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通报一起典型案例,山西朔州警方破获一起利用“猫池”设备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查获电话卡5767张。令人震惊的是,电话卡的主人并不知道这些卡的存在。那么,诈骗分子是怎么得到这样电话卡的呢?“猫池”又是什么呢?
“猫池”是一种网络通信设备,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可同时支持多个手机号,进行群发信息、远程控制,本是方便单位通信的设备。但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动起歪脑筋,利用“猫池”设备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猫池”设备插入电话卡,与电脑连接,启动特定软件,进入运行状态,远程电诈分子就能通过网络操控“猫池”设备连接的电脑,使用这些手机号或利用手机号注册大量App,开展电信网络诈骗。
2023年4月,山西朔州怀仁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线索,当地有人非法使用“猫池”设备,民警迅速展开了侦查。
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苏某某在朔州怀仁、山阴的出租屋内,非法使用“猫池”设备,为不法分子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2023年5月,民警对苏某某实施抓捕,并扣押“猫池”设备24台。
山西朔州怀仁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教导员 吴永明:他只是把设备放到窝点,把手机卡插到这些设备上就可以了,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还有他的上线孙某,远程电脑操控进行网络违法犯罪。我们对他的“猫池”设备进行电子数据取证,发现有5700余张手机卡在“猫池”设备中插入使用过。
审讯中,苏某某承认,他知道这些“猫池”设备是用来从事诈骗活动的。随着调查深入,办案民警发现,仅凭苏某某和几个同伙在短时间内,很难办出如此大量的实名制电话卡。
山西朔州怀仁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刘志勇:我们发现这个案件有它的特殊性,因为本案涉及大量真实的电话卡,这些电话卡都是利用身份证办出来的,里面就涉及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我们就在想,是什么人把这些电话卡办出来的,于是我们对电话卡的来源进行了追查。
隐瞒真相 欺骗村民办理电话卡
正常情况下公民办理手机卡,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并通过通信运营商的实名认证。近年来,随着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活动,收贩、租借电话卡、银行卡这“两卡”的“黑灰产”空间被大力挤压,非法渠道来的各类手机卡日渐稀少。
这起案件中出现的大量实名电话卡,让办案民警察觉异常,经过持续深挖,一条犯罪嫌疑人与通信运营商内部工作人员勾结的链条浮出了水面。
办案民警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审讯,了解到其为谋取非法利益,于2023年2月开始非法“收卡”活动,通过发展多名下线人员组织办卡,用于“猫池”作案。
山西朔州怀仁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教导员 吴永明:这些手机卡都是实名的,也就是必须本人通过刷脸认证,才能办出这些手机卡。
经过调查,这些电话卡的主人基本上都是朔州、大同等地农村地区的村民。
村民们说,办一张电话卡可以送几块钱的盆,办三张卡可以送价值几十块的电锅。而且现场也是通信运营商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因此很多村民放松警惕,几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办理电话卡。
调查发现,村民们领取的这些礼品都是苏某某的下线魏某某、何某某等人出钱购买的。
山西朔州怀仁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刘志勇:他们选择的地方是有针对性的,不在城市里。他们选择的地方是乡村,受蒙蔽的群众往往是上岁数的人。可以说不知不觉就利用了村民的身份证,运营商的工作人员就把电话卡办了出来。
山西朔州怀仁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教导员 吴永明:办手机卡时,他们压根就没有跟村民老百姓提用这个手机卡干什么。
非法获利数万元 8名“内鬼”被判刑
围绕电话卡的办理来源,警方先后抓获十多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协助办卡的运营商内部工作人员竟有8人。这些人,就是所谓的“内鬼”。
调查显示,8名“内鬼”在乡村以拉条幅、设立服务台、赠送礼品的形式,登记群众身份证信息,欺瞒办理电话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民警:卡是怎么办的?每人办了几张?
犯罪嫌疑人 李某某:每个人办了一张主卡、两张副卡。办好的卡都拿给魏某某,说是办一张给10块钱。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说,之所以答应帮魏某某办卡,是因为既可以完成公司的办卡任务,也能获取非法酬劳。警方查明,这几名“内鬼”非法获利在一万到五万元不等。
最后办出来的卡,都被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收走,插入“猫池”设备。
警方经过对涉案电话卡信息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报案人提供的手机号码,进行交叉比对,发现不法分子已实施诈骗13起,涉案金额113余万元。
山西怀仁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刘志勇:往往诈骗的电话一般都是境外电话号码,可以引起我们的警惕。但是本案的这些电话号码,是实实在在的当地电话号段,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很多人为此放松了警惕受了骗。
目前,该起案件中的13名犯罪嫌疑人中,10人已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3人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山西朔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一级警长 原小军:这起案件的发生,反映出部分电信运营企业存在员工管理不到位,为此我们也向相关企业对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的执业行为提出建议,特别是严格员工工号使用管理,严守正常展业与违规办卡的边界等。
同时,民警提示,非法买卖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一旦流入不法分子手中,用于诈骗、洗钱等违法活动,卡主除了会受到相关机构的信用惩戒,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论何种情况,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和支付账号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不为所动,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山西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民警 郑晓波:我们将持续深化“净网”专项行动,继续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全力保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