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上海女教师”像雨后蘑菇一样冒出来了。上海年轻女教师被丈夫举报出轨16岁学生事件,连日来热度不减,在网络上不断发酵。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很多人开始冒充“上海女教师”搞起了直播。

有媒体报道,冒充“女教师”直播骗取打赏的主播,其直播间最高流量时人数上万,还有不少围观者刷起了礼物。。

一名自称是网传出轨“女教师”私照本人的网友发声,表示网传私照本人不是上海化学老师事件当事人,照片是被人恶意拼接,自己是江苏人,IP也一直在江苏,职业也不是教师,更不姓张。

几天前,成都牵手门的女主角开直播时也引发了围观,粉丝噌噌噌往上涨,但没多久,当粉丝小组长到4万多的时候,账户被封禁了。

比较而言,冒充“上海女教师”开直播的性质,比成都牵手门女主角开直播要严重得多。石油董小姐开直播,你顶多说她脸皮厚。但冒充“上海女教师”呢?

有律师说,某些博主为了蹭热度,改账号ID名称,冒充“女老师”,说白了是为了引流吸粉。如果博主冒充“女老师”身份实施诈骗等行为,涉嫌诈骗等罪。

但我认为,其最可恶者,是对当事女教师的名誉构成了侵害——事实上,我在朋友圈已经看到,有不少人对女教师开直播信以为真,在聊天群里叫骂不己,说这样一个贱货,居然还有脸开直播。



是啊,说到名誉侵权,很多人可能会啐上一口,她还享有名誉权?

众口汹汹,千夫所指。

恨不得将她沉塘。

“2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涉事教师已向当地派出所反映隐私泄露相关情况,暂未立案”——好吧,也许,她不配享有隐私权。

律师也为此打架了。

一个叫谭敏涛的律师说,对于女教师而言,虽然这种不正当男女关系信息也属于女教师的隐私,但是当女教师的隐私权和其丈夫的配偶权相比较时,隐私权应当让渡于配偶权。

而一个叫赵良善的律师则认为,女教师及男学生可以向法院起诉女教师的丈夫,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女教师的丈夫构成侵权。”

一件按理来说应当简单而清晰的事情,变得云山雾罩。

据说“人民群众”的力量很强大,认为女教师丈夫涉嫌侵权的律师被骂得狗血淋头。

再摘一条报道——

‘20日,一张疑似女教师张某丈夫的问话笔录在网络流传。笔录中男子表示,他一开始爆料妻子出轨只是出于生气,并不想让她身败名裂,等妻子冷静完之后将和其离婚。该男子还称,此事被曝光后,妻子有轻生的想法,他已经对其进行安慰。“

兴高采烈地分享原本私密的聊天记录,并将其视为一种理所应当的“惩戒”,没人关心女教师的状况,没人在乎她被冒充者沷污水。



他们的勇敢、愤怒与正义,如果能分配给其他一些领域,该多好。

不知道,倘若真的出现了生命无法承重而折断的悲剧,他们的心会不会那么震颤一下。

这里我只是想重申一个常识:一个人,即使被贴上了某种负面标签,即使是某些人眼里十恶不赦的“坏人”、“荡妇“,其人格、尊严与正当权利仍然不容侵犯。

以道德的名义搞全民审判,曾是这块土地上人们无比熟悉的场景,不能再让它卷土重来了。

社会不能靠羞辱一个人走向文明。

多名主播仿妆“上海女教师”擦边做直播?律师:虽是丑闻,仍涉嫌侵犯当事人名誉权


近日,“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未成年高中生”事件闹得沸沸扬扬。2月21日,有消息称,在直播平台,有多名女主播模仿“上海女教师”妆容擦边做直播。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流传最为广泛的为一组六张女主播直播截图,据称这些都是蹭热点的主播,遭到网友谴责。上游新闻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六名主播中,一名已经辟谣并报警,另有两名直播录像中的配饰妆容属其日常妆扮。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张公典律师表示,如若“仿妆直播”属实则可能侵犯当事人名誉权。

