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捡到手机男子的女儿郭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自己和父亲把手机交到派出所后,当天已自行离开,但因为对失主一方的行为“颇感气愤”,后选择将此事发布网络。
此后,新黄河记者多次致电失主一方,电话始终无法接通。不过,据郭女士提供的一段与失主本人的对话录音显示,当郭女士问对方“到底有没有时”,对方称“没有,对不起,是我那个了”。同日,介入处理此事的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韩店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在失主一方进行赔礼道歉后,暂告一段落。


“当天把手机交到派出所后,我们就自行离开了。”郭女士说,在去派出所处理之前,失主一方有人打来电话,并坚持声称手机壳里有200元现金,“通话时的态度很不友好,包括在派出所时他们家人的态度也是一样,所以我才决定把这事发出来,让大家评判一下。”
24日下午,介入处理此事的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韩店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在失主一方进行赔礼道歉后,暂告一段落,至于后续如何处理,仍待进一步调查。“因为(对方说)确实之前放了200元,但是捡的时候有没有这200元,现在是说不清,因为丢手机的地方也没有监控,昨天道歉后,丢手机的一方把手机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