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民警这一刻体现的烟火气,而抹掉丢枪这个坚硬的事实据指尖客户端11月3日报道,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前不久盗走吉林一警员枪支的犯罪嫌疑人,正在向检察院移交中。

据披露,9月22日早上,吉林省延吉市一公安民警夜班下班后,违规携带一把92式手枪、20发子弹,去早市帮妻子卖菜。当时该民警身穿便装,枪和子弹放在挎包,挎包挂在附近,被小偷偷走。民警发现丢枪后立即上报,黑龙江警方在事发不到24小时抓获嫌犯,并追回全部枪支弹药。

还好,手枪和子弹全部追回,整个过程也未再发生“意外”,也算有惊无险。不过,在轻舒一口气的同时,评论区的不少留言却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有跟帖说,“不管怎么样,不得不承认是个好老公!几个民警会放下身段去卖菜?”“既然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事件,可以批评教育就好,这个警察也是个好丈夫,相信也是个好警察。”还有的说,“早市帮卖菜看来生活不富裕,能随身配枪说明级别不低,也说明没以权谋私。”“警察家庭也不容易,下了班还得帮妻子卖菜。”

这些跟帖让人瞠目结舌,也很难理解。明明是保管不善把配枪弄丢了,怎么还被人心疼上了?民警去卖菜就是“放下身段”?“好丈夫”就是“好警察”?出摊卖菜就是“没有以权谋私”“不容易”?……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呀。

民警夙夜在公,确实很辛苦,也因此,家人会付出更多。民警下班后跑去帮助妻子卖菜,完全可以理解,但也没必要拔高,更不必开启热泪盈眶模式。生活是具体的,谁不是在辛辛苦苦、认认真真地维系着自家的生活?警察执勤是在保护人民,妻子卖菜就是人间烟火。二者并不对立。

试图以“下班帮妻子卖菜”,来对冲丢枪带来的震荡,并不合适。这是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谈。不能因为民警这一刻体现的烟火气,而抹掉丢枪这个坚硬的事实。

至于说有配枪就认为“级别不低”,并以此强调卖菜的柔软身段,更是想当然。警察配枪更多是因为岗位的需要。退一步讲,即便是“级别不低”,就应该“以权谋私”?这是什么荒诞逻辑。

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明确指出,个人保管枪支的配枪民警不需佩带枪支时,应当将枪支存放在枪支弹药室(柜),向枪管员说明情况予以登记,需要时及时领用;或者将枪支上锁后存放在其办公室、住宅保险柜,并随身携带枪锁、保险柜钥匙。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也规定,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安全。

吉林这名民警的做法,显然违法违规。更不要说,丢枪后虽未发生严重后果,但惊动大量人力物力寻枪,就不算数了吗?

任何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警察丢了枪,当然应该承担丢枪的责任,有关方面也自有决断,评论区不能先歪了楼。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龙之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