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回应表示:对报道中指出的问题,淄博经开区管委会成立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城投公司、区政务协调部和傅家镇等组成的工作专班,按照流程和职责分工,对彭家村土地征收手续及相关的征收补偿款事宜调查核实。
在核查中发现,由于彭家村历史矛盾突出、班子建设尚不健全,为了保障土地补偿款的资金安全,同时考虑到补偿款的保值、增值,采取了以上款项由区城投统一代管。彭家村若在村民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日常开支及合理重大开支方面有资金使用需求,可随时提出使用申请。故该款项并非实质性的投资理财,不存在资金风险。同时确实存在群众告知工作覆盖面不够广的问题。下一步当地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会议进行告知解释并公示公开,同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按照多数村民意见落实整改。
淄博经开区管委会还表示,将要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迅速完善程序,依法依规确保资金代管到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程序进行使用,确保资金全额用于村庄发展及村民福利。同时,全面排查同类及相关问题,杜绝出现村级资金代管和使用不到位的情况,切实保证好老百姓切身利益。
村集体3000多万元征地补偿款悄然被“理财”?部分村民毫不知情
征地补偿款关系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近日,山东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彭家村多位村民反映称,当地政府将该村3000多万元的征地补偿款用于理财,但部分村民并不知情,这是怎么回事?
征地补偿款被莫名买了理财
部分村民毫不知情
3月16日,淄博经开区傅家镇彭家村党务村务公开栏里张贴出一份公示,核心内容是,村里的169.383亩集体土地被征收,共涉及被征地农民1297人;被征地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已拨付经开区专用账户,村委会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拟定的社会保障方案。
彭家村党务村务公开栏
村民崔永九(化名)表示,这份公示里的内容,很多村民都是第一次听说。
村民们还有更多疑问:地什么时候被征的?有多少征地补偿款?怎么就都拿去理财了?
村民崔新城(化名):我们不知道卖这块土地,张榜出来公示失地保险的事情我们才知道。镇上不跟你细说,就说区里做的决议买理财。
今年3月,彭家村贴出公示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拟定的社会保障方案。
4月15日,彭家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傅家镇副镇长周怀强在会议现场说,村里共有两块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都已用于集体理财。
据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显示:
2022年12月,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将彭家村约20亩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
2023年9月,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将彭家村约169亩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
征地补偿款用于理财,周怀强对前来咨询的村民解释:“政府把钱拨到村里了,不过因为是政府的决策要求,暂时作为理财来使用,每半年一结息,利率6%,去年每半年都结息了。”
村民联名建议
补偿安置方案需经村民会议
5月12日,中国之声记者来到彭家村实地走访。在被征收约20亩的地块,现场已建起垃圾中转项目;约169亩的地块,目前还是杂草丛生,有两台大型吊机矗立,工地处于停工状态,四周已由“苏科高新”的招商广告牌围起。
彭家村被征收的169.383亩地块杂草丛生
彭家村被征收的169.383亩地块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有村民表示,今年3月下旬开始,村民们陆续问起征地的事,才听说征地补偿款用于理财了。此前没见村里宣传过,包括村民的微信群里,也没见到过任何消息。
据村民介绍,彭家村共有6个村民小组1000多人。村民们向记者出示了6个村民小组联名签字并按有手印的《征求意见书》,核心内容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需经村民大会决议。
彭家村村民联名签字并按有手印的《征求意见书》
记者:征地补偿款说是要用于理财,咱村民都同意不同意啊?
二组村民代表:我不同意,都不同意。
村民李政(化名):我是绝对不同意。
村民高明义(化名):也没有商量过,代表会都不开。
征地补偿款能否用于集体理财?
法律规定:禁止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按照山东淄博经开区傅家镇政府的说法,彭家村的征地补偿款已用于理财,那究竟买了什么理财产品?征地补偿款能否用于集体理财?
5月13日,记者随同彭家村几位村民来到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咨询,被告知相关法规对此并无具体规定,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使用是村民自治事宜,应由村集体议事机构决策。
彭家村党支部书记袁国锋对村民表示:“钱都在区里,区里去理财。具体在哪里咱没见,没在村账上过。”
具体买的是什么理财产品?傅家镇一位副镇长对村民表示,经开区的城投公司和村里签了协议。
为了看到理财协议,几位村民来到经开区的城投公司——淄博生态产业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协议是村里和镇上签的,“镇上有钱在我们这里,至于哪个村的说不上来。”
对此,山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回复:“我们部门不知道,区财政也不知道,这个钱是镇上和村里来弄。”
村民们辗转多部门询问,没有找到答案。傅家镇副镇长周怀强对村民坦言,其他村的征地补偿款也存在类似情况。
周怀强:咱那个款项挺大,3060万元。简单说就是理财,本金先由经开区管委会统一管理,仍属于村集体的,定期支付利息。按照经开区的实际情况,还有既定办法,村里和镇上负责执行。
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公示的彭家村征地信息(来自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也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2022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则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管理、使用和分配,依法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征地补偿有关费用的收支情况及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