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方特邀作者九鱼亭


在多数人的印象中,纨绔子弟大多不务正业、不学无术,这些人仗着家中权势,在街市上飞扬跋扈、为非作歹,而有些时候,纨绔子弟中也会出个把人才,就比如我们今天的主人公:窦宪。


汉朝的主要政治力量分为三类,分别是皇帝和宗室、外戚、大臣,窦宪就是出自其中一方,外戚。外戚在汉朝常常是独占鳌头,两头都能到达极致,卫青、霍去病可以为汉朝立下举世战功,而王莽却直接改朝换代,取而代之。


之所有窦宪能出人头地,全靠他的妹妹窦氏。公元77年,窦氏入宫,汉章帝刘炟对其宠爱备至,第二年就被封为皇后,皇后的位置被确定后,窦家的地位马上水涨船高,其中最能折腾的就是这位窦宪。


一、嚣张跋扈,强买公主庄园


仗着皇后是自己亲妹妹,窦宪在洛阳街头可以学螃蟹,百无禁忌,文武百官都得躲着走,无人敢惹。人的欲望是无限的,窦宪也在追逐名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碰到了钉子。


毋庸置疑,窦宪的人品的确是人渣级别的,只要给他一点颜色,他马上就可以给你开个染坊。一次,窦宪发现了一片庄园,见景色宜人,他就想据为己有,不成想这庄园的主人却是沁水公主,窦宪嚣张惯了,根本不在乎,就命人强买了公主的庄园。


当时窦家权势正盛,沁水公主有些畏惧,就这么着没有做过多计较。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件很快传到了皇帝刘炟耳中,哪怕刘炟脾气再好,也不会允许一个外戚在他头上放肆。那可是沁水公主,是他老刘家的宗室,窦宪的做法实在太过分了。


皇帝大怒,对着窦宪一阵狂骂:“今贵主尚见枉夺,何况小人哉!国家弃宪如孤皱腐鼠耳。”窦宪这回才知道害怕了,窦皇后马上前去劝说,好不容才让刘炟消了气。刘炟勒令窦宪即刻将庄园还给公主,而从此之后,窦宪的权势也是一落千丈。


二、肆意妄为,暗杀太后情人


或许老天就是想让窦宪继续嚣张,公元88年,年仅三十三的刘炟去世了。最让人不解的是,刘炟竟然没有设置辅臣,汉和帝刘肇即位之时仅十岁,于是乎子幼母强,东汉大权落入窦皇后之手。


这回窦宪的春天来了,天是王大我是王二,他权势滔天,且睚眦必报,最后呢,窦宪又搞出了一桩大篓子。齐殇王的儿子刘畅来洛阳吊丧,通过关系见到了窦太后,一个空虚寂寞,一个攀求富贵,于是两人一拍即可,刘畅成了窦太后的男宠。


这里面本没有窦宪什么事,但窦宪心眼小,怕这个刘畅势力大了,会对他不利,窦宪很干脆地做了决定,要暗杀刘畅。事情出奇得顺利,杀手在宫中的警卫处将刘畅干掉,窦太后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不久之后案情大白于天下,窦故被关了起来。


一个外戚成员,竟敢派刺客杀太后的情人,这明显就是谋反行为,只要大臣们稍微动动脑筋,就可能致窦宪于死地。窦太后把窦宪关入内宫,一方面是加以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保护,毕竟血浓于水,这可是亲哥哥。


为了保住项上人头,窦宪想到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就是带兵出征,将功补过,只要他打了胜仗,功过相抵,这才能堵住众人的嘴,窦太后同意了。一个极其不靠谱的纨绔子弟,就成了汉军的最高统帅。


三、戴罪立功,燕然山刻石勒功


匈奴和汉朝是死仇,打了多少年仗,仍没有分出个胜负,这回是南匈奴请求汉朝派兵北伐,一同消灭北匈奴。窦宪拜车骑将军,耿秉为副将,北军五校、边境十二郡的骑兵等全被调动起来,其中还有一些羌、胡的部队,大军浩浩荡荡开赴战场。


此次出征看似阵容强大,但汉军的人数不算太多,窦宪和耿秉带了八千人马,南匈奴左谷蠡王率数一万骑兵,南匈奴单于亲率一万骑兵,度辽将军率八千羌胡骑兵,总共三路人马,数万骑兵,名副其实的多国部队。


羌胡骑兵也可以算成汉军,而南匈奴已经归附了汉朝,之所以南匈奴派的人数最多,那是因为利益所在,只要废掉北匈奴,那么他们就可以一家独大,于是他们的玩命劲头最足。


史料记载“斩名王以下万三千级,获生口马、牛、羊、橐驼百余万头。于是温犊须、曰逐、温吾、夫渠王柳鞮等八十一部率众降者,前后二十余万人。”


三军汇合后,窦宪即刻展开部署,在得知北匈奴军兵在稽落山后,窦宪迅速下令,挑选出一万多精兵,轻装简行,以最快速度奔袭到稽落山,在汉军的疯狂攻势下,北匈奴部队败下阵来。


窦宪集中优势兵力,利用骑兵的机动性,快速发起袭击,打了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得手之后继续紧追不舍,将北匈奴一举击溃。史书上话说得不多,但窦宪的战利品可是吓人一跳,斩杀敌人一万三千,缴获牲畜百万头,前后俘虏二十万匈奴人。


很多人说,这是窦宪的运气太好,北匈奴实力太弱,根本不堪一击,如果实力这么弱,怎么有这么多的战利品?汉军的联军部队也就大概四万人,俘虏却有二十万,牛羊百万头,可见北匈奴还是拥有相当实力的。


鉴于功劳太大,窦宪、耿秉登上燕然山,令班固刻上铭文,表明了这场举世无双的胜利,北匈奴被一扫而空。单从战利品和俘虏人数,比卫青、霍去病还要厉害,只不过碍于窦宪的名声太差,这场战争才鲜为人知。不论窦宪的人品有多差,但他仍为汉朝立下大功,他的历史功绩不应该被轻易抹杀。


参考资料:《后汉书·卷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