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出门爱带现金,因出入境携带现金不合规而受罚的新闻也屡见不鲜。近日,又有侨胞因此被罚,不仅耽误了行程,还损失了钱财。近日,一名60岁华人男子计划从意大利搭乘飞机前往西班牙参加女儿婚礼。本是喜事一桩,然而在意大利机场例行检查时,意大利税警发现他携带的行李中疑似有未申报物品。经清点,男子携带了4块金条,总重约300克,价值约1.8万欧元。此外,他还随身携带逾1.1万欧元现金。根据意大利法律,出入境携带现金达到或超过1万欧元必须申报。根据立即支付原则,税警处以200欧元的行政处罚。

但金条就麻烦了。虽然该男子解释称,这是他准备送给女儿的结婚礼物。然而这些物品均未进行申报。根据意大利黄金市场监管规定,任何人将黄金转移至境外,或在境内进行黄金交易的,若价值超过12500欧元,必须向金融机构申报。

结果,机场税警对金条进行了扣押,并以违反监管规定为由对华人男子进行行政处罚,罚金为其携带黄金总值的10%至40%。

事实上,各国对出入境携带的现金数量都有明确要求,携带超额现金需要申报,否则将惹上麻烦,需要注意的是,仅过境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小侨将部分国家携带现金要求梳理如下,提醒大家注意。

中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8号,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0000元。超出限额的,应向海关申报,海关予以退运。不按规定申报的,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关于携带外币出入境的规定是: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携带超过等值5000美元以上外币的,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并向海关申报。

美国

入境时携带的现金和金融票据(包括美元或外币现金、旅行支票、现金汇票和可流通证券等)总额如超过1万美元(以个人或共同旅行的家庭或团组为单位),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同时应提供银行对账单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以证明现金来源。

如实申报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任何税费。未如实申报者可能被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包括没收所带现金和金融票据,最高可面临50万美元的罚款及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德国

个人携带现金或可流通证券(如旅行支票)出入境或过境德国,不得超出一万欧元;如超出此数额,需于通关前予以申报,否则,德国海关即可以“反洗钱”为由扣押款项,调查现金来源和携带出入境目的,并最终裁定没收或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资料图:机场。(图文无关)

西班牙

个人携带现金出入境,不得超过1万欧元;否则,海关可以扣押款项,调查现金来源和携带出境目的,最终裁定没收或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现金:携带现金总额低于1万欧元无需申报,等于或超出1万欧元必须向海关申报,否则将面临行政扣押及罚款。该限额也包括同等价值的其他货币或容易变现的债券、股票、旅行支票等。

加拿大

加拿大海关规定,每人可携带(包括随身携带以及存放在本人名下所有行李内的所有货币)少于1万加元的现金或以其他形式(如支票、旅行支票、银行汇票、股票等)存在的货币入、出境。

对于入、出境加拿大的外国人,如携带现金及以其他形式(如支票、旅行支票、银行汇票、股票等)存在的货币等于或大于1万加元,须事先填妥海关申报单,否则将被处以250加元以上,5000加元以下的罚款。

澳大利亚

凡携带1万(含1万整)以上澳元或等值外币入境,必须申报。携带支票、旅行支票、个人支票、现金支票、邮政汇票或其他票据,无论其金额均须如实申报。

韩国

游客需携带不得超过1万美金入境。如若超额,出入境都需要申报海关。如果未申报,会被处罚或罚款。

日本

如携带现金等有价证券超过100万日元或携带黄金(金条、金块等,纯度90%以上)超过1kg时,除填写携带品分离运输行李申报单以外,还需填写《支付手段等携带输出输入申报单》。

新加坡

出、入境新加坡若携带超过2万新元等值的货币或可转让证券,必须向新加坡警察局提交申报表。如未按要求申报有关情况,将面临最高50,000新元的罚款和/或最高三年的监禁,相关证券将会被扣押和/或没收。

马来西亚

无论是马来西亚居民还是非居民,携带外币或旅行支票入境数额不受限制,但非居民如携带外币或旅行支票数额超过1万美元需向海关申报。

非居民携带外币或旅行支票出境,如数额在入境时申报的数额内,不受限制,如需携带超过数额限制的现金或旅行支票出境,需事先向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取得书面许可。

泰国

泰币:旅客携带45万以上泰铢入境或5万以上泰铢出境,须向海关申报。旅客前往缅甸、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越南、中国云南携带泰铢金额不得超过200万泰铢,超过45万泰铢须向海关申报。

外币:可携带任何外币出入境泰国,总额如超过等值1.5万美元,须向海关申报。

越南

入出境时可随身携带现金不超过1500万越南盾,美元或等值外币不超过5000美元,超出部分须申报并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南非

限制入境物品(需经申报批准方可入境)包括超出25000兰特的货币、金币、钱币及邮票藏品、未加工的黄金、钻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