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俑

  01

  后魏高谦之任河阴令时,有人在皮口袋里装上瓦砾,诈称金钱,到市场上去买马,得手后逃走。

  看来那人诈骗的马匹不少,把皇帝都惊动了,诏令限期将嫌犯抓捕归案。

  时间紧迫,不容慢慢来,高谦之让人伪装成囚犯,戴上刑具立于马市,公开宣布说,诈骗犯抓到了,就是这家伙,今天就要行刑。

  在此之前,他就跟心腹作了交代:密切注意吃瓜群众当中,有没有人私下议论这件事。

  果然,心腹暗中观察到有两人相见欣然,他们说的悄悄话,被心腹听见了:咱们没事了!

  心腹将两人抓住,送到高谦之面前,高谦之一审,两人很快作了交代,并悉数供出同党。

  所以说,什么事都不要高兴得太早,因为随时都可能反转。

  02

  北魏司马悦任豫州刺史时,下辖的上蔡县发生了一件杀人劫财案,被杀的是一个叫董毛奴的人。

  董毛奴是在路上被人杀的,命丢了,身上的五千钱也被抢走。

  案子报到县里,一个叫张堤的,引起县令怀疑,县令下令抓了他。

  巧的是,张堤身上刚好有五千块钱。

  明摆着就是你小子干的嘛,县令审问,张堤却不承认,不是小人干的,小人冤枉!

  那就严刑拷打,打得张堤受不了,只好违心地承认。

  案件上报到州里,司马悦发现不少疑点,其中之一是,若真是张堤干的,他为何一直把五千钱带在身上,这不是等着被抓吗,世上哪有这么蠢的罪犯?

  司马悦传讯董毛奴的哥哥董灵之,问他,你弟弟被杀的时候,凶手肯定慌张,现场应有遗留的东西,你是否捡到?

  董灵之说,除了一把刀鞘,他没有捡到其他东西。

  司马悦便把州里的工匠召集拢来,把刀鞘给他们传看,传到一个叫郭门的工匠手里,郭门说刀鞘是他做的,去年卖给了一个叫董及祖的人。

  司马悦马上派人把董及祖抓来,董灵之又认出他身上穿的红色短袄,是他弟弟的!

  董及祖供认不讳,认罪伏法。

  如果说明察秋毫是一种本事的话,要想具备这种本事并不难,只需明白事情是否合乎常理就行,不合乎常理的事情,一定有问题。

  03

  西汉颍川有兄弟俩,都是土豪,住在一个院子里。

  兄弟俩的老婆,几乎同时怀孕,几乎同时生孩子。

  哥哥的老婆却生了个死胎,偷偷丢掉,然后把弟妇生的儿子,夺为己子。

  明明是自己的,咋个成了他们的?

  弟弟和弟妇不甘心,一直和他们争,争了三年,也没争过来。

  最后闹到郡守黄霸那里,黄霸叫人把孩子抱到庭中,让两妯娌“竞取之”。

  所谓“竞取之”,大概是叫她们去抢,哪个抢到就是哪个的。

  一声“预备——起”,争抢开始了,长妇出力甚猛,饿狗扑食一般,弟妇怕伤到孩子,赶紧放手,神情却极为凄怆。

  黄霸大声责骂长妇,你想贪家财,所以才想把孩子占为己有,孩子不是你的,所以你不心疼、不怕伤了孩子,才会出这么大力,是也不是?

  长妇低头不语。

  真相大白,孩子归还弟妇,长妇服罪。

  类似的案件,后魏也发生过一起。

  李崇担任扬州刺史的时候,一位叫苟泰的部民,丢了一个三岁儿子。

  后来,那个孩子出现在郭奉伯家,但郭奉伯坚称是他的儿子,两人都有邻证,郡县不能决。

  那就让李崇来决吧。

  李崇把两个大人和孩子,分别关起来,关了四五天,突然派个小吏对他们说,孩子暴死,你们回去办丧事吧。

  苟泰一听,顿时悲不自胜,而郭奉伯只是嗟叹,殊无痛意。

  这还用说吗,孩子肯定是苟泰的!

  而接下来发生于后周的这个故事,虽然说的是牛,但与前面两个故事,颇有相似之处。

  后周于仲文任安固太守时,有任某和杜某各丢失一头牛,后来找到一头,两人都说是自己的,久不能决。

  于仲文叫他们两个,都把自家的牛群赶来,然后把找到的那头牛放掉,人们看到,那头牛走向任某的牛群中。

  但这还不能证明牛是他的,于仲文又叫人用刀微伤其牛,任某见状,急忙喝止,然后心疼地抚摸流血的伤口,杜某却神情自若。

  于仲文把杜某责骂一顿,杜某服罪而去。

  十指连心,自己的东西就像自己的手指头,稍微受到伤害就疼痛难忍,不是他自己的,是死是活都与他无关,这就是人性,人性是不会骗人的。

  04

  后汉周于迁召陵侯相之后,廷掾(县令的属吏)恨他太过严明,就想整他一哈,煞煞他的威风,于是砍断一个死人的手脚,趁夜把死尸,立在一座寺庙门口。

  意思是,你不是本事大吗,才当上父母官就出了这个恶性案件,看你咋个整!

  周于知道后,来到死人身边,做出与其摆龙门阵的样子,暗中观察到,死人的口眼有稻芒。

  然后他密问守门人,最近有没有人载稻草入城,守门人回答说,唯有廷掾耳。

  只有这个“孤证”,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周于又问门卒,我和死人说话这件事,外面有没有人怀疑,得到的回答是:廷椽疑君。

  ——廷椽对周于的举动感到奇怪,自然就会忍不住去问门卒:周大人和死人说了些什么?

