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微博
起因是歌手薛之谦在看完电影之后,发了一条有关自己“观后感”的小作文在微博:
图源:微博
没想到迅速引起了网络上的一大波热议,有不少网友指责“盗摄”的行为,但也有不少网友觉得拍几张照片不至于算“盗摄”:
图源:微博
尽管大家吵得热火朝天,但是后来传播法专家表示,在内地法律上并没有盗摄这个说法。
不过在香港,法律明文规定,在电影院“盗摄”是犯法的!
在香港“盗摄”会怎么样?
大家在看电影的时候,难免会有那种很精彩的画面,让人很想要拍张照记录下来,顺手再发个社交平台。
但是在香港,这看似随手的行为就属于违法!
图源:网络
只要你对电影进行拍摄,那你的手机就不仅仅是通讯工具了,将会变成“作案工具”。
不论你是用相机、手机,还是摄像机,只要你在观影过程中进行拍照或录像,那么你就犯罪了!
并且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根据《防止盗用版权条例》第31C条,任何人未经合法授权或没有合理辩解而携带摄录器材进入公众娱乐场所(包括戏院),即属犯罪。 初犯者最高可被罚款五千元,如属再犯,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之前,香港歌手许廷铿去电影院观看电影《与神同行》,其中有一幕让他觉得无比感动,于是就拍了一张大荧幕的照片,发到了自己的IG的账号上。
图源:IG
结果一发出来,直接引起了网友的一大波骂声,粉丝也都纷纷劝许廷铿删帖。
意识到不对之后,许廷铿对这条帖子进行了删除,把图片改成电影剧照之后重新发布:
图源:IG
发生这种失误的港星,还不止许廷铿一个人。
李丞责之前出席《麦路人》的好友优先场,看完电影之后十分欣赏,甚至专门发了条IG大加赞赏:“感人,好戏,支持香港电影!”
图源:IG
但是在他发布的一大堆合照中,竟然有一张疑似盗摄电影荧幕的照片:
图源:香港01
在李丞责发现不妥之后,也是当天很快就删除了帖子。
不过港媒也对这一行为进行了探讨,如果坐实确实是李丞责偷拍的话,应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图源:香港01
歌手汤令山之前在个人IG上传,画面疑似为正在影院上映中的《苍鹭与少年》,而画面中的字幕明显是电影院,这个行为也是引起香港网友的很大热议:
图源:IG
说到这,圈妹觉得港人抵制盗摄的意识是真的很强,这种观影礼仪就像刻在港人DNA里的一样。
刻入港人DNA里的观影礼仪
在香港电影院看过电影的小伙伴,应该都熟悉这个画面:
图源:网络
这是港府2009年就拍摄的反盗录宣传片,一般在电影正式放映前就会播放这个短片,台词也是十分直白:还偷拍?整个电影业都给你搞垮了!
图源:网络
目的就是为了提醒观众,不要在戏院场内拍摄及录影,否则会被检控。
香港电影院的门口也都会立着这样一块牌子:
图源: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
上边明确写着严禁在电影院内拍摄或录影,提醒观众们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2019年的时候,百老汇电影中心官方在Facebook发布一条帖子,发现最近不少观众在观影过程中戏院内拍摄,还将照片或片段上传到社交平台:
图源:网络
百老汇官方还在这些评论区留言,试图劝诫其删除帖子,没想到一些人不仅无视,更是直接删掉该留言。
这就很让人生气了,于是百老汇官方直接开怼,在Facebook曝光了这些行为,更是直言:绝对不能以不懂香港戏院礼仪为借口!
不少网友对于电影院盗摄的行为,也是十分愤愤不平:
纷纷表示对百老汇官方的支持:
也有网友说,其实不止是盗摄行为,像其他一些观影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也是很干扰观影体验的:
确实,毕竟兴致勃勃地去看一场电影,莫名其妙被人打扰,搞得心情不好不说,观影体验也会直线下降。
更别说盗摄行为了,一方面是可能会剧透部分情节,另一方面来说,盗摄算是侵犯他人版权和知识产业的行为。
从本质上来说,抵制盗摄,其实是正视了知识产权与隐私权,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
毕竟大家都知道,观众能够保护他人劳动创造,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是激发更多电影创新的活力!
最后,来聊聊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