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男子姓郭,年逾40岁,家住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
网上一段56秒的视频显示,一张盖有灯塔村村委会的收据注明称,郭某违反镇里的自办宴席规定,办“周年(祭)”,村委会对其进行教育后,收教育费1000元,入账日期是2024年1月23日。
视频中一张白纸上显示转账金额为1000元,收款人是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用途为“郭某违规办酒教育费”。
视频中一名女子的画外音称,“看嘛,这就是在村里办酒时交的罚款,村书记一手遮天,该办的酒不许办,现在政策放宽了,到处都在办酒,惟独我们这个村不准,希望为老百姓说句公道话。”
灯塔村许书记介绍说,该视频是村民郭某缴纳那笔费用后,由家人于1月23日发到网上的,引起较大反响。
他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郭某的父亲3年前去世,此后每周年他都要大办酒席进行“祭奠”,村民对此颇有怨言。他说,2024年1月中旬,郭某从外面打工回家,又给去世的父亲办了20多桌3周年宴席,“1月22日,郭某的亲戚向村委会举报,希望他明年不要再办了,接到举报后,村委会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情况属实,郭某的行为违反了村规民约,经进一步教育后村委会收取他1000元教育费,这笔费用是直接缴纳到对公账户里面,将用于村里的公益支出。”
许书记称,1月23日,郭某支付了这笔费用后,其家人在网上发了视频,引发广泛争议。
据介绍,当地办酒席送礼的最低标准是每次200元,有的500元或600元甚至更多,“郭某这些年来办了3次周年祭,有亲戚不堪重负,便对他进行举报。”
许书记说,这次他根本不知道郭某家要办宴席,“我们镇政府和村委会的规定是,家里有红白事或有人整岁生日可以简单办一下,但杜绝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有村民称,许书记家有两个子女,也有父母,但这些年来他们家从来没有办过酒席,他给村民树立了榜样,绝大多数村民支持村委会的做法。
许书记告诉记者,2023年12月下旬,他的亲侄女趁他回绵阳老家时,给双胞胎小孩办了满月酒,“我回到村里获知情况后,对她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责令她给村委会缴纳了1000元教育费。”
据媒体此前报道,1月23日,有人展示的一份转账单据显示,转账金额为1000元,收款人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交易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上午11点左右,转账用途标注为“灯塔七社郭某违规办酒教育费1000元”。灯塔村一名村干部证实称,在当地,村里有人办酒席就需要添份子钱。四年的时间里,村民郭某以不同理由办了三次酒席获利,村民意见很大,投诉到了村委会,这1000元在灯塔村叫作“教育费”。早在2021年,村里便出台规定管制违规办酒行为,“当时也是因为很多村民反映,快吃不起酒席了。大家都效仿,那岂不是乱套了?”据该村干部介绍,收取的教育费会打到集体账户,也会进行公示,运用到当地农村的经济建设上去,“比如说打扫卫生、修路。”1月24日,灯塔村有村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村里确实会针对违规办酒席、违规燃放烟花等进行处罚,此前也有村民因违规办酒席被收过“教育费”。
灯塔村一名陈姓村干部介绍称,郭某系该村一名男性村民,平时在外务工。今年1月19日前后,郭某为已去世的父亲举办去世三周年的酒席,根据上级的规定,农村不能以这个名义办酒席。有参加酒席者向村里举报,村里根据村规民约告知了郭某,随后郭某出了这笔“教育费”。该村干部称,郭某在过去的四年里共办过三次酒席,包括郭某父亲去世、女儿结婚,这一次办酒席的名义确实不符合规定。
嘉川镇规范农村自办宴席实施方案(图片来源:旺苍县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旺苍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嘉川镇规范农村自办宴席实施方案》显示,当地农村自办宴席范围包括婚嫁、丧事,年龄60周岁及以上者每隔十年可操办一次寿宴,除这三类外,乔迁、满月、周年等其他事由一律不允许置办酒宴。该方案是为有效整治“巧立名目、乱办、滥办宴席”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引导全镇人民群众树立婚丧嫁娶文明新风,形成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气而制定,自2020年6月28日起执行。
嘉川镇政府食安办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了这一方案。根据上述方案规定,村(社区)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由镇纪委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一般群众违规操办酒席或者接受违规酒席宴请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或其他相关规定依规进行处理。工作人员称,郭某举办的宴席超出了相关规定范围,被其他人举报后,村里进行了相应处理。
旺苍县人民政府官网显示,该县大两镇、木门镇等乡镇也对农村自办宴席范围有类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