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不算长,主要就几件事儿做了回复:
1、当初的存在土壤污染风险,陆家嘴方面是知情的;
2、在2016年,在相关报告中对地下水扰动、避免污染物扩散等问题做了提醒,但是在建设的时候,对方没有按要求进行,造成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
3、在2019年的时候,陆家嘴方面就知道了2号地的污染,但是对方既没调查也没修复,就开始项目建设;
4、在2022年,做过联合调查,10块地为安全地块,7块地为修复后可安全利用。
5、孰是孰非,等法院判决。
苏钢的声明,其实就是在说,陆家嘴也不用扮演受害者角色,它也并不是傻白甜。
双方又各执一词,到底是原始污染还是二次污染,争论不休,但是其实,苏钢的说明,时间线上来看,各方谁也不是傻白甜,都对污染知情。
而且,天眼查显示,虽然陆家嘴方面持有95%的股权,但是仍有5%在苏钢集团手中。
也就是说,即便吵闹至此,双方仍有共同利益。
要说这块“毒地”,还真的要从苏钢集团说起。
2003年,北大方正用5000万,拿到了苏钢集团90%的股权,这笔买卖非常划算,后来苏钢用傻大黑粗的钢铁业,给电子信息行业的方正,提供过25亿的现金流。
但是,随着环保与转型,江苏的钢铁产业也面对不少困境,而在省内并不出挑的苏钢也得淘汰落后产能,老厂也关停了,转型升级是个问题。
虽然不再是亲儿子,但是苏州市对苏钢还是非常优待的。
于是,在苏钢老厂区,有了苏地2008-G-6地块。
当初的交付期,也延续到了2015年。
结果,2014年,苏州绿岸才成立,2015自然也就交不了工。
然后就是2016年,苏钢把苏州绿岸的评估从北大方正、北京大学、教育部、财政部走了一圈,然后就卖给了陆家嘴。
名义上是转股权,实际上是转地,苏州市一度不同意。
但是 ,后续不仅放行了交易,还给苏钢集团开了很多证明,比如:
1、本来自然资源部门注意到了苏钢方面的土地闲置问题,但是苏钢的用一纸情况说明,就过关了,而且还签发了延期开发的手续,但是至于为啥延期那么多年,并没有对外公布;
2、关于是不是炒地行为,因为是转股权而非转项目,最终又过关了。
但是,这块地从2008年到2016年,中间8年的时间,地块上最出名的项目,是一个菜市场;即便2014年补交了10亿的土地出让金,土地总成本达到16.8亿,苏钢集团靠这块地,也有了5倍的利润。
其实,在陆家嘴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里面,其实还有一个细节。
当初,苏钢集团是要把绿岸公司100%的股权都卖得,在上级单位的打的报告中,也都是“100%股权”,而在实际转让中,准备分批进行,先转95%,然后再转5%。
这里面,自然也是想规避交易的监管风险。
但是,这5%的转让,并没有提上议事日程,没有了后续。
为啥?自然是利益因素了。
因为那几年,房地产实在太火,17个地块中,有6个是宅地,可以分割销售,本来已经在土地上赚翻了,但是如果能靠住宅和商业再赚一笔,何乐而不为呢?
即便5%,苏钢集团只要在大股东方正那边引进一点资源,就能旱涝保收5%,不要太划算了。
中途的变数大约就是方正集团破产重整,苏钢又换了一个实控人。
有共同利益的时候,是好伙伴,但一方利益受损的时候,昔日的友情也不堪一击。
虽然现在民事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同步进行,但是仍然少了一个诉讼,那就是长期暴露在有毒环境下的业主和工人们,他们的利益,也切实需要维护。
背景报道:“百亿毒地”背后,双方回应为何大相径庭?
近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表示,2016年,经过222轮举牌,陆家嘴方以85.25亿元竞得挂牌评估值30.5亿元的苏州绿岸95%股权及债权,并取得位于苏州高新区17宗土地使用权,此后进行了开发建设。然而,2022年以来,陆家嘴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绿岸公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陆家嘴因此请求判令苏钢集团向公司承担赔偿100.44亿元。
对此,土地转让方苏钢集团今天凌晨发出声明回应称,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就已经提示了土壤可能存在污染风险,买方在交易时已经知悉上述情况。然而,陆家嘴方面在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的情况下,依然启动了项目建设,并且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地下水阻隔墙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存在二次污染行为。
双方为何口径不一致?
