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界面新闻 (ID:wowjiemian),作者:吕雅萱,编辑:翟瑞民,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港星周海媚因病去世后,其病历资料在互联网上传播,引发广泛关注。据北京警方最新通报,涉嫌泄露病历的医院员工已经被行拘。


2023年12月14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通报,顺义公安分局查处一起散布他人隐私案件。经查,12月11日,符某某(男,36岁)利用其在顺义区某医院工作的便利,出于炫耀目的,将一名病患的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导致信息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顺义公安分局已将符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此前在12月12日,周海媚工作室对外发布讣告,宣布周海媚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12月11日去世,享年57岁。当晚,疑似周海媚生前送医院抢救的电子病历截图在网上广泛传播。病历上显示医院为北京顺义区某医院,并记载了周海媚个人资料、就诊时间等相关信息。


12月13日晚,新京报从涉事医院知情人士处获悉,已找到两名涉及泄露病历者并移交警方。知情人士称,涉事两人中一人为医院职工,另一人为该职工的朋友。目前涉事职工已被暂停执业,医院正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结果。


针对此次病历泄露事件,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安翔认为,任何个人的病历资料都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依据国家病历管理方面的规定,只有患者本人及其近亲属,以及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才可以调取、查阅,泄露病人的信息显然是对个人隐私的严重侵害。


泄露患者病历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撰文认为,首先是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的名誉、肖像、姓名、荣誉称号等权利并不随着死亡而彻底消失,而是可以由其近亲属继续维护,这既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生者利益的保护。


其次是行政责任,医师和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会受到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警告、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罗翔认为,其中所说的患者并不应该仅仅限于活着的患者。即便认为患者不包括死者,那么医师法第五十八条也规定了“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至于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为何目前警方只是对符某某行政拘留?安翔律师告诉界面新闻,有两种可能,一是警方先行政拘留符某某,在行政拘留过程当中,如果进一步查实他有犯罪行为,再对其进行刑事追诉。另一种可能是,警方认定符某某的犯罪行为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够大,可以不以犯罪论,因此对其转为行政拘留。


涉事的北京顺义某医院是否也应担责?安翔则告诉界面新闻,此次事件中,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应对涉事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律师鲍文博撰文分析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医院对于周海媚的病历信息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即使不是医院内部人员泄露,医院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明星隐私遭泄露的事件屡有发生。鲍文博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明星的隐私权认定往往要比普通人的范畴小,但明星人物也有自己的私人生活,他们的隐私权同样不容侵犯。除了隐私权以外,明星的个人信息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尤其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以后,在网络上传播明星身份证信息、航班信息、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行为都涉嫌违法。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9月,国家卫健委制定并发布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该方案明确,要提高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防止数据泄露、毁损、丢失,严禁任何人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界面新闻 (ID:wowjiemian),作者:吕雅萱,编辑:翟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