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封赤裸裸的威胁信,而且我们可以说,趾高气扬到了极点。

谁在威胁谁?

发出威胁的,是美国的参议员。

被威胁的,是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卡里姆·汗。

这还是12名美国参议员集体签名的威胁信,信的第一段,就开门见山,宣称:国际刑事法院正考虑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等官员发出国际逮捕令,我们认为这是不合法的,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实施,“将导致对你和你的机构的严厉制裁”。

谁制裁?

美国制裁!

更可笑的是,这些参议员在信中还指责国际刑事法院存在双标。

他们宣称,国际刑事法院居然没对伊朗领导人、叙利亚领导人、哈马斯领导人发出逮捕令,却要逮捕以色列领导人,这就是伪善,这就是双标。

他们真好意思说“双标”。

我们看到,因为俄乌冲突,国际刑事法院也向普京发出逮捕令。应不应当,不是我们这篇文章讨论的内容。但类似的指控,这些参议员当时又在哪里?他们怎么不反对?

威胁信最后一段,更加赤裸裸,是这样说的:美国不会容忍国际刑事法院对我们盟友的政治攻击。瞄准以色列,我们就瞄准你。假如你继续推进,我们将停止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所有支持,并制裁你的下属和同事,禁止你们和你们的家人进入美国。



最后,还撂下一句话:“我们警告过你了!”

怎么样?

够豪横,够霸道,够赤裸裸吧!

为什么是这12名参议员?

我看到美国社交媒体上的一种解释,这12名参议员,收到的犹太人游说费最多,加起来有683万美元。

拿了钱,就替人办事,更何况,这是在替以色列。

而且,在美国社会,支持以色列的,也不乏一些参议员。

默多克旗下的《华尔街日报》,不久前就刊文敦促,美国和英国应该干预,阻止国际刑事法院通缉内塔尼亚胡,不然,“拜登和苏纳克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目标”。

道理也很简单。

内塔尼亚胡在加沙犯有战争罪、反人类罪,美国英国给以色列输送武器,不就是帮凶吗?更何况,倒推一下,当年在阿富汗在伊拉克,美英又好到哪里去了?

我看到,面对美国的持续压力,国际刑事法院也忍无可忍,首席检察官卡里姆·汗办公室,日前公开发出声明:这种威胁,哪怕没有执行,可能也构成了《罗马规约》第70条规定的“妨害司法罪”,“检察官办公室坚决要求各方立即停止一切妨碍、恐吓或不正当地影响官员的企图”。

但美国会停止威胁吗?

别忘了,按照媒体的报道,内塔尼亚胡最近在“不停打电话”,“特别是与白宫沟通”,要求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施压;而美国也公开表示,美国不支持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采取行动。



最后,怎么看?

还是粗浅三点吧。

第一,美国就是够霸道。

一封威胁信,杀气腾腾。瞄准以色列,我们就瞄准你。你敢对以色列下手,我们就严厉制裁你,你以及你的家属、同事,你的家人、下属和同事的家人,统统都禁止进入美国。

就是这样直接。

第二,国际刑事法院也在掂量。

他们必须掂量后果。

我还要说的是,幸亏现在的首席检察官卡里姆·汗是英国人,不然早被美国整得遍体鳞伤了。

记得前几年,国际刑事法院也拟对一些美国大兵发起战争罪调查,美国二话不说,吊销了冈比亚籍的本苏达女检察官的签证,还禁止她和家人使用美元,谁帮助他们就制裁谁。

国际刑事法院设在荷兰海牙。当时荷兰都看不下去,荷兰外交大臣布洛克此前就说,美国的行动让他“非常困扰”。

记得当时有人权组织就痛斥:美国做了美国政府最擅长的事情——欺凌和恐吓。



第三,就看国际刑事法院硬不硬气了。

杀人不过头点地。我之前就说过,以色列要报复,要解救人质,这都可以理解。但一支文明的军队,报复总有限度。在加沙大开杀戒,宁可错杀1000,绝不放过1个,这是什么行为?

要知道,在加沙,已经有3.4万人被打死,其中70%是妇女和儿童。

如果加沙的杀戮,还不是战争罪?

那战争罪干脆就撤了吧,国际刑事法院也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现在,就看卡里姆·汗检察官的底气足不足,腰杆硬不硬,顶不顶得住美国的压力,逮捕令什么时候发出来。

你肯定会付出代价,但全世界都在看着,别让正义失望,别让死去的无辜的人们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