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车身印有“公安”字样的车辆鸣警笛高速拦车,车上两人未身着警服查驾驶证等的视频网络流传,引发网友关注,警车的行为被质疑存在报复性执法。16日下午,记者从湖北松滋市委宣传部获悉,该两名黑衣男子已被停职调查,目前是松滋市公安局在负责,“还在讨论怎么处理,若有结果会第一时间通报。”网传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间为5月10日下午5时左右,一辆私家车疑似高速路行驶,旁边一辆车身有“公安”字样的公车疑似向私家车所在最左侧车道紧逼 ,后又鸣起警笛。私家车在超过右侧大货车后,变右车道行驶,后被警车要求靠边。

靠边后,警车两名身着便衣的人员走到私家车处,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便衣人员说,“你危险变车(道)。”司机解释,“我没看到。”便衣人员再次要求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私家车司机回复,“我好好配合。”便衣人员遂现场对比车牌等信息。

该视频引发众多网友热议。有网友质疑该警车是在私家车没让车后鸣笛,它当时是否属于在公务执勤期间;警车上人员没穿警服执法,是否有违背相关规定;高速上如此拦截车辆是否危险驾驶行为。

私家车在什么情形下需要避让警车、消防车等公务车辆?针对相关争议,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性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一般情况,警车鸣笛视为在执行紧急任务,社会车辆应当让行。

警车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一般紧急公务下警车会鸣笛,视频中警车鸣笛时间与私家车辆没让行之间存在时间上的争议,可以结合其他证据再次进行确定,如果确实是在没有让车后鸣笛,基于一般人考虑以及相关规定,私家车没让车不应当受到处罚。

交通执法通常有交通警察进行,且应穿着工作服装,根据视频显示,两名警察非交警,其执法行为并不规范,且在高速拦停车辆十分危险。

若警察违规执法,可能会受到警告、开除、降级、撤职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