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代小农户的经济构成


不管是茶余饭后闲谈,还是专业化的学术研究,关于当代中国农民的生活变化,在经济上往往会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样的时间刻度划分,自然有它的道理。至少从经营体制上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不过,这种将农户家庭经营视作划时代的经济变动标志的历史意识,却又多少有点用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眼光看问题的味道。


近十多年,我在华北、关中、川西、两湖、两广、江西及云贵乡村调查,反复碰到对这次变动有不同看法的农民。在他们看来,家庭经营其实是历史常态,只有大集体时期的经营很特殊。一开始,我和许多专业研究同行一样,认为这些农民忽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历史上家庭经营的根本区别——土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的。后来,听到这样的说法多了,加上我转向人类学研究,强调更多地站在被调查者的角度理解他们的观点,我才慢慢意识到,对于知识分子在制度上高度关注的所有权,农民多少觉得有些抽象,他们更关心“分”到手的、具体的那几块土地的耕种权、收益权归谁。


正是从这个角度看,他们中但凡读过一两年书的人虽然也知道农地所有权归集体,甚至有些大字不识一个的老农认为田土都是国家的,但仍对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家庭所有这一事实格外看重,并由此认为“分田到户”后种地和历朝历代的农民没什么根本差别。


从农户的角度看,家庭经济的根本性变革是在一部分劳动力外出打工之后才发生的。毫无疑问,外出打工也很辛苦,与在家劳动差别很大。工厂有着严格的劳动纪律,不自由;尤其是市场经济兴起初期,各种与劳动保障有关的法律和制度还不完善,恶劣的工作条件,频繁而几乎超出人体生理极限地加班,以及有了工伤之后难以维权等,对于文化程度不高的底层农民工而言,简直就是噩梦。


但是,工业相对于农业生产明显高得多的比较价值,还是将很大一部分精壮劳动力吸引到了城镇的“世界工厂”车间里。在这一过程中,小农户的收入结构也开始急剧地发生变化。务农收入所占比例下降(不少农户甚至为零),而打工收入逐步上升,并成为农户收入的主体部分。


宏观上无论国家如何强调农业重要,对于这部分小农户而言,农业在微观上变成了兼业,差别只在于以农为主兼顾打工,还是以打工为主兼顾农业。尤其是后一种兼业农户,由于务农收入的重要性逐步降低,甚至不过是聊胜于无,不免出现大量将土地转给亲友耕种乃至抛荒的行为。不过,尽管务农收入可有可无,打工收入却并不足以保证他们能在城镇养老、抚育子女(包括其教育),因此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并不愿意轻易放弃农村的土地。进入新世纪后,即使土地抛荒,也无须缴纳税费,而且还可以得到一部分涉农补贴,因此也就没有持有成本。


农户宁可将土地抛荒也要维持打工收入,因此也就与过去小农因土地不足而不得不依靠以工补农的现象,在经济逻辑上有了很大不同。后者重心仍在农业,尤其从家庭开支的角度看,更是总体上追求自给自足。当代靠打工维持家庭生计的小农户,相比而言则明显卷入了大市场,从其家庭开支的方向看,几乎很少再靠自给自足。


由此,农村土地在经济上对农民的意义就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土地对农民而言是“生我养我的地方”,而如今却往往只是“生我”却不再是“养我”的地方。不愿意彻底放弃土地,只不过是尚未达到能在城镇应付生老病死的条件,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当然,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依然是小农户,虽然绝大部分时间居住在城镇,却不是经济和社会意义上纯粹的非农户。


当代乡村经济的深刻变化,自然远不止是打工。事实上,当农地耕作日益依赖化肥、优质种子以及一定程度的机械化和农药时,农业即已进入革命性变化的快车道。只不过,在此过程的初期,大集体经营体制犹在,这些第二、三产业要素融入农业所带来的成本提高,并不体现在农户家庭开支上,以至于绝大部分农户对这一变化并没有什么感觉。甚至诸多农业经济学家也没有什么概念,而将化肥、良种、农药等第二、三产业要素在投入农业的初期所带来的产量增长(使用初期效果很明显,时间长了反而形成依赖而效果不明显),全部归结为“分田到户”的刺激效果。


第二、三产业要素在农业中逐步占据了更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农民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后,它们推动着养殖、蔬菜及瓜果经济类作物快速发展时,对劳动力要素贡献的压倒性优势,就很明显地表现了出来。同样也由此,第二、三产业要素对农民来说是要花费不少资本去购买的,稍微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其实已经变成了资本密集型的产业,与过去纯粹的劳动密集型农业相比,有了本质的不同。这个过程,后来被人称为中国农业的“隐性革命”。


