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表示当时走的是VIVA Mexico、一个海关自称负责人的工作人员就是不让他们一家人出行,即便网友给出了往返机票,预订的酒店和租车订单,但是最终海关就是不让走。
原来这位网友此行只有她自己带孩子,老公因为工作并没有同行,海关表示因为没有“缺席一方”父母的离境同意书,因此不能允许这位妈妈带孩子离开美国。
这位网友希望自己的血泪史,能够提醒大家,如果一方带孩子出境,经过公证的旅行同意书(Notarized Travel Consent)一定要带。
在留言区中有人回复说:这位网友的案例主要是因为她与孩子的“姓last name”不一样造成的。
如今暑假来临,出境旅游或者回中国探亲的华人同胞越来越多,虽然多数人自己带未成年人出境不会遇到这样的麻烦,但是小编还是要提醒大家,这张纸不要省。
洛杉矶华人刘律师就介绍一个相同的案例。
一位华人妈妈带孩子前往中国,但事先没有得到孩子爸爸的同意,母子两人搭乘西雅图飞往北京的航班。当时飞机已经起飞四个小时,父亲发现后报案,当局立即通知乘务人员,要求航班返回西雅图。这起案件最后以涉嫌绑架儿童罪定性,华人妈妈被取消孩子的监护权,并被判处监禁三年。
此前网上已有很多类似案例:
刘律师表示,类似案例非常多见,通常都是夫妻处于离婚打官司阶段,双方正在争夺孩子抚养权,其中一方准备带孩子回中国生活。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带孩子登上飞机就万事大吉,航班不会为一人返航,但事实并非如此;即便侥幸成功带孩子离开,下次回到美国境内,当事人一到机场就会被捕,并以绑架儿童的重罪被检控。
处理过多起类似案件的刘律师表示,美国对此类事件非常重视,保护儿童安全是当局的重要宗旨。法官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若处于离婚打官司阶段,孩子绝对不能离境。律师强调,除了不能带孩子离开美国外,夫妻一方甚至不能带孩子离开加州,否则将有严重的法律后果。“即使监护权已经判给妈妈,妈妈也不能擅自带孩子离开,因为爸爸有探视权。”
这是因为除非离婚协议上明确表明可以带孩子离开,或者夫妻双方同意、法官再签字同意,才可以带孩子离境。
这对夫妻的案例比较特殊,但是对于许多正常夫妻来说,就像今天要旅游墨西哥的网友,夫妻双方处于正常的婚姻状态,其中一方带孩子离开美国,也需要旅行同意书,网上有很多同意书的模板,大家提前做好公证。
(网络参考样本1)
(网络参考样本2)
很多人表示自己以前这么出境从来没被查过,美国海关确实不一定会检查这份文件,但如果提出检查要求,而随行人不能出示经公证的旅行同意书以及出生证明等相应文件,可能会取消行程甚至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