据房地产行业资深分析师张大伟了解,第一个原因,与时间有关,拿地是在2016年左右,到现在时间已较长。第二个原因,与双方企业的人事更迭有关,陆家嘴这家企业去年和前年都有一些较大的人事变动,所以可能项目负责人出现了一些调整。第三个原因,与这次的土地交易流程有关:因为一般意义上认为拿地就是“招拍挂”,权责较清晰,但这块地是历史遗留土地,是苏钢过去的公用地,随后经过企业产权更迭,再加上做了土地属性转变。而且该土地属性转变不是在陆家嘴方面的手上完成的,其实在苏钢手里已做了一些调整,应该非典型性的产权交易。所以在双方权责中,正如苏钢目前拿出来文件也能够看出,应并不完全像陆家嘴说的知情的情况下拿了土地。据我们看到的一些材料,双方在此前对这块地的属性和交易中有一些瑕疵。
苏钢集团工厂
如何看待土地开发中污染的严重性?
房地产行业资深分析师张大伟表示,首先是因为近几年我国城镇化进程建设较快,不仅是苏州的问题,其实全国哪怕是大城市都存在这种现象。过去有可能在城市中存在一些工业设施甚至是化工厂,后来因为城市的发展做搬迁等,就有可能会建设成商业用地或者住宅用地。在此过程中,原来普通人对于污染的认知或对于污染的主要数据并不敏感,认为只要闻不到味道,或地下5米、10米内检测安全,就算作安全了。但其实随着人们对健康需求的认知提高,以及普通老百姓对自身权益的关注,大家对污染问题的敏感性增强。实际上,苏钢地块存在的污染问题已存在多年,原为工业用地,钢铁铸造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酸或其他污染物,长期未得到治理。过去,由于房价上涨,人们对污染问题的治理并不太关注。然而,当前人们对健康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污染问题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
张大伟称,在土地交易中,90%以上是招拍挂形式,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土地出让过程中确保净地,完成拆迁和环保、市政等配套设施建设。然而,该地块本身存在瑕疵,经过产权交易所产权报价后获得,又经历了属地属性变化。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其存在的污染问题,并由政府承担起治理责任。
陆家嘴为何用高溢价竞拍土地?
记者了解到,除了苏钢集团,陆家嘴方面把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这四方也一同告上法庭。陆家嘴方面认为,相关单位作为场地污染调查报告、土壤和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报告的第三方机构,涉嫌违法违规、弄虚作假。
虽然公开信息显示涉事土地土壤和地下水都疑似存在有毒物质超标,但法治日报记者采访苏州高新区政府相关人士时,对方却对此提出了质疑,称“该土地污染实际上并没有媒体报道的那么严重,本质上还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引起的连锁商业纠纷导致”,并表示“政府会积极应对诉讼”。
房地产行业资深分析师张大伟介绍到,该块土地的评估价格是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和土地属性。由于该块土地在当时大部分是工业用地,因此评估价格相对较低,不代表最终的成交价和实际价值。据当时的市场成交价,陆家嘴拿地的价格为80多亿,算是捡了一个大便宜。然而,由于土地属性改变等因素,苏钢两天的解释中提到,地下水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波动,导致土地之间可能产生相互影响。从建筑学的角度来看,这种可能性确实存在。因此,可以确认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都存在一些瑕疵。
涉事地块路边有很多企业的宣传标识
张大伟认为,从客观角度来看,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和交易价格、交易成本的变化可能会对土地价值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既然政府已经考虑在该区域设立学校,对于环境保护的标准就不应该有所妥协。
事件相关方的权益如何维护?
苏州绿岸项目2017年5月正式启动开发建设,原本预计2025年前后开发成熟。“毒地”事发后,项目开发被按下了暂停键。在停工前,苏州绿岸项目的学校、幼儿园、商业体、健身公园及部分住宅等都已经完工且达到交付标准。
在绿岸房产开发的住宅项目中,最早建成并入住的是一处小区。去年,小区居民发现,附近有地块挂上了存在污染风险的警告牌,这个消息很快传开。小区居民老陶说,到现在也没人告诉他们小区这块地到底有没有污染,人住在这里要不要紧。而自从警告牌挂出后,他们小区的房价已经开始下降了,“原来要卖130万的房子,后来有人98万就买下来了。”
房地产行业资深分析师张大伟提到,两家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因此应该按照原价并加上必要的成本进行退房退地。无论这两家企业中的哪一家存在问题,普通购房者和建设学校的校方都没有责任。作为国有企业,这两家企业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
早已建成的学校至今未投入使用,一块场地上已杂草丛生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接受采访时表示,首先,对于建筑工人。一方面,建筑工人可以基于合同关系,向相关的劳务公司或施工企业进行索赔;另一方面,建筑工人作为被侵权方,也有权向侵权方直接索赔。
其次,作为购房人如果还没有入住,可以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退回房款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如果已经入住,身体也受到了损失,除了上述主张外,还可以主张身体受损的相关损失赔偿。此外,作为侵权行为,还可以视情况基于侵权,向相关侵权主体主张赔偿。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该案标的额超过了百亿元,案件已经直接由江苏高院立案受理,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