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3日,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北京八宝山殡仪馆东礼堂举行。


江平1930年12月出生在辽宁大连,祖籍浙江宁波,逝于2023年12月19日,享年94岁。他被誉为中国政法大学“永远的校长”、法学界的“良心”。


在23日的告别仪式上,朱镕基、温家宝、张德江、陈光中、应松年、张晋藩、金平、资中筠、张维迎等社会各界人士敬献了花圈。


早上7点多,前来悼念的人群就已排起百米长队,零下10度的空气十分静穆,礼堂门口悬挂着“躬耕教坛七十载师思无尽众生喁望,弘道法治九万里德业百年永世流芳”挽联,江平的弟子龙卫球、王涌等在礼堂外迎候。


人群里最多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各级学生,有满头白发的复校后第一届学生(1979级),也有2023年刚入学的青年学子,而人数最多的也许是1985级与1986级学生,不少人从上海、深圳、武汉等地赶来。还有许多非法大毕业的律师、法官、媒体人前来。


在告别仪式上,很多人谈起江平的生平事迹,敬佩他身上的理想人格。在江平的一生中,曾历经反右运动、家庭破裂、被火车轧断腿等多重劫波,但他始终未改为民主、自由呐喊的初心,他曾用“不降志,不辱身,不追赶时髦,也不回避危险”自评,强调知识分子应只向真理低头。


江平的离世,被很多人视为一个时代的落幕。江平对中国法治始终抱着乐观态度,他曾说,中国的法治是进两步、退一步,从私权的角度,很多事件已经表明人们私权的觉醒,人们对于私权保护的权利意识大大提高了。


一、永远的校长


江平被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们视作“永远的校长”,实际上他只担任了不到两年时间的校长就被免职了。


1988年7月,江平被司法部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1990年2月他被免去了这一职务。因此,在法大历届学生中只有1985级的毕业证上印有江平的校长大印,他与这一届学生的感情也是最特殊的。


在12月23日的遗体告别仪式上,1985级400多位学生里有100多位来到现场送别江平。


1985级本科生宋学军用“父子”“战友”来形容他们这一级学生与江平的关系。“我们毕业时,从学校层级到各院系,对学生都是包容的”。


宋学军回忆,在上世纪80年代的法大,开放、民主的氛围是非常鲜明的,这与校领导的理念关系很大。学校建立了对话制度,师生有意见可以通过对话协商解决,比如当时青年教师对小平房的居住条件不满意,就曾集体组织起来与校领导沟通谈判。


毕业时,宋学军拿着班上30位同学的毕业纪念册去找江平签字留念,江平在这些纪念册上分别写上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很多学生毕业多年仍会时常去探望江平,每逢他生日,宋学军与同学们都会聚在一起给老人家祝寿。江平生病住院后,他们中一直有同学守在医院,直至江平离世,近几日多位同学一直守在灵堂。


二、走到最后排讲课


宋学军在法大读书时,江平除了担任副校长、校长职务外,还开了一门选修课——罗马法。


江平自1979年中国政法大学(时称北京政法学院)复校招生后就自告奋勇开设了罗马法,是全国最早开设罗马法课程的学者。当时,法学界对罗马法知之甚少,在此之前仅有少数民国学者有过研究,有人甚至将罗马法听作“骡马法”,惊奇地问江平:“你们骡马都有法律管啊?!”


江平曾解释,开设这门课程是为了让学生了解大陆法或者说私法的“根”在何处,了解私法是如何起源、演变并发展至今的。他认为,罗马法精神的实质就是私法精神,而私法精神实际上就是人文精神、人道精神、人权精神,一定程度上在中国提倡私法精神要比公法更重要,因为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缺乏尊重私权的精神。


一位1979级的法大学生回忆,江平的讲课风格是旁征博引,“很能侃,天南海北的知识他都知道,从不照本宣科,别人不敢讲的他敢讲。”这位学生强调说,江平是坚决支持改革开放的,这在1979年的时代背景下并不是一件易事,当时社会上尚有很多不同的声音。


江平对授课方式有特别的讲究,他总是“一边走,一边讲,走到学生中间讲”,尤其喜欢走到最后一排去讲课,因为坐在后排的学生往往是不爱听的。他对自己提的要求是,一举手、一投足都要引学生注目。


他的授课方法是成功的,每年选他课的学生总是超过150人,那时每个年级的学生总数仅四五百人。他也希望以这种方式对年轻教师起到示范作用,“连罗马法都能讲得让人爱听,其他课还愁讲不好嘛。”


三、牵头“民告官”


江平一直在为法治呐喊,法大校园里至今仍树立着他题写的“法治天下”石碑。


他曾提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倡议起草《民法典》,主张“民法基础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土地和国企产权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等。作为主要专家,他参与制定了1986年的《民法通则》,推动制定了1993年的《公司法》和1997年的《证券法》,同时为《合同法》和《物权法》的制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推动中国民商法发展的背后,是江平一直提倡的扩大私权理念。他曾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治主线之一就是公权与私权,“私”包含私营企业、私人财产、私人权利。


而保障私权就涉及到对公权的限制,江平主持起草了《行政诉讼法(试拟稿)》。简单来说,《行政诉讼法》设立的是一种民告官制度,它标志着中国几千年只有“官治民”没有“民告官”的现象结束了。


对于《行政诉讼法》的必要性,江平曾说,中国是历史上行政权力最大的国家,也是行政立法最不完善的国家,而凡是法治国家都必须防止公权对私权的侵害,中国改革需要制约公权力,否则就无法建立市场经济,行政立法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效率非常高,仅用了两年时间就被全国人大全体会议通过。不过这部1989年4月通过的法律,直至1990年10月才开始施行,原因是社会对于接受这样的法律需要一个缓慢的过程。据江平回忆,当时个别地方有2000多名乡镇干部提出辞职,地方干部认为,有了《行政诉讼法》的约束,农村的工作更不好干了。


四、呐喊的公共知识分子


在晚年,江平曾连着出版了两本“呐喊”——《我所能做的是呐喊》《私权的呐喊》。他曾说,选择“呐喊”一词,一方面是受到鲁迅的启发,另一方面是感到形势越来越严迫,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2015年,他还为18岁蒙冤而死的呼格吉勒图撰写了墓志铭: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宜而弃法治与公正。


他与经济学界的对话也广受关注和热议。他曾与董辅礽、厉以宁一起从事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他们三人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三位不脱离工作岗位的学者型常委。2001年,江平与经济学家吴敬琏发起成立了上海法律经济研究所,此后两人围绕“法治与市场经济”开展了多场公开对话。2023年12月20日,吴敬琏以2010年的一篇文章《诗人的义愤和法律人的理性汇合而成的呐喊》寄托哀思。


江平曾自我总结,在自己的一生中很重要的就是尽量不说违心话,尤其是在重大问题上,是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出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中国历次政治运动遗留下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培养一种不敢说真话的习惯,中国真正敢说真话的知识分子是比较少的。


“我在当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期间,我也没有去跑官或者跑什么,我觉得知识分子就是凭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这个范围做到问心无愧,学生觉得这个老师还有他起码的良心,同事对你也还有起码的理解,这就够了”。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 (ID:eeo-com-cn),作者: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