略有差异的是,有研究者主要聚焦于上世纪末的显著表征,并认为中国农业正面临着“历史性契机”。而我更倾向于认为,它其实从上世纪60年代末即已开始,但至今还远未完成,中国可能将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保持着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农业并存的局面。原因在于,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的打工收入并不高,使得他们仍不能彻底放弃土地,而往往倾向于通过家庭分工(老人、半劳动力儿童务农),或自我生命周期循环安排(老后回乡务农),维持最低底线的家计型、不图赚钱的农业。


从隐性农业革命角度看,农民外出打工固然有工业吸引的缘故,但也有劳动密集型农业日益难以赚到钱,而资本密集型农业又非任何小农户都经营得起、经营得好的缘故,是农业和工业二者“推拉”结合的结果。再加上各种惠农资金在下乡的过程中,如“撒胡椒面”一般分散给数量庞大的小农户,虽然对于扶贫有效,但对于农民致富却收效甚微,故而不少基层干部更愿意培育大户、农业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这是因为,隐性农业革命发生后,只有资本密集型农业才有较可观的利润,但其风险也相对较高,小农户是难以承受的。


这个大转变的后果之一,在微观上即是小农户若不能基于自愿实现一定规模的合作,就得长期维持打工和家计型养老农业相结合的家庭经济构成。而合作若仅限于生产环节,从世界范围内的经验看,九成以上是失败的。若要产供销加上一二三产业全链条、全方位合作,则社会组织整合成本很高,分散的小农户通常不愿支付这种成本。


小农户家庭经济构成变化,对其生活预期有很大的影响。在经济上,这使得农民对大市场的经济风险变得更敏感。一场美国次贷危机,完全可能导致珠三角的某些工厂因失去外贸订单而倒闭,为其工作的农民工则面临着失业。甚至,小农户就算在家务农,也同样深深卷入了大市场。


资本密集型农业方自不待言,一般的小农户也不再完全自给自足,相反在肉食品、油料乃至主粮、蔬菜上开始依赖大市场,更不用说其新式住房的原材料及日常用具基本上也来自大市场。由此,货币结算关系第一次真正全方位渗入了小农户的日常生活。


当乡土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时,农民生活主要靠本地资源,社会关系网络也主要在本地。彼时,村庄作为其经济资源和社会关系网络最集中的社区空间,对农民极为重要。在社会关系上,人们打交道总体上得考虑长期交往,所谓“抬头不见低头见”是也。因为农业产出所限定,也因为传统儒、释、道等文化的影响,精神上强调知足、自勉。而当小农户迈向大市场,农户经济构成发生根本变化,当然也会影响到其社会行为和精神文化生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小农户经济构成变化,显然是从多数乡村状况说的,中国各地乡村的差异也不容忽视。除上述情况外,不乏靠土地而富得远超中产阶级的城中村、城郊村农民(即使失去土地,笼统的“失地农民”概念也不能准确标识出征地后富与贫的区别),以及西部地区和部分山区农户依然以农业收入为主,甚至仍处于糊口的经济水平。


重构中的乡土社会及其动向


一旦谈到某种实质性的社会变化,我们往往很难避免将当代和过往社会的某些特征做对比,因此容易对过往社会做某种程度的简化处理,建构出一个与当代相对照的“传统社会”。而在中国这样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这种简化处理的办法,有时是容易出现偏差的。不过,这似乎并不妨碍我们依据某些特征,将漫长的历史进行阶段划分。传统社会固然不是一成不变的,但在与当代社会的对照意义上,某些历史阶段的社会仍有比较显著的独特性。言及当代乡村社会变化,通常主要是在潜在地与大集体时期以及晚清、民国时期的某些乡村社会特征做比较。


从现有的历史研究梳理看,宗族、士绅等是晚清、民国时期的乡村社会重要的结构性特征。不过,这些特征并不是晚清才形成的,而是更早,也就是说它们属于一个更长时段的乡村社会特征。沿着历史线索往前溯,至少在唐代中期,世家大族在乡村社会中就扮演着重要角色,此外还有部曲之类带有奴隶性质的阶层。这种特征显然与宗族、士绅等作为标识的乡村社会结构特征构成了对比性的差别。


作为阶段性的历史产物,宗族的思想基础形成于北宋。张载是其早期比较有名的倡导者,其弟子吕大钧更是作为家乡陕西蓝田的士绅,推行了第一个“乡约”(这可算宗族组织雏形)。“乡约”的具体内容,有涉及经济的“德业相劝”和“患难相恤”规则,也包括社会规范层面的“过失相规”,还有文化层面的“礼俗相交”。


