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王斌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期间,通过控制87个证券账户(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等手段,连续买卖“电光科技”股票,影响其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在此期间,账户组的买卖成交量多次占据市场前列,持股比例一度超过10%,甚至达到17.11%。此外,王斌还通过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进一步加剧了市场操纵行为。
操纵期间,账户组期初持有“电光科技”25,538,460股,期间买入149,945,307股,买入金额1,932,026,326.22元,截至2021年11月17日,对应卖出146,281,367股,卖出金额1,964,677,306.64元。在此期间,“电光科技”股票价格从11.43元最高涨至19.21元,最低8.34元,振幅130.34%。
操纵期间,王斌控制使用账户组操纵“电光科技”获利共90,275,100.77元。
据悉,王斌,男,1990年1月出生,浙江温州人。
中国证监会表示,王斌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尽管王斌及其代理人提出了申辩意见,请求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但经复核,中国证监会认为其申辩意见不成立,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
“牛散”使用63个账户违规买卖股票反亏损1353万元
另外,还值得注意的是,4月3日,证监会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1982年1月出生的“牛散”陈积雷,2020年10月12日,使用“鑫管家”子账号(涉及63个证券账户)开始买入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20年11月19日,陈积雷通过“鑫管家”持有“电光科技”达到17,125,18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5.31%。陈积雷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五日内未履行报告及公告义务并且继续交易。2020年12月14日,陈积雷持有“电光科技”持仓占比最高达到7.91%。陈积雷在持股超5%后继续交易,共买入4.7亿元,卖出2.19亿元。在此期间,陈积雷亏损1353万元。
证监会认为,陈积雷超比例持股未按规定披露,在限制转让期内买卖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陈积雷超比例持股未按规定披露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陈积雷在限制转让期买卖股票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盘面上,截至4月3日收盘,电光科技股价跌1.98%,报7.93元/股,总市值28.71亿元。
公司官网显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3年,是一家多元化、无区域集研、产、销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领先的防爆电气全面解决方案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