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


随着女孩的一声呼喊,一头狼从草原中冲了出来,径直钻进女孩的怀中。


女孩怜惜地摸了摸狼的头,眼神中有止不住的温情。



在大多数人看来,野外的狼是凶狠暴戾的动物,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与人类共存。


但是眼前的一人一狼,相处却无比和谐,仿佛他们的融洽是理所当然。


这位女孩叫李微漪,被称为“中国第一狼女”,独自照顾小狼,甚至把它当“儿子”养。


她赋予了独狼第二次生命,还给了它自由和野性,一人一狼的羁绊,已经深深地烙印在心中。


他们之间,又发生了哪些感人肺腑的故事呢?


一切,还要从2012年开始说起。



“狼王,特别大,两个人扛都扛不住。”


“当时是用大炮把它给震晕了,跑的时候被夹子给夹住了。”


“狼王也是心狠,直接用嘴把自己的腿给咬断了。”


但是断了腿的狼,怎么可能跑得过人呢?纵使它再狡猾,还是被牧民给抓住了。


“喏!”牧民拿着一只狼的断腿说道。


“这就是那匹狼的脚杆子。”



“狼王死了后,那匹母狼也不愿意独活。”


“在咬死十几只羊之后,自己吃下有毒的肉,被毒死了。”


“后来找到狼窝,在里面发现几匹小狼,都被牧民给带走了。”


李微漪听完牧民的讲述后,觉得狼王夫妇实在是有些可怜。


于是她问牧民:“那些被带走的小狼,它们去哪了?”


跟着牧民的指示,李微漪找到了那几匹小狼,遗憾的是,它们死的死,跑得跑,最后只剩下一匹小狼。


它十分怕人,看到有人来后,跑到石头缝里躲了起来,李微漪看到它时,它正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多么可怜的小家伙。”


李微漪把它从地上抱起来,有些怜惜地抚摸着它的皮毛。


小狼也仿佛通人性一般,乖乖地趴在李微漪怀中,像个刚刚降生的婴儿。


李微漪冥冥之中感受到,自己和这匹小狼心意相通,一个大胆的想法从她心底冒了出来。


“我决定了,亦风!”李微漪看着自己的丈夫,眼神中闪过一丝坚毅。



“我决定收养这匹小狼,将它抚养长大!”


“你要想清楚,它是一匹狼!”亦风有些担忧地说道。


“狼怎么了,狼就不能救了?”李微漪对丈夫的说法嗤之以鼻。


“不是不能救,它长大了怎么办?”


“不说了不说了,救活再说吧,怎么也是个生命啊。”


就这样,这匹小狼就在李微漪的家中住了下来。


为了方便照顾小狼,夫妇两个还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格林。


作为一匹狼,格林从来就不是个安分的孩子。


看到肉的时候,它会猛地扑上去,骨子里的野性,在食物面前被体现得淋漓尽致。


李微漪带它出去遛弯,看到池塘中的鱼,它也会上去搅和一番。


结果鱼没捕到,自己倒成了落汤鸡。


不仅在外面,格林在家也不老实,经常咬坏家中的东西,电线、插座也难逃它的狼口。



这让李微漪非常担心,不是担心家具,而是担心格林不小心被电线电死。


为了改掉它的坏习惯,李微漪偷偷在电线上抹上了芥末。


格林咬的时候,被芥末辣得一阵酸爽,垂着尾巴躲到床底下,仿佛做错事的孩子。


自这之后,格林就彻底老实了,再也不乱咬家中的东西。


这就是“狼妈”李微漪的教育方式,她在用自己的方式教格林认识这个世界。


格林大概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会用电视的狼。


李微漪和亦风都不在家的时候,格林会打开电视,然后用遥控器调到自己喜欢的频道。


它最喜欢看的是人与自然,看到其他的狼嚎叫的时候,它也会跟着嚎叫起来。


此时李微漪还没意识到,格林是狼王的孩子,骨子里的野性,让它向往自由。


直到一件事情的发生,才让她明白过来,格林是想家了。



一天李微漪下班回家之后,发现格林不在家中,她问丈夫亦风,亦风也不知道格林去了哪里。


两个人发疯似的外出寻找,最终在一丛绿化带中发现了它。



它垂着尾巴瑟瑟发抖,就像李微漪刚刚发现它的时候一样,是那么的无助。


此时李微漪意识到,格林已经长大,它不属于城市,它应该有更为广阔的天地。


于是她联系了好几家动物园,想为格林找个家。


但是看着被圈养在铁笼子里,看到游客就摇尾乞求的狼,李微漪又有些于心不忍。


她希望格林能活得有尊严,而不是像一条被圈养的狗。


李微漪暗暗下定决心,她决定自己教格林生存技巧。


格林三个月大的时候,李微漪带着它回到了出生的地方:诺尔盖大草原。


回到家乡,格林仿佛解放了天性,看什么都是好奇的。


追赶兔子、驱赶羊群,但是它的动作太过笨拙,半天都没抓到一只。


“你怎么这么笨啊!”


