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大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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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所屠戮毁灭的,

  绝不仅仅是一个人,一个家族,

  或者一群人的肉体。

  而是

  一个民族的底蕴、文化与希望。

  第一步,找篇文章或书籍,鸡蛋里挑骨头;

  第二步,莫须有,随随便便扣个罪名;

  第三步,抓,罚,重则杀。再重者殃及满门,诛三族或灭九族。

  将这三步汇总起来,便是叫人不寒而栗的“文字狱”。

  据考,中国最早的文狱,应该上溯到公元前548年的“崔杼弑庄公”案。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

  这是一个大义、悲壮、令人肃然起敬的史家三兄弟的故事。此后,几乎历朝历代都有发生。而最多最甚者,当属有清一朝。

  史载,大清立国268年,大大小小共上演文字狱公案170余起——

  01

  科考大不敬案

  此案为满清立朝后的首起文字狱,发生于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

  这年的乡试,是满清入主中原、创国后举办的第一次科举考试。

  在河南考区,分别于八月初九、八月十二日和八月十五,考了三场,总体进行得很顺利。

  孰料,复阅试卷时,出问题了——

  一个中举者,居然把“皇叔父多尔衮”写成了“王叔父”!

  皇叔父很不高兴!!

  这绝非像“隔壁老黄”和“隔壁老王”,只是一个错别字的事儿,在彼时,性质非常严重。

  事实也是,考卷报至朝廷,权倾朝野的摄政王多尔衮勃然大怒。

  因为不久前,福临登基,刚刚表彰完多尔衮立有大功,“此皆周公所未有而叔父过之”,特颁诏加封“为叔父摄政王,锡之册宝,式昭宠异”。

  所以,必须是皇叔父,称王叔父有损身价。

  而多尔衮认为,这是考生故意为之,瞧不起他这个摄政王,于是,将主考官欧阳蒸、吕云藻全部革职,交由刑部查办问罪。

  此案一出,天下震动。

  许多地方考官皆吓得抖抖索索,唯恐稍有差池,就会被革职查办掉脑袋。

  至于惹祸考生和两位主考官终局如何,史料无载。

  02

  和尚私撰逆书案

  这桩公案,发生于顺治四年。

  一个名曰释函可的和尚,自广东去南京。临进城门,被两个守卫清兵拦下了。

  “和尚,干哈去?”守卫边问边动手动脚,搜身,“这是啥?”

  “是书。”出家人不打诳语,如实回答。

  “是输是赢,掏出来瞧瞧。麻溜的。”

  释函可掏出来了,是一本题名为《变记》的史稿。守卫顺手翻了几页,眼珠子登时就亮了。

  书中记录的,竟然是抗清志士的事迹!

  接下来,释函可被抓进大牢,严刑拷打折磨一年多,最后流放东北,罪名是“私撰逆书”。

  没杀头,当算祖坟冒了青烟。这要在康熙年间,只能呵呵了。

  03

  黄毓祺反诗案

  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的一天,江阴人黄毓祺突发灵感,遂作诗一首。

  其中有两句为:

  纵使逆天成底事,

  倒行日暮不知还。

  一转眼,三年过去。

  估计是得罪了啥人,被告发了。

  原来,黄毓祺曾是前朝贡生。大明覆亡后,也确实偷偷摸摸搞过抗清活动。

  搞了几年,感觉没啥希望,也就放弃了。平素闲得无聊,就写诗解闷儿。

  结果,写着写着就写进了南京监狱。

  审来审去,打来打去,活生生的一个人,就在死刑下达前给折腾死在了大牢里。

  死了就没事了?想得美——

  “按律戮尸”。

  哪怕尸体下葬埋进土里,也要挖出来枭首,戳个稀巴烂!

  这还不算完,诛灭三族(一说儿女皆发往北方,给旗人做奴隶)!

  对了,还记得那个骗了名妓柳如是、投水自杀嫌凉又爬上岸的老家伙钱谦益吧?

  只因黄毓祺曾在他家住过一夜,亦遭牵连。最终花费30万两银子,才保得脑袋没掉地。

  那叫30万两白银呐!

  啧啧,真可怜了崇祯,国破时穷得差点连上吊的白绫都拿不出!

  04

  毛重倬制艺序案

  毛重倬,字卓人,号劬轩,明末清初文学家,出版商,顺治二年举人。

  这位老兄热衷出版,刊印过不少书。

  说来也是倒霉,后来被一个名叫刚林的国史院大学士给瞄上了。

  刚林嗅觉灵敏,平时不干别的,就爱翻书找茬。翻着翻着,便在毛重倬出版的书里发现了八个字:

  “悖谬荒唐,显违功令”。

  这是说谁呢?大清,还是当今皇上?

  接着翻。

  很快,在《制艺序》一书里,刚林注意到只刻写了丁亥干支,却没有主子爷顺治的年号。

  知道这叫啥不?

