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经手的劳动仲裁案件中,90%的案子都会涉及未休年假的赔偿问题。从200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至今都16年了,不能休满年假的人还是这么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姚均昌有些感慨。

“五一”假期将至,关于调休的争议再次成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我国不包括调休的公共假期是11天”、“‘五一’调休考虑过单休的人吗”等话题频频登上各个平台热搜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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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制作的调查问卷显示,162名受访人中,只有68人过去三年完整休满年假,40人所在公司没有年假或者未休一天年假。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长征认为,缺乏有效监管是带薪年假无法落实的主要原因。姚均昌则建议,监管部门应该主动出击,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监督,督促企业真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调查问卷:

162人有40人过去三年未休一天年假

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

其中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虽然有明确规定,但年假的落实一直存在问题。全国总工会第八次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32.8%的职工既没有享受带薪年休假也没有得到补偿,6.4%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时间没有达到规定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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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年8月在一份答复中提到,对60个城市调查数据显示,所在单位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含可放寒暑假的单位)且具备休假条件(工作满1年)的职工中,能够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人数比例达到60%左右。也就是说,有40%的人依然无法享受带薪年假。

红星新闻记者近日就带薪休假问题做了一份调查问卷,共有162人参与,其中68人过去三年完整休完年假,占比约42%,54人有休年假但未休满,两部分相加占比达到75%,其中一线城市休假比例明显高于二三线城市及县城。有28人表示公司没有年假,有12人有年假但过去三年一天没休。

调查中,85%的受访者表示未休年假会被公司直接清零或延期后清零,而不会支付三倍工资报酬。55%的受访者表示离职时年假会被清零,而不是要求休完或者结算成工资。

对于年休假落实情况,不同行业人群差异较大。

来自山东一家制造业工厂的员工告诉红星新闻,自己所在生产车间一直是三班倒,连周末都无法保证,带薪年假更不用提。一位金融行业从业者表示,所在企业有明确年假制度,大部分情况下能执行,但会限制在某些时间不允许休假,有时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年假到期作废。来自黑龙江的一位公务员称,他们能不能休年假主要看单位事情多不多。自己所在部门事情很多,已经很多年没有休过年假,也不可能要求结算成工资。

休年假难在哪儿?

单位或部门对年休设置诸多限制

在红星新闻的调查问卷中,对于未能休满年假的原因,最多的两个选择是单位设置诸多限制导致无法休满和工作压力大,竞争激烈,主动放弃。

就公司对年假使用的限制措施,选择最多的三个选项依次是限制每次最多使用多少天、要求不能在特定时间使用、需要提供特定理由。除此之外,还有受访人表示,还遇到过不能和法定节假日连休、公司无限制但部门领导拒绝等限制措施。

在南京一家国企工作两年的小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从来没有休过年假。公司工作节奏很快,任务很多,小陈作为新人一直兢兢业业,希望给领导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她担心当别人都在忙碌时自己提出年假申请,会让领导觉得自己在偷懒。

与小陈的纠结不同,在北京某互联网公司工作的刘浩告诉红星新闻,他休年假的障碍主要在自己的小组长,明明公司政策允许,但他的组长总会以最近事情太多为由要求他延迟休假计划。

某互联网大厂程序员小康的带薪年假休得十分尴尬。公司节奏快、压力大、考勤严格,请事假当天没有工资、请病假当天工资是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为了避免工资损失,他的年假全部用来抵扣病假和事假。“休满了又好像一天也没休”。

一位工作20多年的HR(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解释,在一线城市的大部分正规企业,一般不会对员工休年假设置障碍,除了不允许连续长时间休假。但是实际执行中,在很多节奏快、压力大的部门,部门负责人会不希望手下员工休假,就会出现问卷中提到的公司制度允许但部门领导拒绝的情况。还有很多人面临考核、晋升的巨大压力,为了给领导留下更好的印象,只能被迫放弃年假。至于员工主动用年假来抵扣事假和病假,则是公司最喜闻乐见的情形了。

人社部曾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相关建议,分析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时提到,企业职工休假带来岗位人员空缺以及用工成本增加,影响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主动性。

姚均昌分析这些年来遇到的带薪年假争议,他认为很多企业在年假问题上都采取模糊处理的办法。他们既不会积极安排员工休年假,也不会禁止员工休假,而是等员工主动申请,并根据业务情况决定是否批准。“他们存在一种侥幸心理,如果员工不休年假,两年后超过仲裁时效后也就不能再主张,公司就能省下一笔开支。”

年假维权难:

几乎没人单独为年假申请仲裁

在裁判文书网以“年假”为关键词搜索,能看到有125334篇文书。但观看判例明细会发现,这些争议几乎都是在双方发生离职纠纷索要赔偿时,把年假补偿作为其中一条主张加入其中,单独因为带薪年假引发的劳动争议极少。

姚均昌告诉红星新闻,大部分劳动仲裁都是在劳动者和公司发生离职纠纷之后,劳动者主张索要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加班费、工资差额等赔偿时,会把未休带薪年假的赔偿一并加进去。单独因为未落实带薪年假而引发的纠纷,在他这些年接过的众多劳动争议案件中,只有两例。



▲带薪休假问题调查问卷

在红星新闻记者的调查问卷中,对于“年假未落实是否会向公司争取”这一问题,55%的受访者选择“会适当争取但被拒绝就放弃”,23%的受访者选择“默默忍受”,只有21%的受访者选择会“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护权益”。

“我接触的很多劳动者的想法是,在晋升、考核等各种压力下,我先忍着,不休年假就不休,等我离职的时候,再找你把年假的3倍工资一次要回来。没必要因为这个就直接跟公司翻脸,毕竟有一份工作不容易。真到离职时,如果没有其他纠纷,一般也不会再单独通过劳动仲裁索要年假补偿。”姚均昌说。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也曾表示,带薪休假难,主要难在民营企业。一些民营企业员工收益不稳定,必须努力工作以保住岗位。

专家建议:

监管部门主动出击才能解决问题

“企业消极应对,等着过仲裁时效;劳动者忍气吞声,等着离职时秋后算账。带薪休假就这样晾着了。”姚均昌对年假问题现状这样总结。

周长征告诉红星新闻,虽然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相比于前几年有明显改善,但依然没有完全落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相应执法,导致企业不落实带薪休假不会面临严重法律后果。“劳动监察机构不积极处理,劳动者自己申请仲裁成本高难度大。”

周长征认为,这些年机关单位在政策推动和频繁发文要求下,带薪年假落实情况好了很多。但在企业端想解决问题,必须要靠执法,不然就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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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均昌认为,带薪年假和社保公积金不同,不能等着劳动者投诉举报再处理。“劳动者最关心的是他的切身利益,拖欠工资、不交社保、未缴纳公积金,涉及到他个人生存问题,他肯定会积极举报。但对大部分劳动者来说,相比于一份稳定的工作,年假几乎是可有可无的,他们不会单纯的为了这个去举报。”

姚均昌认为,想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监管部门需要主动出击,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抽查,查到不落实的公司就严肃处理。这样,带薪休假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对于普通劳动者,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张晨则建议,一方面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年假申请,根据公司的整体安排能休尽休,应休尽休。因为仲裁存在时效性问题,超过仲裁时效又无法举证,会对自己权益造成影响。有申请休假的记录,保留有证据,也就不会因为超过仲裁时效而影响权益。另一方面尽量选择在生产经营情况不忙碌的时候申请年假,与公司互相配合,互相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