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纽约上州水牛城(Buffalo)居民Chanetel Garnett因为未依法申报多笔存款,而被联邦法院以重罪批捕。根据法院档案信息显示,2016年8月8日至2017年9月6日期间,33岁的Chanetel Garnett,在位于水牛城市内的多家Bank of America银行,存款共165次,存款总额共计$1,31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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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最高纪录,一天之内,分别跑了8家BOA网点,进行存款!
哇,这就是钱多的连银行都存不下了嘛😂!
而她这么做的目的,正是为了躲避联邦法律要求的“每次现金存款超过1万刀需进行申报”的规定。( 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 )
这名女子最终因“现金拆分罪”(Structuring Cash Transactions)被定罪12个月。
全美600人因“巨款令存”被查
其实,这种情况绝非个例,而是很多人都会犯的错误。
因为不愿意申报, 600多人倒了存钱的“大霉”,皆因涉嫌“拆分洗钱”被国税局盘查。
65岁”执教多年“的女教师Linda Nell Fantroy,在2009年至2013年间,“巨款零存”了94次,隐瞒了44万美元收入后,购下7栋房屋,后被IRS发现,被判在联邦监狱服刑18个月,名下7栋房产均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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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来自拉马拉的移民Ken Quran,起早贪黑在北卡守了数年小便利店以后,终于等到了退休。然而,由于每次取款现金低于1万美元,又多次取款,他的积蓄账户,在2014年6月被IRS查封。攒了一辈子的15万刀差点付之东流。
虽然后来通过不停上诉,钱最终还给了他,但这件事情耗去了本应平静享受生活的Quran一家,太多的精力。
存款超过$10,000需申报
根据联邦政府法律,所有在金融机构超过$10000的货币交易行为,均需要提交一项名为“Currency Transaction Report”的交易报告。而有些人为了避免提交交易报告,会故意操控将单笔交易的金额控制在$1000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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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存入或提取少于一万的现金交易,或将原本超过一万的交易转为更小金额的多笔交易(以规避提交报告的要求)的行为,虽然钱财可能完全从合法经营中获得,但行为仍然违反联邦刑法。
网友纷纷评论
@路子野2012:怪不得@周立波 涛子拿几万现金给某著名律师,后者吓怕了
@优雅的八字步:我没有这个烦恼
@Libgem:惩罚的不是造成的后果本身,惩罚的是程序不合法吧?程序合法也很重要,是为了不给坏人钻程序的空子。
@凯文ao6:搬砖式的投机行为...
@超级赛亚人3-:正常人不会有一百多万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