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合盛硅业(目前市值678亿元)原总经理方红承之妻孙丽辰在网上发文,实名举报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在与方红承的股权纠纷官司中败诉后,以将公司搬离嘉兴为由,要挟地方对方红承进行打击报复。

2022年11月21日,合盛硅业公告称,于2022年11月18日从公安机关获悉,公司原董事、总经理方红承因涉嫌职务侵占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所犯罪行为发生在公司任职期间。

孙丽辰举报称,2017年10月,合盛硅业成功上市,方红承于2018年从合盛硅业离职。因罗立国不愿履行股权激励协议和代持股份等,方红承不得不起诉维权,经杭州仲裁委和杭州中院、慈溪和宁波两级法院、平湖法院多次审判、裁决,方红承均获胜诉,罗立国败诉。

对于孙丽辰实名举报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一事,11月12日,合盛硅业董事浩瀚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方红承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已经过公安机关的依法侦查、检察机关的依法审查,人民法院也将依法开庭审理,相信法院会依法查明事实真相,依法惩处犯罪行为,依法公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原总经理之妻实名举报董事长

11月12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孙丽辰,她向记者表示自己为方红承之妻,网上实名举报罗立国的文章确实为其所发。

孙丽辰举报文章中称,其丈夫方红承原系合盛硅业总经理,呕心沥血为公司服务十年之久,并于2017年10月帮助合盛硅业成功上市。(合盛硅业)成为中国硅业头部企业,而罗立国家族迅速成为宁波首富,最高时财富超过千亿。

“2018年12月,方红承从合盛硅业离职后,董事长罗立国却背信弃义,一直拒绝兑付上市前即已签订协议、给我丈夫方红承应得的公司股权,方红承不得不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起诉维权。”经杭州仲裁委和杭州中院、慈溪和宁波两级法院、平湖法院多次审判、裁决,方红承均获胜诉,罗立国败诉。

谈到方红承现在的处境时,孙丽辰一度哽咽。她表示,罗立国为了挽回其在股权纠纷中的败局,不惜以将公司搬离嘉兴为由,对相关部门进行要挟。

孙丽辰认为,合盛硅业于2022年5月28日发布公告提及“变更公司住所”等事项,实际上是以将上市公司搬离嘉兴为由,要挟当地相关部门对方红承刑事立案。

记者注意到,合盛硅业2022年5月28日发布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表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住所由“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山西路530号”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88号恒元广场A座23-24F”。

但上述变更等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当天,合盛硅业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拟定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事项。

但数天后,2022年6月8日,合盛硅业发布了取消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表示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决定暂不将前述公告提到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步取消此次股东大会。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此外,孙丽辰还举报合盛硅业经罗立国决策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及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罪。孙丽辰举报称,根据专业机构的环评、安评报告和政府环保、安监部门的批复意见,合盛硅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副产物“低沸物”主要成分是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应当焚烧处置或者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置,合盛公司未经政府依法审批擅自上马设备非法处置,将低沸物加工为“水解油”(合盛硅业自己命名的危废物)并对外销售。

起因于高层的股权代持官司

据方红承之妻孙丽辰介绍,方红承如今身陷囹圄,系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报复所致,事件的导火索则是两人之间的股权纠纷案件。

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1杭仲02裁字第155号(以下简称“裁决书”)显示,申请人方红承与被申请人罗立国因股权转让纠纷,申请人于2021年4月25日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方红承在庭审中表示,2017年12月14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申请人通过新疆启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合盛硅业1000000股股份,并由被申请人代持。2019年7月,合盛硅业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因此申请人实际间接持有合盛硅业1400000股股份,享有案涉股份收益权、处分权等股东权利。

2021年2月1日,方红承要求罗立国向其支付股权转让款及相应的分红收入,但是罗立国一直未履行相关义务。

据此,方红承提出仲裁申请,并于2021年6月8日提出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于2021年7月9日提交明确仲裁请求确认书。经变更及明确,方红承的仲裁请求包括,一是裁决罗立国名下1400000股合盛硅业股份及所有权益归方红承所有;二是在裁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公开出售上述股权,对应价款支付给方红承;三是罗立国向方红承支付股份分红款1548000元。

2022年3月23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被申请人罗立国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将340676股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减持结束之日次一交易日将减持所得(扣除交易环节税费后)支付给申请人方红承。



图片来源:裁决书截图

2022年3月25日,罗立国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撤销杭州仲裁委上述仲裁裁决,认为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应予撤销。

杭州中院在经过审理后认为,罗立国申请撤销案涉仲裁裁决的理由不能成立,该院不予支持。裁定驳回申请人罗立国要求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2021)杭仲02裁字第155号裁决的申请。

根据杭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罗立国应当向方红承支付340676股合盛硅业股份相应的对价,按照裁决之后合盛硅业20日股票均价108元计算,该部分股权价值在3000万元以上。

除此之外,方红承作为原告还与被告宁波英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合盛硅业因合同纠纷打过官司。2022年3月28日,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宁波英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公开市场出售其所持有的第三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315000股A股股票,并在全部出售完毕后十五日内将扣除交易环节税费后所得款项支付给原告方红承。

2022年11月29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了上述判决,驳回了方红承的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据孙丽辰透露,2019年和2021年,罗立国先后两次以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职务侵占等,对方红承提出刑事控告。但公安机关经调查后,以“没有犯罪事实”而未予立案或立案后又撤销案件。直到2022年9月,方红承、方红兴(方红承弟弟)被平湖市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批准逮捕。

合盛硅业在2022年11月21日发布的公告中则表示,方红承虽已于2018年12月从公司离职,但在其离职后,公司发现其在职期间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犯罪行为,现已经公安机关侦查查实。对其所涉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犯罪行为,公司已另行向公安机关报案。

截至目前,该案尚未进行开庭审理。而对于孙丽辰实名举报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一事,11月12日,合盛硅业董事浩瀚对记者表示:“关于方红承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已经过公安机关的依法侦查、检察机关的依法审查,人民法院也将依法开庭审理,相信法院会依法查明事实真相,依法惩处犯罪行为,依法公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