  目无本朝,阳顺阴违!

  这下,刚林如获至宝,马上上疏皇帝定罪。

  这一定,从作者到编者,从校对排版,但凡与此书沾上边的所有人员,“皆置于法”。

  也便是从此案之后,大清又多出一个专门审查出版的官职:

  言论检查官。

  所有诗词经书、话本传奇,必须经过指定官员审查、校阅后方可出版发行,木得商量。

  如敢擅自刻印,一经查实,性命堪忧。

  05

  庄廷鑨明史案

  康熙年间,浙江湖州。

  当时,有个名叫庄廷鑨(音lóng,古同砻)的盲者,家里不差钱儿,又身残志坚,最崇拜春秋末期的鲁国左丘明,也想效法他来个“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留名青史。

  说做就做。

  于是,他花大价钱,购得前朝大学士朱国祯所著《明史》;

  接着,开出30两白银/千字的天价稿酬,雇来一帮枪手,要求他们补写崇祯和南明史事。

  要求嘛,就一点:

  坚决不承认清朝为正统。

  凡遇努尔哈赤,皆改为“奴酋”,清兵为“建夷”、“夷寇”,痛斥叛明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尚贼”“耿贼”等等。

  处在一个文字狱盛行的时代,这分明是作死的节奏!

  书成,由于发行量小,倒也没啥事。

  后来,庄廷鑨染病去世。

  再后来,该书被几个无耻小人盯上,视作升官发财之道,敲诈、勒索不成,就鼓捣封检举信直接告进了京城。

  朝廷震怒,下令严查。但凡跟此书有关者,写序的,校对的,印刷的,卖书的,买书的,统统抓捕,下狱,严惩。

  仅因此书,获罪被凌迟、杖毙、绞死者,多达70余人。

  另有近千人遭受牵连,发配充军。

  庄廷鑨虽死,但也没得好:

  “照大逆律剖棺戮尸”。

  又从坟里拽出来,嘁哩喀喳,一通乱砍乱剁。

  妥妥的令人恶心的重口味!

  06

  黄培反诗案

  黄培,字孟坚,山东即墨人,为明代兵部尚书黄嘉善嫡孙。崇祯年间,曾任锦衣卫指挥佥事,例授金吾将军。

  大明灭国后,黄培回返故里,忧郁悲愤之下,常以诗文抒发情感。如:

  “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

  “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

  写罢,也只是放于家里自我欣赏,秘不示人,外人一般不知。

  即便如此,及至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灾祸还是从天骤降——

  黄培因自刻《含章馆诗集》,遭“白眼狼”姜元衡告发。

  姜元衡,的确是只不折不扣的白眼狼。这货祖籍莱阳,因家中赤贫,背井离乡流落即墨。黄嘉善见其可怜,便将他收留、安置家中。

  结果,就是这货,恩将仇报,把黄培送进了济南大狱。

  一同遭受牵连的,还有13人。

  经审,清廷判曰:

  

“黄培因系明朝世宦,隐怀反抗本朝之心,刊刻逆书,已属不法。吟咏诗句,尤见狂悖…谨援他律比附,定拟绞罪”。

  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四月初一,黄培被执行绞刑。

  临刑,其昂然阔步,从容吟诗明志。

  终年六十六岁。

  07

  朱方旦妖言惑众案

  据传,康熙最恨的人是个郎中,姓朱名方旦,湖北汉阳人,自称二眉道人。

  二眉道人,应该叫“倒霉”道人。在行医中,他研究发现,一个人的思想中枢,也就是琢磨事儿的是“脑”,而不是“心”。

  显然,这是对传统医学的否定。

  要不说康熙太能操心,居然连这事都要管!

  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以诡立邪说、煽惑愚民罪,下诏诛杀朱方旦。

  一同遭殃的,还有朱的弟子陆光旭、翟凤彩、顾齐宏等人,皆被判斩监候,秋后处决,并将其所有医学著作,一把火统统销毁。

  当时,在征讨吴三桂时立过大功的顺承郡王勒尔锦,素来与朱方旦交好,极力营救。

  但没毛用。

  康熙压根不买账,亦将勒尔锦革职驱逐。

  08

  结语

  “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

  满清文字狱,是封建专制统治者为钳制知识分子思想,镇压异端,打击政敌而实施的一种可鄙且残忍的手段。

  从表面看,它所扼杀消灭的,是一个人,一个家族,或者一群人的肉体。

  当读书作文,动辄得祸,文人士子也只能丢掉气节,远离现实,唯求自保。

  而在将人变成缺失自我思想、乖乖听任摆布的木偶之后,满清还销毁了数以千万计的珍贵历史典籍。

  所以,它所屠戮所毁灭的,其实是一个民族的底蕴、文化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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