯操作员华某实施强奸,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每次作案前后都会以各种理由向华某转账100元、200元、500元金额不等的红包,并以杀害以及散播“华某卖淫”搞坏名声等手段威胁华某防止其报警。



据了解李某首次作案是在2021年5月19日,当时李某主动添加华某微信,当天中午李某以大家辛苦买水为由向华某转账200元。事后李某来到华某所在的3号电梯并要求华某将自己送至13楼,当电梯升至13楼时,李某向华某提出发生关系的要求被华某拒绝,随后李某不顾华某反抗,将华某拖至楼梯口强行于华某发生关系,事后李某向华某转账500元并威胁华某不准报警。



两天之后李某见华某没有报警,于是以赔礼道歉为由再次找到华某,在此期间李某发给华某一个百元红包,待华某收下红包后李某故伎重施,再次要求华某送自己到13楼休息。当电梯到达13楼时,李某再次提出了发生性关系的要求,被华某拒绝后,李某趁无人之际再次将华某拖至楼梯口强行与华某发生关系,事后李某再次以同样的理由威胁华某不准报警。



事发两天之后华某自觉收李某的钱非常肮脏,于是将此前李某转账的500元退回给了李某,并将李某从微信好友中删除。6月10日李某再次来到华某操作的电梯处并要求前往13楼,在电梯运行过程中李某再次提出要发生性关系,这次华某利用水瓶、铁棍强烈反抗并用手机拍下视频取证,随后华某向周围同事呼救,最终李某给附近工友控制,待民警到场后将李某抓获归案。



据了解案发后被害人华某出现失眠、头痛、胸闷、恶心等不适症状,同年6月27日被珠海白云康复医院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目前李某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相信迎接李某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对此有网友表示女性在受到侵犯之后一定要及时勇敢地站出来,忍气吞声只会招来二次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