据潇湘晨报报道,2月18日以来,“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未成年高中生”事件持续引发公众讨论。热度居高不下的背景下,网络平台涌现出多个自称是“女教师”本人的社交账号。为赚流量,甚至有主播直接冒充起“女教师”本人,后被网友打假“是蹭流量的骗子”……目前多个冒充女教师的账号已被平台处理。2月21日,某网络平台上一名为“我是X老师”,并使用着“女教师”头像的账号,已被平台封禁,禁止发布作品。上游新闻记者在社交平台以“上海”“女教师”等关键词搜索发现,有账号不仅在ID上打着热点事件的“擦边”,就连个人信息中也提到“上海”“上海市第二中学”,并称“要来找我吗”。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账号此前曾于1月因“传播色情信息、色情资源等不当行为”被“封禁直播无限期”。截至发稿时,该账号已无从查询。

部分账号。社交平台截图

部分主播“躺枪”

与此同时,在社交平台流传着一组“多名女主播模仿‘上海女教师’妆容擦边做直播”的截图,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六名主播共同的特征为都戴着巨幅的框架眼镜,同时留着半长的直发,该形象与社交平台流传的“女教师”形象相仿。根据截图中的账号信息,上游新闻记者对这六名主播账号进行了调查,发现其中三名大概率是“躺枪”了。

其中ID“C”开头的网友21日上午发视频称,自己是“近日无关牵连上海女教师事件的女主播”,其称自己只是按照往常的直播时间正常开播,但直播中遭到大量的人身攻击。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名网友在2月20日晚晒出了报警回执,并称“已经司法取证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有主播称已报警。社交平台截图

另一名ID“小”开头的网友抖音页面显示,其在“女教师”事件发生前的2023年,已经是直播截图中长发戴巨幅框架眼镜的妆容。还有一名网友同样在2023年也已经戴巨幅框架眼镜并留着中长发。

而组图中另外三名网友,上游新闻记者通过浏览其社交平台主页,无法获取更多的有效信息。



有主播称自己一直戴着直播中的眼镜。社交平台截图

律师:“仿妆直播”若属实涉嫌侵犯名誉权

就部分网络主播为了流量冒充“上海女教师”进行直播的情况,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任张公典律师,他表示:“我已经关注到了你说的这个情况,这种匪夷所思的行为首先涉嫌侵权,侵犯了事件当事人的名誉权。虽然对于当事人来说,被指出轨男学生是个丑闻,但她仍有权对其他人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进行追责。同时冒充女教师开直播,本身就有违社会的公序良俗。如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还可能遭到行政拘留。今年初就有女网红冒充孕妇发布征婚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被警方行政拘留的案例。”

就网络主播为了流量做出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张公典律师还认为平台有监管的义务:“今年年初,中央网信办开展了‘清朗·2024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提到了会重点整治宣扬猎奇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以及炮制虚假信息、恶意营销炒作问题,所以网络直播的平台方应该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内容审核,对出现有违公序良俗行为的账号应该及时处理、责令改正,严重的进行封号。”

冒充涉事女教师开直播,媒体:岂能如此没有底线

疑似冒充“涉事女教师开直播”的账号遭到网友质疑(图源:中国青年报)据长沙政法频道消息,2月21日上午,已查不到该账户任何信息。此外,某社交平台出现多个名为“我不是张老师”的账户。目前,大批高仿号已被平台封禁。

“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未成年学生”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随着事件传播带来的知名度也不是什么正面评价,居然有人要利用这样的一个名气,以假冒当事人来蹭流量,难怪令网友感到错愕,这还有没有底线?难道只要有名,什么样的名声都不在乎了?主播不在乎,但世道人心在乎,自己不尴尬,别人也会尴尬,又岂能有市场。



相关账号遭到网友质疑(图源:中国青年报)