南宋大儒朱熹也非常重视这种社会组织建设,还专门将原来用于贵族家族的“礼”删繁就简,编订成供普通农家可用的“家礼”。士绅在乡村社会中的作用也进一步突显。明清统治者发现宗族建设对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统治都有利,故而大加推广,同时也重视利用士绅治理乡村。


作为一个较完整的社会结构,宗族有共同的物质基础(如族田、义庄、祠堂)、社会组织(如房支结构)、意识形态(如儒学、祖先祭祀)和人才储备(如士绅、义学、书院)。民国时期,在国家权力渗透不深的乡村,这种社会结构仍在发挥作用。当然,它并不是完美的。


事实上,每当社会矛盾变得尖锐时,它不但保护不了普通农民,反倒沦为官、绅和社会上层欺压中下层农民的工具。近代乡村因卷入西方列强主导的世界市场,尤其在民国时期儒家意识形态衰微、基层政治异变为“营利性经济”的情况下,土豪劣绅兴起,这一社会结构已从根本上无法再帮助农民应付种种危机。


与宗族社会结构特征相比,大集体时期乡村社会无疑有了本质变化。普通农民翻身当家做主,再无地主、士绅,意识形态也变成了社会主义。不过,大集体政社合一的特征,至少在功能上又以非常特殊的方式模拟了“传统”乡村社会。集体经济覆盖了宗族共同财产的社会基础,单位化的社会组织方式比宗族组织更严密,意识形态上强调的公共性也与宗族文化不乏“相似”之处,乡村人才为农所用也是如此。


当然,这并不是指小农户与大集体没有任何矛盾。毕竟,生产自主和对生产剩余的支配,社会生活上以家庭为中心,是长时段历史积淀下来的重要社会惯性,与大集体的管理体制格格不入。农民对“分田到户”,很明显是持欢迎态度的。究其缘由,与其说是因为经济生活水平过于低下,穷则思变,不如说是小农的社会惯性使然。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不少关于此番乡村社会变动的解释,主要归结为经济、政治原因,显然有些牵强。


不过,社会惯性虽然很强大,也并非不会改变。当它所深深扎根的经济基础发生剧烈变化之后,转变就是或早或迟必然要发生的事情。


20世纪80年代,各地农村出现了一股所谓的传统文化回潮,重修族谱、祠堂者有之,宗族械斗也有之。但在小农户逐步融入大市场后,这种社会状态不到十年就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到了世纪之交,即使有些乡村还在搞修族谱之类的事情,大部分也只是极少数老年精英的活动,年轻人在社会行动参与方面大大减少。


对于绝大部分青壮劳动力而言,村庄不再是唯一的生活空间;加上外出务工收入在家庭收入中所占比重上升,村庄和宗亲对其生活的重要性大大降低。在社会交往上,当村庄不再是“生我养我”的地方,人们不再“抬头不见低头见”,着眼于长远打交道也就不再是唯一的选项。倒是与那些原本极其遥远,却因为外出务工在职场上结识的人的关系,远比同村、同宗人的日常关联更紧密。


换句话说,宗族的共同经济基础消失了,它和它所依赖的村庄社会关系在迈向大市场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松散了。再加上大市场主导的契约、理性乃至实利主义精神,以及相应的大众文化,在意识形态和文化影响上消解了乡土儒学、宗族文化,宗族总体上衰落的社会根基便已奠定。


在此背景下,如不注重基层组织培育和村民自治能力建设,希望批量化地产生“乡贤”,可能只是一厢情愿。当然,在少数发达地区农村,由于村社组织掌握着大量集体财产,宗亲关系网络常被村庄精英用作竞争公共权力的动员机制,情况则有些差别。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山区,因村庄资源对村民生存还有着重要的作用,且受大市场和城市大众文化影响相对较小,宗亲关系相对而言也较一般乡村重要一些。


在大部分乡村社会中,宗族弱化或基本消失,大集体时期的大队、生产队转化为村、村民小组后,并没有多少共同财产,因此除了婚、丧之外几乎别无其他公共活动,核心家庭的作用得以最大限度地突显出来。当小农户迈向大市场,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在经济经营上更为便利。因为核心家庭所需的协调成本最低,收益边界也十分清晰,而且“船小好掉头”,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因此,小农户核心家庭化与大市场有相当契合的一面。


