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魔鬼。”2月1日晚,9岁的梦梦这样向红星新闻记者描述着父亲。她左胫骨中下段骨折,躺在床上无法下地,脸部浮肿,头面部有多处结着血痂的伤痕,除此之外,膝盖、手腕、手臂、背部都有新旧伤。她称,多年来自己多次被父亲虐打,最近这次,直接进了医院。

梦梦的出院诊断书显示:全身多处软组织感染、多处软组织损伤……这个9岁的女孩称,除脸上的部分伤是自己抓伤以外,其余都是父亲所为,“我要他坐牢”。

父亲杨某飞承认自己确有打孩子的行为,但梦梦有的伤“是出去被别人打的”。他称,离婚让孩子对其产生怨恨,自己也并非故意为之,只是想教育孩子。

目前,重庆黔江区城东派出所已介入该案调查。在当地公安、妇联、街道办事处等的见证下,父母双方也进行了调解。



▲梦梦的出院证

9岁女童称被父亲虐打

梦梦的父母于2023年2月离异,她由父亲杨某飞抚养。

今年1月17日,在成都上班的梦梦母亲李某花突然接到孩子父亲的电话,说孩子的腿“遭了,站不稳了,说钱不够,喊我打钱”。当李某花赶到重庆黔江民族医院时,孩子躺在病床上,腿上上着夹板,输着液,脸部浮肿,还有血迹未干,全身上下到处都是伤。李某花立马报了警,民警出警做了记录。

十天之后,做完手术的梦梦被接到成都的外公家。2月1日,记者在孩子外公家见到梦梦,由于腿部受伤,她无法下地,躺在一张铁架床下铺,和之前的照片相比,眼前的梦梦判若两人。出院诊断记录了孩子此次的伤情:左胫骨中下段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感染(头面部、下颌部、左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重度贫血。



▲梦梦头部的伤

梦梦称,脸上的伤部分是“自己抓的”,其余都是父亲打的,“左腿是爸爸打断的”,下巴上的伤“是爸爸踢的”。“他(爸爸)说妈妈坏话,我就剪他衣服,他就拿锭子(拳头)打我,还会用电线板打我屁股,打了好几次。”除此之外,梦梦称,父亲还会在夏天让她把裤腿挽起来光着膝盖跪在马路上走。记者看到,梦梦膝盖上确有伤疤。

现在,被妈妈接到身边,梦梦说“自己再也不跟着他(父亲)了”。



▲梦梦手臂上的伤痕

孩子母亲:离婚后不清楚孩子遭遇

难以接受孩子被打,将此事曝光于网络

孩子母亲李某花来自四川遂宁,16岁时与杨某飞相识于网络,杨某飞没有固定工作。20岁左右,因为有了孩子,二人结婚,婚后来到重庆男方家生活。

李某花称,婚后杨某飞对她和孩子都不太好,加之欠债,他们不断产生矛盾、争吵。每次两人发生矛盾,男方不是求复合就是威胁,忍无可忍的她于2020年决心以轻生了断婚姻,被救下后,二人分居,直到2023年离婚,孩子由父亲抚养。

李某花称,自己一直不知道孩子的遭遇。她在离婚前曾见过孩子一面,后来杨某飞责怪说孩子见了她以后不听话,“想我想到失眠,怪我是不是给孩子说了什么。”之后便一直不让她们见面。自己虽有孩子父亲电话,但也不敢联系,怕最后责怪到孩子身上。

李某花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孩子打电话时会指责她,“为什么抛弃我?你为什么要走?”她曾说来接走孩子,“但孩子又说不来了。”后来才知是孩子父亲一方的人曾对孩子说“妈妈不要你了”一类的话。李某花说,自己并未再婚,在工厂里上班,“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如果早知道,再苦都会把孩子接过来。”

此次接回梦梦后,家人难以接受孩子被打成这样,就将此事发布在网络上,引发了关注。

梦梦随母亲回成都后,由于缺乏安全感,她每天都要挨着妈妈睡。2月21日,梦梦在母亲的陪同下去医院取钢针。李某花表示,孩子现在本应上三年级,但已中断一年多,她希望能让孩子继续上学,早日回归校园。



▲曾经的梦梦

警方:打孩子情况确实存在,已介入

多部门见证下,孩子父母双方进行了调解

对于是否虐打女儿这一情况,杨某飞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孩子在父母离婚后没有一个完整的家,“把所有的错都推给爸爸”,去年离家出走不下50次,每次出去就是四五天,孩子腿上的伤是“在外头被打断了回来,冤枉是我打的”,孩子脸上、头上的伤也是出去被别人打的。

对此,梦梦表示,她的确离家出走过,是因为爸爸打她、骂她,“喊滚出去”,出去后她只被别人打过一次,是因为没有衣服穿,偷拿别人的衣服,“也只是打脸,没有打身上。”



▲黔江城东派出所

据悉,事情发生后,重庆黔江区城东派出所介入调查,杨某飞也接受了警方的调查。2月2日晚,派出所连夜将梦梦及母亲等人接至黔江做询问笔录,并于次日在当地公安、妇联、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见证下,父母双方进行了调解。

调解会上警方表示,连日来他们通过走访调查其父租住的房东、邻居、孩子学校老师等发现,“他打孩子这个事情确实存在。”