不久前,有网友发现,疑似成都太古里牵手门“石油姐”董某某开设账号直播,但中途突然关掉,不久后主页显示该账户已被封禁,这就表明,不是什么流量都可以去接的,还有公序良俗,还有规章制度,平台的态度也是明确的,不会给这种流量以机会。



相关账号被封禁(图源:中国青年报)

2022年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联合发布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其中明确规定,网络主播应当坚持正确价值取向,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的行为。

《规范》还指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31种行为,其中一条就是“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的内容,宣扬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冒充涉事女教师开直播,显然就属于上述不得出现的行为。这既是炒作绯闻,又显得格调低下,而且,假冒他人也违反了职业道德,有损个人品德。据律师的介绍,博主的行为还对当事“女老师”构成侵权,属于违法侵权行为:侵犯别人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如果传播虚假内容,还涉及诽谤。



网友的评论(图源:网络截图)

如果博主冒充“女老师”身份,散布不实言论,则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博主将面临治安处罚。如果博主冒充“女老师”身份获得打赏之类,就涉嫌诈骗。

可见,假冒他人进行直播,不仅不会接住流量的泼天富贵,相反,还是取祸之道,会给自己招来麻烦,只会是得不偿失。无论他人身上是好名声还是不太好的名声,都不可去假冒他人来蹭这个知名度,这在现实中也行不通,一出来就如同“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要被封号。如此“见光死”,又岂是直播之道。

真要吃直播这碗饭,还得靠自己的努力,以真诚去获得认同,以踏实来博得美誉度,别想着投机取巧,这种蹭流量走捷径只会适得其反,还会自取其辱,又是何苦。


媒体:打假“上海女教师”不能止于封号

这种假冒行为不仅在挑战法律,也在挑战公序良俗,挑战一个社会基本的道德观念,污染网络生态。

近日,“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未成年学生”一事引发关注后,离奇的一幕又发生了:疑似“涉事女教师开直播”的社交账号出现,有账号信息关联了“33岁”“上海·虹口”“华东师范大学”等内容。此外,还有“我是张老师”“我不是张老师”等擦边账户涌现。据最新报道,目前大批高仿号已被平台封禁。


但显然,这些账号背后的炒作者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存在一种侥幸心态:大不了被封号呗,回头再找别的个人信息注册就是了。也因此,打击类似的假冒行为,不能止于封号。

首先,法律上的责任应该追究到底。比如,如果冒充他人散布不实言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可处拘留、罚款等处罚;如果凭借冒充获得打赏等,达到一定金额,还可能涉嫌诈骗。

对于被冒充的当事人来说,有一些账号直接使用其照片,涉嫌侵犯肖像权。如果本人提出追究责任,相关部门也应积极介入。平台也可以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对这些假冒者实行平台禁入。他们既然敢以“脸”试险,那么就不妨从封杀账号延展到封杀“人脸”,完成真正处罚到人的闭环,提高震慑力。

还要认识到,不只是明面上的侵权,如果这些“高仿当事人”开播乃至带货,行为本身就对当事人构成了伤害,它给社会外放的潜台词可能是这样的:你看我都被曝光、围观、批评成这样了,还要公开露脸直播,我就是无底线怎么了?

一些不明真相、未经求证的网友,如果下意识信了这些账号,对当事人产生了误解,进而在认知上甚至行动上鄙视、羞辱当事人等,这种伤害虽然难以具体计算,但不能否认它的存在。同时,这种假冒行为不仅在挑战法律,也在挑战公序良俗,挑战一个社会基本的道德观念,污染网络生态。

这种现象让我们看到,为了赚眼球、博流量,有些人已经卷到了一种新境界:通过刻意制造无节操、无底线的形象,来达到走红目的,所谓“不管黑红、丑红都是红”。如果对此类行为缺乏有效惩戒,可能会诱发模仿效应,败坏社会风气。

还有一个细节令人如鲠在喉:有账号直接打出了“我就是要接住这泼天的财富”简介。对这样一群“玩的就是底线”的人来说,谴责他们没底线,并没有多少说服力。关键还是要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付出应有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