这里所说的核心家庭化,主要是指利益核算的单位,而不仅指一对夫妇与其未成年的孩子一起生活。就后者而言,其实在近代中国乡村,核心家庭单独立户也是常见现象。只不过,在宗族或“大家庭”观念很强的情况下,核心家庭虽然单独立户了,纵然家庭财产边界在法律上是清晰的,一旦父母或亲兄弟经济上有困难,他们仍然有着几乎无限的救济道义责任。这即是“伦理本位”社会中,人们依据“人伦”关系(以血缘为基础,但不限于血缘,也包括收养、师徒等关系)而有“共财之义”。


在宗族消解、“大家庭”观念弱化的当代乡村社会,核心家庭成为利益考虑的边界,财产契约化的色彩日益明显。从数量上看,核心家庭立户的比例未必比近代乡村更高,但家庭的经济逻辑却不同了。这表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就是依据“人伦”关系远近维持以己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变成了依据有用性原则为主来处理社会关系的圈层格局。


对原本具有较强整体性的村庄社会来说,社会结构核心家庭化,还使得社区整体关系纽带破碎化,甚至接近消解。村庄整体上对核心家庭的支持和制约作用都已弱化(前者如生产互助,后者如对不孝道、损公益等不良行为的惩戒),村庄舆论对个体的道德压力也大大减弱。


与此同时,尽管乡村社会阶层分化程度未必比传统乡村更明显,但分层标准和机制却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本除财富外,德望、文化水平、待人接物态度等也在社会分层标准之列。为富不仁者,在村庄舆论中会被“打分”很低。大市场理性化精神渗入乡村社会分层后,财富变成村民攀爬社会阶梯“打分”的主要依据,其他标准只有在能够转化为财富之后,方具有社会分层的意义。为富而无德,却大可用“不要道德绑架”做说辞。



变动不居之中何以安身立命


在迈向大市场的过程中,小农户的生活经历了从工作、经济收入的变化,到社会关系网络的重构,再到价值观念的不断重塑,较之于过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状态,不确定性急剧增加。不确定性当然未必是坏事,这其中也包括了机遇。不过,不确定性也不意味着全是好事。


人们常说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落实到小农户,在微观上直接表现为生活的不确定性。传统上小农户遇到生活困难时(尤其是意外的重大社会风险),可以依赖亲属、邻里关系网络。在社会结构核心家庭化的情况下,在大市场中,这些关系已经变得相当不可靠。


这意味着,小农户一旦遇到社会风险,总体上只能靠核心家庭扛着。几个方面的因素叠加在一起,使得迈向大市场中的小农户不得不面对一个变动不居的社会环境。


经济上的分化体现在社会层面,即是社会阶层。阶层间差距过大,以及形成社会阶层的机制不够完善,则还会在社会心态上放大社会压力。之所以说是社会心态上的,是因为尽管社会阶层间差距大,但社会阶层地位相对较低的小农户并没有到了物质生活艰难的地步,压力主要源于对阶层的主体性感受。同时,这也指其心态不是个体性心理,而是带有一定的社会普遍性。这种社会分层带来的社会心态效应,让小农户在变动不居的社会环境中,感受到的社会压力远比实际的物质困难更大。


不管是打工还是在家务农,小农户的收入水平在社会层级结构中都不会太高。然而,伴随市场经济而来的消费主义,以及追逐利润的市场竞争,又总是紧盯着物质消费不放。因为只有让人们不断努力争取更多消费,才能形成更多的市场和利润空间。而且,这种所谓的更多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只是来自客观上进一步改善生活的需要,而是更多地来自人跟人攀比的欲望。这是大市场和小农经济条件下一般商品交易性质的市场相比,在本质上的不同。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是与小农经济相配套的“知足常乐”心态,而大市场扩张却必得引导人们“比上”而不是“比下”。当然,喜欢“比上”原本也符合社会竞争的常态。但是,现代媒体通过广告、流行文化无疑进一步极大地放大了这种倾向。此外,不少乡村基层工作者为了“鼓励”农民致富,肆无忌惮地宣称“谁致富谁英雄,谁不致富谁狗熊”,更是从基本人格和尊严上迫使小农要攀比。一旦人们总要“比上”,随之而来的结果往往也就是“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在消费主义刺激下,已深深嵌入大市场的小农户的社会欲望被高高抬起,但收入和社会阶层地位在现实中却远远跟不上。在社会心态上,这种错位带来了永无止境的压力。


当然,小农户在社会心态上如此表现,并不是一件多么值得非议的事情。“人心不足蛇吞象”之类的讽刺,用在他们身上是不合适的,因为他们并不比那些在社会层级结构中占优势的人更贪婪。尤其是,后者中一部分人的致富手段还未必在道义上正当,甚至未必合法。