李微漪又好气又好笑,决定亲自教它如何抓捕野兔。


“狡兔三窟,要堵住它的其他洞口,兔子没办法,只能从唯一的出口逃跑,到时候来个守株待兔。”



格林学得很快,没多长时间便实现了野兔自由。


李微漪非常欣慰,本以为在草原,格林解放天性后,会慢慢地恢复狩猎的本能。


却没想到之后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她的看法。


一次,李微漪得了非常严重的肺气肿,严重到不得不回到城市治疗的地步。


等到十几天后,李微漪病好回到草原后,眼前发生的一幕,让她目瞪口呆。


“汪!汪!汪!”


格林发出狗的叫声,和藏獒们打成一片,跟在他们屁股后面,仿若跟班


看着李微漪回来,格林猛地扑了上去,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好像一条讨好人的狗。


“你可是狼啊,学什么狗叫!”


李微漪气得抓起旁边的棍子就向格林扔过去,吓得格林“汪”的一声跑开了。


它不知道自己的主人怎么了,为什么刚回来,就对自己大打出手,它觉得很委屈。


“它现在天天和狗在一起,每天等着别人来喂,都快跑不起来了。”



牧民有些无可奈何地摊摊手道。


李微漪阴沉着脸,她觉得格林不能再跟狗生活在一起了,必须要让回到出生的地方。


“我要带着格林去找狼群!”


当李微漪第一次将想法告诉丈夫的时候,丈夫觉得她疯了。


“你知道狼群有多危险吗?”亦风望着李微漪,一字一字地说道。


“我知道!”李微漪看着格林,眼神中有说不出的坚毅。


“为了格林,我愿意冒这个险!”



曹原的前方是一片渡滩,被当地人称为狼渡滩,再远处则是狼山,狼群栖息的地方。


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跨过狼渡滩,来到狼山脚下。


这里白天温度低至零下15度,晚上则到了零下30度,且空气稀薄,含氧量只有平原的60%。


二人一狼一路寻找,终于在狼山脚下发现狼群的粪便。


有粪便就代表狼群一定会从这经过,亦风小心翼翼地将粪便装在兜里,还被李微漪嘲笑了一番。



“你装那东西干什么?”


“这不是为了提前让格林熟悉同伴的味道嘛!”


就这样,二人一狗在附近找了栋房子,住了下来。


晚上,他们在房子里休息,白天,则拿着望远镜,盯着远处的狼山,关注狼群的一举一动。


“快看,那是什么!”


一天,亦风用望远镜盯着前方,突然,他看到了什么,有些兴奋地拽李微漪胳膊。


“我看看。”


李微漪接过望远镜,向着前方看去,只见一头独狼,站在狼山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们。


“那匹狼发现格林了!”


李微漪扔下望远镜就往外跑。


“格林,赶紧过去,你的同伴来接你了!”



李微漪望着格林,有些依依不舍,但为了它的幸福着想,她只能这样做。


格林似是听懂了李微漪的话,依依不舍地走上狼山,回过头来不停地看着李微漪。


“走吧,去找你的同伴,不要再回来了!”


李微漪抹掉眼角的泪水,对着格林挥了挥手道。


格林发出一声狼嚎,之后跟着那匹狼,一转头消失在了狼山上。


“格林回到狼群,会不会被欺负啊。”


当天晚上,李微漪有些担忧地望着自己的丈夫,她有点想把格林接回来了。


却没想到还没等她行动,第二天一早,格林便一瘸一拐地回到了李微漪的住所。


“肯定是被那匹狼咬的。”



李微漪看着格林腿上的伤口,心疼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格林跟人类生活久了,狼群还没有完全信任他,所以把它赶回来了!”


李微漪怎么也想不到,跟她在一起,格林竟然遭到了狼群的“不公平”对待。


更令她想不到的是,危险还远远没有结束,更大的灾难正在向格林悄悄靠近。


第二天早上,李微漪刚刚帮格林包扎好伤口,一名牧民骑着马赶了过来。


“你的狼,咬死了我家的十几头羊,我要把它带走!”


牧民指着格林,有些气愤地说道,眼中闪烁的怒火,恨不得把它吃掉。


“格林咬死了你家的羊?”


李微漪有些疑惑地问道。


“你家不是养的牛吗?哪里跑出来的羊?”


“格林是狼山上的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无权带走!”


但牧民不听李微漪的解释,坚持要把格林带走,手里还拿着棍子,当头向着格林打去。


“格林,快跑,不要回头!”



