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李亚鹏淡出演艺圈后转而经商,却因为投资房地产失利,在2015年跟投资公司发生纠纷,被对方要求还清高达人民币4000万元的债务,闹上法院。他在初审中败诉,之后提起上诉,但如今终审仍维持原判,必须归还本金和庞大利息。
▲李亚鹏债务官司败诉。
据《红星新闻》报导,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f院在6日对李亚鹏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亚鹏和哥哥李亚炜必须支付人民币4000万元的债款、上千万元利息和诉讼费用24万元。据悉,法院认为李亚鹏兄弟提出的证据不足,因此驳回上诉,债权方代理律师表示将会在近期申请强制执行。
▲李亚鹏投资房地产失利,欠下4000万巨债。
李亚鹏在2012年和北京泰禾友联投资公司签订合作案,一起开发一个位于云南的房地产项目,当时该公司投资人民币6000万元,约好3年期满后可收回4000万元。但后来李亚鹏未如期支付这笔款项,遭泰和友联提告,缠讼6年,一审被法院判决需还清债务,之后虽两度上诉,但这回终审仍维持原判,已无法再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