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新黄河记者从本案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处获悉,网传内容属实。事发后,本案多位辩护律师已将相关情况反映至上级法院和检察院。5月13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新黄河记者称,该院正在核实调查。另外,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也已介入。而据前述受访律师,今天凌晨,他接到了法院的通知,原定于今天上午的庭审已经取消,关于案件的管辖问题,天峻县人民法院正在请示。
遥控审判?院长提醒审判长“不用跟他商量”
网传“遥控”照片
据此前网传内容,5月11日本案庭审期间,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的哈斯庭长和天峻县人民法院的樊姓院长,在微信群里指挥审判长怎么说话。当日休庭后,有律师发现此事并拍照取证,“十多个法警围着律师们,有法警把执法记录仪打开了,现场很混乱。”
另据一张疑似庭审现场的照片显示,审判长的电脑屏幕中有一个包含“樊某某院长”的7人聊天群,其中名为“樊某某院长”的人称“不用跟他商量”,名为“哈斯庭长”的人则说“打断”、“硬气点,不要随意发言”。此外,该微信中还存在“天峻法院微信群”等其他多个聊天群。而据天峻县人民法院官网,上述聊天群中所提樊姓院长,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同名;此外,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的文章中,也曾提到“刑事审判庭庭长哈斯某某”。
12日晚,新黄河记者从该案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处获悉,网传内容及照片属实。这名律师表示,当日该案开庭约一小时后,审判长突然宣布休庭,随即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离开法庭。之后,律师们无意间发现,该案原二审审判长(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和天峻县人民法院院长,利用微信群实时遥控指挥庭审。之后,律师们当即要求出庭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无果后,律师报警。警察处警并依法扣押、封存合议庭成员使用的电脑主机。目前,律师已将前述情况反映至青海省检察院和青海省高院。
辩护律师:原计划13日庭审已取消
“我们向天峻县法院提交了本案应由海西州以外法院管辖的书面意见。”前述律师表示,提交的书面意见一度并未得到支持,仍被要求于13日继续在天峻县人民法院进行庭审。而据这位律师最新收到的消息,原定于13日上午的庭审已经取消,关于案件的管辖问题天峻县人民法院正在请示。
最新通知13日庭审已取消
13日,新黄河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处获悉,该院正在针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后续会进一步回复,“我们今天早上一早就到岗,正在核实。”此外,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一工作人员表示,该院也已收到律师反映的情况,并已介入。
据悉,这起寻衅滋事案案发于2020年11月。2021年11月,天峻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索某等12人构成寻衅滋事罪。2023年2月,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记者注意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23条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在职责和权限的范围内,并在工作平台上公开进行。院长、副院长、庭长除参加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外不得对其没有参加审理的案件发表倾向性意见。第29条至第31条之规定,独任制审理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承担全部责任。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成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共同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合议庭对其汇报的事实负责,审判委员会委员对其本人发表的意见及最终表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