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地方政府因财政吃紧正在花样翻新地搞“税务倒查”,甚至倒查三十年。而税务倒查又恰逢财政部发行50年超长期国债,引发社交平台热议,有网友写了一副对联,上联:放五十年后的债;下联:收三十年前的税;横批:吃干捞尽!
具体案例包括:广东佛山一家已经倒闭多年的新世界酒店被倒查25年,要求补税及滞纳金93万元;青海上市公司藏格矿业被倒查20年,应补缴税款及带纳金合计近1.88亿元,其中滞纳金金额是税款的2.38倍;广东惠州泰基集团被倒查20年,追缴在2000-2008年偷漏税款5304.92万元;湖南岳阳某知名开发商被倒查20年,依法追缴补税罚款9亿多元;杭州伊装服装被倒查10年,在2014-2021年偷漏税2.1亿,追缴补税罚款3.6亿。
网友@再加一根稻草发帖说:民营企业不死的搞死,已经死了的挖出来鞭尸。网友@XunLongJi发帖说:国库亏空,但鹰犬还得好吃好喝才能保住红色江山代代传;以为庆丰帝会学耄太祖,没想到一下子复兴到隋炀帝。网友@Gancheng Wang发帖说:放五十年后的债,收三十年前的税,还有比这更大的流氓吗?哪里的黑社会比这更黑?网友@艾跃发帖说:有史以来,每一个王期的覆灭都要经历三个阶段:先是耗空过去,然后是搜刮当下,最后是透支未来。当走到最后这一步时,民心尽失离王朝灭亡就不远了。习近平全做到了,前无古人 后无来者!网友@Seeele6发帖说:饮鸩止渴而已,大多数人都知道问题在哪,也知道应该怎么解决。问题在于敢说出来的,在问题还没解决前他就要被解决,而饮鸩止
渴起码可以让自己多苟活一回。网友@黎明刀发帖说:打劫的还会考虑明年的事情?大不了从井冈山流窜到延安去。
一篇题为《现阶段雷霆万钧式的查税是在破坏经济大局》的网文这样写道:前几天有朋友在佛山跟几个老板聊天,他们说税务稽查,让他们每家补缴税费六千万至几个亿不等,也不是一口价,还是可以谈的,现在没那么多钱也可以分期支付,在几年内补交完毕都可以。众人一筹莫展,像这种目的性如此明确的查税,别说倒查30年,就算倒查10年、5年,估计也很少有企业能经得起查。我们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可知其第五十二条说: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期限限制。但是,现阶段这种雷霆万钧式的查税,对经济大局有什么好处?在当下经济如此不景气,如此低迷时,政府为让经济复苏,避免经济出现大萧条,本来首先应该是大幅减税,降低企业负担,让企业早日渡过难关啊!如果在这个时候,还反其道而行之,这将给企业家带来何种冲击?有几家企业经得起这样的“折腾”?这种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行为如果不迅速调整,马上就是更猛烈的企业破产工人失业大潮。企业关门停业停产,到底对谁有好处呢?首当其冲的是员工,员工失去工作,没有收入,一个个家庭会面临困
境。底层社会更加动荡;与此同时,企业停止生产经营,自然也不可能再为国家贡献税收,最终受影响的还是国家大局。现在的当务之急难道不是让企业先活下来,稳定生产、扩大就业吗?广大民企一直是社会就业的主体,也一直是企业纳税的主体啊!如此鼠目寸光地追缴三十年,而社会则倒退五十年。即使暂时靠倒查解决了今年的财政问题,但是大量企业倒了,明年地方政府的财政问题又靠什么解决?作苗自缚,何苦来哉?!
网友@老王谈改革以“倒查30年后补税是个危险信号”为小标题发帖说:这几年“倒查”之类的事有扩大化之势。最早是从内蒙倒查煤炭领域腐败问题开始,获得广大民众拥护。但现在倒查范围有向其它类型企业扩大,时间有从20年扩大到30年的势头。博主认为,对特定腐败高发的行业搞倒查,有一举多得的作用;但对普通的竞争性行业也这样搞,则矫枉过正。尤其是在企业大面积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对企业会造成生存性打击,产生杀鸡取卵的后果。建议:只对腐败高发并金额天量,严重影响经济正常运行的金融、证券、房地产等行业搞倒查,而不是跑去对普通竞争性、生产型的企业搞倒查,否则,有舍本逐末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