格林对李微漪的话有些疑惑,但还是听了她的话,在棍子打在自己身上前,远远地跑来了。


此时李微漪意识到,无论如何,一定要让格林回到狼群中去。


“狼不是狗,一匹不怕人的狼,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在野外生存下去的。”



此时已经入了冬,狼群在狼王的号召下开始集结。


格林如果想要加入,一定要趁着狼群集结的时候,否则等到明年,狼群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接纳格林。


“狼群是不会要一匹成年的狼的,这个冬天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再次出发,他们不能再等了,必须主动出击,找到狼群的踪迹。


他们顺着水源,不断向上寻找,只要狼群要喝水,就一定能找到他们生活的痕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河流上游,他们终于找到了狼群的“粪场”。



“这里的粪便都是新鲜的,证明狼群还没有走远,亦风,你看什么呢?听到我说话了吗?”


此时亦风拿着望远镜目视前方,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对李微漪的话置若罔闻。


“是狼群,我看到了狼群!”


亦风呼喊出声,声音中有掩饰不住的惊喜。


李微漪赶紧拿着望远镜观看,视野中,好几匹狼集结在狼山上,正在向着一个方向跑去。


“格林,你的同伴在那里,赶紧呼唤他们!”


李微漪看着格林愣在当场,赶紧喊道。


格林看着李微漪,眼神中泛着异样的光芒,它知道此刻呼唤狼群,对它来说意味着什么。


它将永远失去李微漪和亦风这对狼妈、狼爸。


“格林,别愣着啊,狼群要跑远了,嗷呜——”



看着格林愣在当场,李微漪心中大急,学着狼的叫声,对前方的狼群发出呼喊。


听到声音,几匹狼立刻停住了脚步,有些疑惑地抬起头,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快去,格林,快去,到你的同伴身边去……”


李微漪俯下身子,不停地抚摸着格林,“滴答、滴答”,几滴清泪从她的脸颊滑落,滴在格林的身上。


格林的身体轻轻颤抖着,它在做激烈的思想斗争,到底是回到狼群中,还是永远留在李微漪身边。


“去吧格林,记住,你是一匹狼,你是自由的……”


李微漪的声音已经带着哭腔,嘴上说着让格林走,心中却是那么的不舍。


“妈妈再也见不到你了,走吧,回到你的同伴身边去。”


“嗷呜——”


格林发出一声狼哞,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去,即使野性如它,此时眼中也有晶莹闪烁。


“嗷呜——”



漫山遍野的狼群回应着,既是欢迎格林的归队,也是在送别李微漪夫妇。


之后一个月的时间,李微漪每天都会在梦中梦到格林。


“我忘不了它!”在丈夫的陪伴下,一个月后,李微漪再次进入草原。


商店中,店主正在展示他的“战利品”,一个用620个狼头皮制成的袍子。



“这得狩猎多少条狼才能做得出来!”


李微漪心中隐隐有些不安,她和丈夫亦风马不停蹄地赶到狼山脚下,见到了一群不速之客。


他们手里拿着猎枪,还有各种武器,正准备上山狩猎狼群。


此时一群狼正好从山上冲下来,它们围着牛群开围,享受着一顿难得的午餐。


“格林!”


在狼群中,李微漪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宝贝儿子”。


格林似有所感,抬起头来,与李微漪四目相对,眼神中有掩盖不住的惊喜。



一人一狼,相拥在一起,是那么的融洽,仿佛从来没有分开过一样。


很显然,狩猎的人也发现了狼群,正在向着它们的方向赶去。


“快跑,格林!狩猎的人来了,带着狼群赶紧跑!”


李微漪有些依依不舍地放开格林,时隔一个月,格林成熟了很多。


这次它没有犹豫,转身带着狼群,没过多久便消失在李微漪的视野中。


李微漪的眼中闪着泪花,她知道,这一次的分别,将会是永恒。


结尾


即使到了今天,狩猎野生动物,在某些地方依旧不是新鲜事。


沿街的特产商店中,狼皮、狼牙制成的工艺品,依旧在大摇大摆地售卖着。


据不完全统计,如今国内登记在册的野狼,仅仅只有2000头,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而大多数野狼被狩猎,并不是对人类造成了威胁,而是人的贪婪心在作祟。



在这样的环境下,李微漪和格林的故事就显得弥足珍贵。


一人一狼,在如今社会演绎着别样的格林童话,不仅有狼的感情在,人性的光辉也在熠熠生辉。


虽然之后,李微漪可能无法再跟格林再见了,但是在格林的心中,李微漪却成为永恒。


是这个有些不太一样的女人,教会了它狼生中最宝贵的两样东西:自由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