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劲!多名男子凌晨,频繁到各银行网点取钱!



9月初,临泉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多名男子的银行卡内频繁收到涉诈资金,且都在短时间内被取出,疑似为涉诈分子洗钱。

经查,刘某雨、李某明在朋友程某的介绍下,将自己的银行卡,租借给境外诈骗分子使用。并在程某的安排下,接收到涉诈资金后,前往银行取出,转存到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帮助对方将涉诈资金“洗白”。



后刘某雨、李某明,分别发展下线,王某、于某臣、李某明共同为诈骗分子洗钱。









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李某明、程某、刘某雨、李某华、王某、于某臣六人相继落网。目前,均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帮信罪是指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通信技术支持及资金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