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山东情侣恋爱两年分手后,
男方俞先生将女方徐女士告上法庭,
要求女方归还恋爱期间所花费的96万元“彩礼”。
徐女士认为这些钱都是男方在恋爱期间自愿赠与,
并不属于彩礼,表示不会归还,态度十分强硬。
恋爱两年花费近百万元,俞先生和徐女士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感情经历?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法院最终会作何判决?
以金钱追爱
2018年,35岁的俞先生在杭州某会场上遇见了比自己小11岁的山东老乡徐女士。
徐女士容貌秀丽、身材窈窕,令他一见倾心。
两人交换联系方式后,俞先生立即对徐女士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他每天都给徐女士发消息,邀请她一起吃饭、娱乐,但徐女士都爱答不理。
其中缘由是徐女士认为两人之间的差距太大,
她外形条件优越,净身高170公分,
而俞先生只有165公分,比她矮了足足5公分,
两人站在一起根本不般配。
另一方面,徐女士本身对另一半的要求也很高,
不仅得是高富帅,还要对她温柔体贴。
因此,她对俞先生并没有一丝好感。
俞先生清楚自己的外在条件差,便尽可能地从其他方面来弥补不足,
开始在聊天中频繁给徐女士发红包、转账,也成功吸引了她的注意。
通过了解,徐女士得知俞先生是一位名下经营着几家公司的大老板;
而他这种死缠烂打又出手阔绰的霸总式追求,
任哪个女生都招架不住,徐女士渐渐对他有所改观。
2018年7月,俞先生一次性给徐女士转账11万元,
彻底感动了她,终于答应了俞先生的追求。
既然物质能打动所爱之人的芳心,俞先生必将持之以恒。
在两人恋爱的日子里,俞先生尽可能地满足徐女士的需求。
无论是她的生日,还是任何一个节假日,他的礼物和红包都不会缺席。
礼物必须是奢侈品牌鞋包、衣服、首饰,红包动辄几千上万——
5000、5200、6666、10000元,再附上甜蜜的文字说明:
“庆祝我家宝贝轻熟。”
“亲爱的节日快乐,想你。”
除此之外,俞先生日常哄徐女士开心要发红包,
就连让她给自己开个门也要转账一万表示奖励。
俞先生的大方,让徐女士的生活品质提高了档次,
出门在外,连走路时腰杆都挺直了不少。
随着徐女士的工作越来越忙,两人聚少离多,
看着女友一脸倦容,俞先生心疼地说:“你的工作又累,又赚不来几个钱,不如把工作辞了,
以后你的一切开销都由我来负责,你只管吃喝玩乐就行。”
这句“我养你”的话语,让徐女士感觉到自己仿佛就是那电影中的女主角,人生从此有了依靠。
她欣然地接受这个提议辞去工作,在俞先生的“羽翼”下,
过上了无需奋斗便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质生活。
12月,俞先生购买一辆价值40几万元的宝马汽车,
作为跨年礼物送给女友,并登记在她名下。
感动了徐女士,也让她体会到了被众多好友用羡慕的目光围绕的快感。
“这老俞可真是个阔气的好男人,一出手就送宝马!”
可她们不知道的是,俞先生之所以对徐女士出手如此阔绰、百般宠爱,
不仅仅是因为他爱徐女士,也希望可以和她结婚生子。
只是金钱能够买来一时的感动,却买不来一世的真情。
走不进婚姻就走上法庭
2020年10月,俞先生与徐女士结束了两年的恋爱关系。
俞先生一直都把徐女士当成未来的妻子,全心全意地付出照顾,
被分手后自然心有不甘,便要求徐女士归还所赠的宝马汽车。
一听,徐女士气愤地拒绝道:
“这辆车当初是你自己要送给我的,况且也登记在我名下,
哪还有要回去的道理,你不觉得这么做很丢人吗?”
徐女士强硬的态度就像一盆冰水,将两人还残留余温的感情彻底浇灭。
昔日情侣反目成仇,气愤难当的俞先生将徐女士告上法庭。
起诉书中,俞先生要求徐女士归还宝马汽车,
以及他这两年在徐女士身上所花销的费用,共计96万元。
而这笔款项被定义为“彩礼”。
收到起诉通知的那一刻,徐女士愣住了。
她不明白,两个人在一起时明明那么美好,
为什么分手以后还要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实在令她心寒至极,一见到俞先生便指责道:
“你真的是个奇葩!”
