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上午8点,法警带着法官签署的驱逐令来到房屋前,按照程序按响门铃约一分钟,屋内的潘姓男子没有回应。法警随后加大力道敲门,潘姓男子开门后,法警出示了驱逐令,并要求屋内所有人立即离开。潘姓男子一度试图拒绝,法警随即请求警方支援。
几分钟后,市警111分局的两辆警车赶到现场,五名警员进入房屋,要求所有人遵循法庭的驱逐令离开。二十分钟后,两名年轻子女带着背包从卧室走出,随后,一名成年女子手提纸箱和背包也离开了房屋。最终,潘姓男子低着头,手挽小箱子,戴着帽子,带着三名子女登上一辆停在房屋旁的黑色汽车离去。
在被他们称为“租霸”的租户离开后,马先生一家难掩激动之情,互相击掌庆祝。马太太感谢法警的迅速行动,并表示他们没想到能如此顺利地收回房屋所有权。法警随后更换了房屋大门的锁,并在门上贴出了法院的驱逐令,禁止租户再次进入房屋范围,否则将面临监禁。
法警完成了所有强制驱逐程序后,将新的门锁钥匙和签署文件交给马太太。她表示,当签署法警收回房屋的最后一页文件时,她感到非常高兴,失去多年的房产终于回到他们手中,喜悦和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
法警还告知马先生一家,法院将安排有保险执照的搬家公司处理潘姓家庭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这些物品将被存放在仓库中30天,等待其领取。从6月28日上午8点起,租户家庭成员在30天内不得接近房屋范围。马太太还询问是否可以安装摄像头监控房屋,法警确认可以。
据马太太介绍,潘先生一家四口,包括三名未成年子女,在2016年通过某华文报纸的广告得知房屋出租信息,并显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他们随后与潘先生签署了租约。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前,潘先生一直按时支付租金,是一个良好的租客。但疫情爆发后,潘先生利用纽约州出台的《租户安全法案》(Tenant Safe Harbor Act),以经济受疫情影响为由拒绝支付租金,房东在这期间不能驱赶租户。
马太太回忆,每次与潘先生见面要求支付租金时,他都以子女未成年、没有工作等理由请求宽限。经过两年的无租金收入后,马先生一家最终求助法律程序,希望通过法庭解决问题。然而,疫情导致房屋法庭长时间不审理案件,直至2023年底,法庭才开始恢复审理积压的租务纠纷案件。
在2024年6月11日的庭审中,房屋法官拒绝了潘先生以离婚、未成年子女需要居住、没有工作和房屋需要装修等理由提出的延迟搬出的请求,并在6月27日发出最终的驱逐令。次日,法警执行了这份驱逐令,潘先生一家被强制要求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