  周于把廷椽抓来考问:死人告诉我,那人是你杀的,说吧,你与他有何冤仇,为何要杀他?

  廷椽只好承认他其实没杀人,那个死人,是他在路边遇到的一具尸体。

  从此以后,再也没人敢欺周瑜。

  死人是不可能说话的,这是常识,周于偏要与死人说话,勾起嫌疑人的好奇心,从而使罪犯自我暴露。

  05

  北宋陈执方知均州(今湖北丹江口市)时,汉江上一些船夫,多次溺死商旅,取其货物、钱财,官府追查起来,他们就以滩险水急导致船翻人亡为借口,逃脱法律制裁。

  尽管船夫们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还是被陈执方弄清了真相,于是他将干过这种事的船夫,全部抓捕归案。

  抓了那些船夫,谁来行船呢?

  陈执方取近滩数家,除其徭役,让他们改行当船夫。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发生过船夫溺死商旅、谋取钱物之事。

  因为那些船夫明白,陈知州之所以让他们当船夫,是因为他们熟悉当地的水情,如果他们干了那种事、再以上面那些人的借口为借口,就是在侮辱陈大人的智商了。

  06

  后魏柳崇为河中太守时,郡人张明丢了马,官府抓了十多个嫌疑人,但到底是谁偷的,一直弄不清楚。

  柳崇到任后,本该立即过问案子,但他偏不过问,逢人就和颜悦色地和他摆龙门阵,又问其家中老人是否健在、庄稼收成如何。

  看似无意,他却在这样的交谈中,暗中观察对方的言辞和神色,捕捉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

  通过这种方式,他很快抓获两个真贼,把其他的嫌疑人都放了。

  破案其实像打仗,有时候侧面进攻,比正面进攻更有效。

  07

  唐代大臣吕元膺镇守岳阳时,有一次外出游览,在途中碰到一丧舆(载着死者灵柩的车辆)停在路边。

  跟在丧舆后面的,只有五个男子,再无他人。

  这种情况,引起了吕元膺的警觉,他对左右说,古话说远葬则汰(奢侈),近葬则简,此必有诈!

  也就是说,他一眼看出了矛盾之处:如此简单的葬礼,应该是近葬,可既然是近葬,怎么又用车来运输灵柩呢,用得着如此大费周章吗,这里面一定有文章!

  于是,他急令左右打开灵柩,进行搜查,发现棺材里装的,全是兵器!

  吕元膺下令全部抓了,当场审问,那些人交代说,他们想过江劫掠,便伪装为丧舆,免得船夫和其他乘客怀疑。

  那些人还交代,他们的一些同党,已在对岸等着他们。

  吕元膺将他们一网打尽,悉数付法。

  同样是在唐代,发生了一件相似的案子。

  大书法家柳公权之兄柳公绰(也是大书法家)为襄阳节度使的时候,襄阳因灾粮食歉收,其他地方的情况,比他们那里还严重。

  可是却有一个穿着丧服的,哭着来向他告状,说他迁三世十二丧到武昌,管理渡口的官员,却把他们拦住了,不让他们走。

  柳公绰马上令军侯抓了那人,打开他们的棺材,发现里面装的,全是稻米。

  柳公绰的逻辑,其实很简单:既然是灾荒年景,一般人怎么可能有如此大的财力,其中必有诈!

  这个走私稻米的团伙,就这样轻易被识破。

  08

  张咏,北宋太宗、真宗两朝名臣。

  张咏任江宁知府的时候,一个过路的僧人,把自己的戒牒(相当于僧人的身份证)给他验看。

  张咏据案熟视良久,让人将其抓了起来,关进大牢,命司理院以杀人罪判处。

  看人家两眼就断定人家是杀人犯,这也太草率了吧?

  第二天,一头雾水的官员们,请他解开他们心中的疑惑。

  张咏先不理他们,叫人把那个僧人提来,问他为僧几年了,对方回答说七年了,当他再问其额头为何有系头巾的勒痕,僧人顿时慌了,把什么都说了。

  原来这家伙与一僧人同行,在路上把人家杀了,取了僧人的戒牒,穿上他的衣服,剃掉头发,伪装成僧人。

  既然是僧人,额头上怎么可能有系头巾的勒痕,而且那痕迹,看起来还是新鲜的?

  张咏一点明,官员们才恍然大悟——这个咱们也都明白啊,可为何就是没有注意到呢!

  09

  西晋文学家陆云(陆逊之孙)任浚仪县令的时候,县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虽然抓了个嫌疑犯,但却证据不足,无法定罪。

  陆云把死者的妻子抓了,却不审不问,只是把她关了起来。

  关了十多天,又把她放了,暗中叫人跟在身后。

  张咏自信地对跟踪者说,不出十里,就会有个男子,等着跟她说话,发现那个男子后,把他们都抓了,捆来见我。

  果然不出十里,跟踪者就发现出现一个男子,与死者的妻子说悄悄话。

  跟踪者将他们捆绑到陆云面前,陆云一审问,那个男子就交代了。

  原来他与死者妻子私通,两人合谋杀了死者。

  这女的先前被抓,他还很紧张,可是十多天后,她不但没事,还被放了出来,他得到消息,便第一时间来与其相会,又怕被人看见,便在路上等着,哪晓得等来的,却是一个“圈套”。

  老王:这办案,基本就是一个“骗”啊。是否遇到好官,全靠狗屎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