法庭上,徐女士出示两人之间的聊天和转账记录,
表明所有红包、转账,以及宝马汽车、奢侈品等等,
都是俞先生主动赠与她的节日礼物;
此外,两人恋爱期间并未谈及婚嫁,
双方家长也没见过面,“彩礼”一说根本不存在。
俞先生否定了徐女士的说法,
表示红包和转账大都是在徐女士的暗示下给出的,
而宝马车也是因为她说想要一辆车,他才为她购买;
还有在众多转账当中,额数最大的一笔11万元款项,
是在徐女士说她父亲想买一辆车,需要11万元的情况下所给。
“那时正在追她,为了表示真心,我就都给她转了。”
俞先生说,徐女士的这些行为都明显存在索要,
自己的付出也的确是心甘情愿,但都是附加结婚条件的赠与,
既然徐女士并不想与他走进婚姻,那这一切便不属于普通的赠与,
而是借款,所以他认为对方应当归还。
徐女士立即否认自己索要过,并提高分贝辩解道:
“那11万明明就是你说为了表达对我的爱意,代表一心一意的意思!”
俞先生荒唐一笑,“我也不是多有钱的人,表达个爱意要11万吗?”
对于徐女士否认彩礼存在的问题,俞先生也提供了两人的聊天记录证明。
2019年5月,两人的聊天记录显示,
俞先生称呼徐母为“丈母娘”时,得到了徐女士的默许;
而他询问徐女士,跟丈母娘见面吃饭应该要准备多少钱红包时,徐女士也给出了建议。
担心见面红包太少,俞先生还承诺以后提亲会准备足够的礼金。
“你要是没那个意思,当时为什么不回绝我,而是选择默许?”
不服判决再上诉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由于双方在恋爱期间,
俞先生是以结婚为目的给徐女士转账、购买宝马汽车,
而徐女士在接受时所表现的态度也显示她有结婚的想法,
因此这些转账和宝马汽车应当归属于彩礼;
但部分转账附带表达爱意的说明文字,不受法律保护;
故徐女士最终应向俞先生返还彩礼款和买车款共计86万元。
起诉主张退还96万元,判决下来却少了10万元,俞先生无奈地摇头叹气。
事实上,他给徐女士花的钱远远超过这96万元,
他没有锱铢必较,只是因为毕竟相恋一场,不想做得太绝;
而转账时之所以附带表达爱意的文字说明,
都是为了维护女方的自尊心,避免让她觉得他是在包养她。
“这无非就是用各种示爱的方式来给她找个转账的由头罢了。”
而这些由头,最夸张的就是5200元报销10杯奶茶。
什么样的奶茶一杯就需要520元?
俞先生所付出的一切都是奔着结婚而去的,
然而对方却只是想从他身上获取金钱利益;
所以即便官司赢了,法院未判还他主张的全部数额,
让他感觉自己还是输了,所亏损的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弥补。
不过,徐女士也同样不服判决,随即向法院提起上诉。
她始终认为,两个人在恋爱期间的一切花销都不该在分手后退还。
二审时,徐女士告诉法官,
恋爱这两年里,自己也并不是只会接受,不懂付出的人;
每回节假日,包括俞先生生日,
她都会大方地给俞先生发红包,精心准备礼物,
虽然金额没有他的大,但足以表达她对他的爱意。
同时,徐女士还出示了曾经给俞先生购买LV钱包的消费记录证明。
“我也是有付出的,这些我都让你还了吗?”
俞先生苦笑着回应道:
“LV钱包我连见都没见过,都不知道你送给哪个男人了。
从认识到现在,你总共就请我吃过一顿饭。”
在他看来,徐女士提供这些证明苍白又可笑。
为了得到法院的支持,徐女士还梨花带雨地控诉道:
“如果分手就要把他恋爱时付出的金钱归还,
那我两年的青春和贞洁他又该怎么赔,能用金钱衡量吗?”
俞先生反问道:“那我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又该怎么算?”
审理最后,法院宣布二审维持原判。
输了官司,徐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
表现得十分不甘,认为法院的判决并不公平。
“当初他就是图我长得好看,一直追我,
他身材比我矮,年纪又比我大那么多,
要不是他死缠烂打,又出手大方,我不可能跟他在一起!”
不过现在想想,她也有些后悔,
如果当初她能够和对方好好谈谈,两人也不至于闹到这个地步。
经过这一次事件,两人对待爱情的看法都发生了改变。
徐女士说:“以后贪恋爱我不会再轻易接受男方这么多的红包,现在谈恋爱都不敢谈了。”
而俞先生则说:“我现在非常不愿意相信女人,换作谁被这样骗一次都不会再相信爱情。”
法律是公平的,爱情也是。
两个人在一起,应当相互付出,
一味索取,最终必将得不偿失。
徐女士失去的不只是已经到手的金钱,还有一个真心爱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