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加州参议院通过了参议员 Scott Wiener 提案的 961 号提案 (SB 961)。该法案要求在 2032 年之前生产或销售的所有加州新车都配备被动式超速限制装置。据 Wiener 办公室的新闻稿称,这些装置将在驾驶员超速超过 10 英里/小时时通过“声音和视觉信号”提醒他们。

Wiener 表示:“加州和整个国家一样,正目睹交通死亡人数令人震惊的飙升,每年道路上都有成千上万的驾驶员、骑自行车者和行人死亡。这些死亡是可以预防的,它们的发生是因为政策上容忍危险的道路。”

根据加州交通安全办公室的数据,2017年至2021年间,三分之一的交通死亡事故都与超速有关。这与全国平均水平一致;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估计,超速导致美国每年43,000起交通死亡事故中的三分之一。

加州的系统将把车辆的 GPS 定位与公布的限速进行比较,并在驾驶员每次超速超过10英里/小时时发出“一次性简短的视觉和声音信号”。紧急车辆将免于限速装置的限制。

SB 961 号法案要求“在该州制造或销售的每辆乘用车、卡车和公共汽车”都需要限速装置。该要求必须在2032年之前满足,目标是在2029年之前使一半的车辆配备限速装置。该法案上周在参议院以22比13的投票结果获得通过,接下来将提交给大会;它必须在8月31日之前在大会上获得通过才能继续推进。

该法案与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 (NTSB) 的建议一致。去年,该机构敦促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NHTSA) 研究在全国范围内的新车上添加限速装置。此外,NTSB 还希望对屡次超速的违规者车辆加装限速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