为何要打?杨某飞表示,他并非故意为之,而是孩子不听话,“只是想教育孩子。”其称梦梦曾多次剪坏家人的衣服,“剪了衣服裤子大包小包拿出去扔”,让他没有衣服穿,他还曾下跪向孩子认错,“让她不要搞我衣服了”。而剪父亲衣服,梦梦称是因为父亲说母亲坏话,“诬陷妈妈”。

杨某飞说,孩子离家出走,“找回去我就让她跪着,也跪过马路”,不听话就“打服气为止,打投降为止”。之后孩子与他产生对立,“只要我一回去,她就见不得我。”但杨某飞坚称,他没有用刀割过孩子的头,“膝盖上的伤,是她晚上在外面跳磕碰的。”

民警表示,从梦梦的性格来看,父亲要的这种“服气”比较难,反而“越打越反叛。”

当地妇联在和孩子交心时孩子也谈到,父亲在她手、脚、头上打,有时候打得有点凶。之后她就到处撞,“到后来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稍微紧张就有自虐行为。”

从警方走访来看,“有人看到他(杨某飞)打孩子,也有人看到他回家专门给孩子弄吃的。”孩子辍学后“他还求了很多人”。在场参与调解的人表示,“他想要孩子好,只是教育的方式方法出了问题。”

在父母这段已破碎的离婚关系中,梦梦曾表示,抓自己的脸是因为想得到爸爸的关爱,让他关心我。当天调解时,杨某飞特别困惑:“梦梦想要的关爱和关心,我真的不晓得是什么,你知道吗?”他说自己每天从工地上下班回家都很晚了,“我能做到的关心就是不上班那天带她出去耍、吃,天天陪在身边真的不得行。”

由于涉及到孩子的后续治疗,当天调解最后,杨某飞给了梦梦母亲2.4万元医疗费,在抚养权转至母亲处后,每月将按时给1000元的抚养费。杨某飞现场也给孩子母亲致歉,并提出要求:双方签署《谅解书》,“不再追究他对梦梦伤害后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删除在网上发布的曝光内容。

黔江当地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黔江区未保办、未联办高度重视,目前梦梦的信息“已入库”,在孩子未成年之前,都会进行持续的关注、关爱与帮助。同时也会“两地联动”,将相关情况与成都当地部门进行移交。希望能通过家庭和部门的努力,让孩子的成长环境逐渐恢复。

律师:签订谅解书,可依法从宽处罚

心理医生:离婚后应妥善处理亲子关系

对于此事,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根据《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查实杨某飞经常以打骂等方式对梦梦实施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杨某飞可能涉嫌触犯虐待罪。

就《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而言,签订《谅解书》或者《和解书》不会影响警方的后续调查,但对量刑具有较大作用,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警方可以建议检察院从宽处理;检察院可以建议法院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院则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针对该事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理医生周游认为:对一个人的成长而言,家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父母离婚已给孩子造成了一定伤害,就不能再造成“二次伤害”。

该事件中,本来孩子就可能因父母离婚而产生“是不是自己做得不好”的怀疑。当父亲再指责母亲,她就会认为父亲连同自己也一并否认,就会给孩子心理造成很大冲击,当这种冲击、愤怒又遭遇父亲的“棍棒”打压时,堵塞了孩子的宣泄窗口,情绪无法发泄,孩子就可能出现自伤、自残行为。

而在日常与父亲的相处中,她也没有学会如何合理表达、处理情绪,从父亲那里学会的是打、骂,就更加暴躁。因此她建议,父母离婚后不要在孩子面前说另一方的坏话。

在周游看来,该事件中父亲处理情绪的方式是向外指责别人,在与孩子沟通时也是用打压的方式去制止孩子的各种表达,这会造成孩子在承受自己情绪的同时也承担着父亲的情绪。由于孩子年龄小,无法用更多发方式去表达情绪。对父亲的依赖和愤怒造成双重冲突,情绪全部压在心中,久而久之陷入抑郁状态,采用自伤、自残的方式去缓解情绪和压力。当实在难以忍受时,她选择离家出走,试图离开这个环境,离开与父亲的这段关系以保护自己。

孩子父亲应反思自己的教育方式,尽量保持平稳的情绪,“允许孩子有情绪,并通过合理的方式表达出来。”

周游表示,父母离婚本身给孩子带来的影响,远没有离婚之后父母态度的转变带来的伤害大。父母突然离婚,孩子要从现实和心理上去接受与父母一方分开的事实,若简单粗暴解决,会给孩子造成很大创伤。

她认为,在一段婚姻结束时,双方父母应坦诚地与孩子沟通,应定期见面,各自持续地与孩子产生情感链接,让孩子明白即使父母分开,也不代表着自己就被抛弃,让孩子有安全感。

就这件事而言,家人可以允许孩子通过安全的方式去宣泄情绪;让心理医生给孩子做专业的情绪疏导,让这部分愤怒情绪在成长中慢慢被消化、接纳;让她融入更多的同学关系、师生关系;母亲给予陪伴,让她在家人的陪伴中,逐渐建立亲密感与安全感,“让孩子感到我是值得被爱的,是有人是爱我的,重新建立自尊、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