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一位名为陈姣的28岁女性,因未能偿还高达6018407.60元的债务,被列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陈姣
身份证号:420881199603182124
身份证住址:湖北省钟祥市胡集镇丽阳村二组74
执行依据:(2021)穗仲案字第1039号裁决
执行标的:6018407.60元
为了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打击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决定采取悬赏措施,鼓励公众提供陈姣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陈姣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额;
悬赏时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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