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红琼流泪忏悔称:我的违法犯罪,也对家庭是一种严重的伤害。没有带好头,如果我弟找我帮忙,我站稳脚跟,一点都不肯帮的话,他也不会坐牢。怎么处理我都可以,但是一家三个人去坐牢是什么意义?我自己没有当好大姐,我又去利用我妹,我的家人也在我违法犯罪阴影的笼罩下惨不忍睹。所以说我走到今天,真的是深深地忏悔,我真的很后悔。我要这种拿不稳、睡不着,只对审判有用的钱来干什么?我也问苍天有几个家庭如此的悲惨、极端……
向红琼,女,苗族,1958年11月生,贵州余庆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向红琼历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副市长,贵州省气象局局长、党组书记,贵州省黔南州委副书记、副州长、代州长,黔南州委副书记、州长,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等职。
向红琼 资料图
2018年1月,向红琼调任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主任,2022年1月卸任。2个月后,3月17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向红琼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8月,向红琼被“双开”。通报指出,向红琼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毫无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避重就轻,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牟取巨额利益;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审批出借财政专户资金;利令智昏,纪法底线失守,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3年9月1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向红琼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向红琼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退缴在案的向红琼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向红琼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向红琼利用担任黔南州委副书记、州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工程项目、调整项目结算方式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259万余元,其中1487万余元尚未实际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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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向红琼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向红琼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受贿所得已全部查扣在案,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黄河注意到,这已不是贵州省纪委监委第一次披露向红琼出镜忏悔的画面。
2023年1月,贵州省纪委监委推出《一严到底—贵州正风肃纪反腐》电视专题片向全社会播放,其中就有《在贪欲中挣扎的人生——向红琼案警示》。片中披露,在担任黔南州州长后,向红琼越来越疏于政治理论学习,渐渐迷失了自我。她开始利用州长的身份为商人站台,从中谋取好处。
“我作为政府的‘班长’,最后是‘两面派’,在台上讲廉政,讲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我在我们班子成员分工的时候也强调,每个分工的副州长,都要对你那一块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但是自己在下面却搞腐败,确实也愧对黔南人民,也影响了黔南的廉政建设、廉政生态。我的班子也有两个成员出问题,今天想起来,自己没有起到好的榜样作用。”
此外,今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刊发“贵州省纪委监委课题组”撰写的文章《旗帜鲜明讲政治 不折不扣抓落实》,文中向红琼再被点名。文章披露,向红琼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将违纪违法钱款收了退、退了又收,妄图规避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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