换句话说,社会分层机制本身就对小农户不公。在这样的情况下,从总体上看,指责小农户欲望攀升,并没有多少积极意义。在互联网和新媒体构成的一些公共舆论领域,虽然“仇富”的话题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我们在调查中常见的现象是,通常状态下小农户总是千方百计地选择“忍着”:这既包括“忍”直接面对的社会压力,也包括“忍”不公正的社会分层机制。



大市场中小农户的这种社会心态,在某些方面已经成为影响乡村社会发展,也影响小农户安身立命的问题。我在乡村调查中发现,自从智能手机普及后,涉及社会分层话题的“穿越”小说成了不少青年农民工的重要精神“食粮”。它们将主人翁虚构进一个“穿越”的世界,但在这个世界里,社会分层机制却非常现实化,与读者真实的社会体验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主人翁(读者移情为自己)“穿越”后获得了一个让人可望不可即的社会阶层地位。


如果说这样的社会现象背后,还只是透露出年轻农民对大市场及其带来的社会分化抱有浓厚的犬儒主义,那么那些执迷于试图通过购买地下“六合彩”一劳永逸地改变社会阶层地位的农民,则真真切切地陷入了不小的麻烦。因为,事实上他们总是输多赢少,却总幻想自己能够成为幸运儿。


既然造成大市场中小农户生活不确定性的根由,主要来自变动不居的经济、社会基础,以及社会分层和消费主义文化所激发出的不乏焦虑感的社会心态,那么,小农安身立命的问题自然也就不可能靠个体心理调整抑或简单的心灵鸡汤获得根本的解决。不管是外出打工还是在家务农,他们都只能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确立人生意义和精神寄托。当然,传统上对农民人生意义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祖荫”,即以延续祖先祭祀和抚育子女作为人生最重要的价值标杆,并非已经完全失效。


在当代乡村社会中,虽然总体上祖先崇拜较之于宗族社会已弱化了许多,范围也缩小了很多,但至少在核心家庭内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为之奉献仍是常态。只不过,在大市场背景下变动不居的社会环境中,即便是在核心家庭范围内维系这种人生意义,其现实复杂性和困难程度也提高了。


对于小农户来说,要培育子女成才并使之在社会层级结构中实现地位跃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大市场中的教育资源遵循成本与收益比较机制,出现了明显的城市化、集中化趋势,即便以应试教育为标准,无论是乡村教育,还是小农户子弟容易进入的城镇教育,能够帮助他们实现社会阶层跃迁的可能性都在急剧下降。


更何况,教育并非只是学校的事情,学前和课余家庭教育跟不上,也是制约小农户子女依靠教育改变社会阶层地位的根本性因素。凡此种种,都让大市场中小农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内涵与形式,与宗族社会中农民延续“祖荫”有了很大区别,以此安身立命变得很不可靠。


此岸世界如此变动不居,安身尚且不易,立命更难。那么,彼岸世界是否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种种迹象表明,情况似乎并没有根本性不同。在当代乡村社会,纵然原本被宗族传统文化抵制而受到阻挠的基督教出现了快速传播的势头,其他宗教和民间信仰也不乏活跃的表现,但离根本上解决农民安身立命的心态问题,似乎还有很大的距离。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乡村社会中大量所谓的教徒或信众,其实是出于拜神消灾、治病等实用主义逻辑而信仰某种宗教的;甚至,还有不少信仰者是期望借助神力,满足日益膨胀的物质欲望。更何况,大部分中国农民历来就更注重现世的人生价值,佛教、道教及其他各种地方神灵崇拜尽管也大行其道,却从未形成对世俗世界的笼罩性优势。在当代大市场理性精神的影响下,彼岸世界显然更加难以成为绝大部分小农户的精神依托。


总之,对于迈向大市场的绝大部分小农户而言,只能在变动不居的社会环境中安身立命,已是无可回避的事情。世上本无“救世主”,眼下并没有可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的特效方案。从主体角度看,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本身也有自己的主体性,有着对质朴世俗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的活力、韧性,并不是被动等待“拯救”的消极厌世者。


作为外在协助者,无论是国家还是从事社会建设工作的主体,则应当下大力气为小农户的经济活动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优化社会分层机制、控制阶层间差距,同时针对社会风险筑牢社会保障和救济底线。各种惠农措施出台,以及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无疑是顺应这一社会变动方向的,并且也取得了诸多重要成就。不过,在许多事情上,显然还需要继续做更多努力。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文化纵横(ID:whzh_21bcr),作者:谭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