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桃色”事件刷屏,方正证券回应


针对网传旗下营业部员工违纪违规的热搜,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正证券”,601901)作出回应。

2月22日晚间,方正证券发布声明称:“近日,网传我公司某营业部两位员工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公司高度重视,已启动调查核查工作,相关涉事人员已离职。”

“公司将持续推进合规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员工管理,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方正证券声明表示。



网传两营业部员工违纪违规

2月21日晚间,方正证券相关营业部员工“桃色”和违规事件流传社交媒体。

根据网传内容,方正证券职工家属邱某某向亲友实名举报其妻子邵某某长期与领导翟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该领导还存在受贿等违规行为等。举报人称,翟某违规将旗下管理的私募基金仓位投向北京长江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产品,不顾投资人的实际利益。

同时,翟某利用职务之便,存在未和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未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及微信群向客户发送个股分析、预测或建议的相关信息,且在提供投资建议时,故意隐瞒了股票的风险,夸大了投资回报,以此吸引私募基金的投资人购买邵某某及翟某旗下的私募基金产品,赚取私募基金的管理费和认购费。

举报人表示,以上行为不仅违反了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也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最终导致了私募基金产品净值下跌,给投资人带来了实际的资产损失。

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最新官网资料显示,翟某,男,本科,执业机构为方正证券,执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曾就职于东北证券、华林证券;2022年9月,翟某执业机构登记为方正证券。邵某某,女,本科,执业机构为方正证券,执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邵某某曾就职于华林证券,2022年9月执业机构变更为方正证券。

近年来屡次卷入市场流言

值得关注的是,这已非方正证券员工首次登上热搜或卷入市场流言。

2022年6月6日,时任方正证券研究所电子团队分析师谭珺在朋友圈发文表示“我应该是全网第一个喊4000点的人吧,相信相信的力量”,并配上了上证指数走势图。随后,该言论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2022年6月7日,针对旗下分析师的言论,彼时方正证券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公司昨晚已经启动合规调查和问责。”

2023年底,上任不足一年的方正证券研究所所长刘章明,被传受到监管罚单。1月5日,湖南证监局对刘章明出具了警示函。

“经查,方正证券在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过程中,存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前泄露证券研究报告内容和观点的情形。刘章明作为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部门行政负责人,对上述情形负有领导责任。”湖南证监局称。

湖南证监局进一步指出,刘章明个人还存在向客户违规私自荐股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刘章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现阶段,因正处和平安证券的“重组期”,方正证券得到了市场多方关注。

2022年12月20日,方正证券发布《关于获准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新设立的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方正集团”)。由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平安”)拟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持股平台,持有新方正集团股权并间接控制公司,因此方正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中国平安。

官网资料显示,方正证券是中国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批会员,于2010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方正证券拥有包括362家证券营业部、36家期货营业部、24家区域分公司、1家资产管理分公司、6家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2.32亿股,总资产2070.23亿元,净资产453.74亿元。

截至2月22日收盘,方正证券收报7.15元/股,涨1.56%。

相关报道:


今天又曝出一个下半身的大瓜……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上海女教师出轨高中生的大瓜还没啃完,今天又来新鲜大瓜了:



【#方正证券再爆大瓜#!实名揭发营业部领导参与多人运动!】这个瓜有点大,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举报者称妻子和她领导多次通奸,还多次参与多人运动,该领导还存在受贿等违规行为。

“多人运动”见下图画圈部分:



如还不理解的,请自行百度,本律不负责科普。



@方正证券 今天下午发声明称,近日,网传我公司某营业部两位员工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公司高度重视,已启动调查核查工作,相关涉事人员已离职。

说实话,说实话,说实话,不管是上海女教师老公的网络爆料,还是方正女员工老公的网络爆料,都是非常不成熟的做法,虽说他们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香甜可口、精彩绝伦的大瓜,网民们不亦乐乎、兴高采烈地欣阅读着,谈论着,交换着……我们在感谢他们的同时,也必须牢记这就是一个非常不成熟、损人不利己的做法,其中的法律风险是很明显的。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侵犯是大概率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从该规定中关于隐私的定义可得知,隐私包括负面信息等见不得人的信息,实际生活中,隐私以见不得人的信息为主,通奸、PPP、PPPP信息肯定是当事人不愿为他人知悉的信息,很明显属于隐私,你公开了,就构成侵害隐私权,这是毋庸置疑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也规定了对散布隐私的行政处罚。

个人信息又是什么呢?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方正大瓜信息,报料人将自己的名字,老婆的名字,老婆领导的名字等都公之于众了,这同时又是对自然人个人信息的侵害。

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说明个人信息的保护和隐私权保护差不多。个人信息也是需要保护的。

或许有网民气不平了:这绿帽子就白戴了?

这个问题是没办法回答的,如果非要回答,我只能说对待绿帽子的最好办法是远离绿帽子,不远离绿帽子,而是采取公开爆料的办法只会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甚至于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所以必须改变思路,为此看以下几个新闻案例:







思路决定出路,想法决定做法。对待屡屡出轨,离婚和索赔才是正确的选择,你爆料的信息线索都有,还愁法庭上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

至于PPP、PPPP之类就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层面或者违纪方面的事了,而是涉及刑事层面,该报警的必须报警,当然了这个事经网络深度发酵,人尽皆知,警方肯定已经关注到了,相信后期会有一个处理。

如果一定要通过网络爆料出一口恶气,有什么办法避免法律风险呢?说实话,没有避免风险的办法,我只能出两个降低风险的办法——一是匿名化处理,二是合理利用“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头。

就聊到这,碎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