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曾女士称,招聘信息写的4000元到5000元,想着大公司福利好且有餐补,觉得挺合适就去面试了。
前台先让填表格面试第一轮,自己问薪资问题,她说薪资不清楚,让问第二个面试官。
第二轮面试官是公司主管,他问自己公司账号如何来运营等问题,还让出一个运营方案。当时怀疑该公司是不是想白嫖劳动成果,后来问薪资问题,他说只知道提成,又说底薪要问第三个面试官。
第三轮面试官一来自己就问底薪,他说3000元到4000元,实习期2400元,入职购买社保扣除后,算下来工资1900元。
面试三轮浪费2个多小时,感觉自己被气笑了。
媒体:浪费他人时间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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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该女子的面试经历,感觉该公司在浪费他人时间。她第一轮面试时就问薪资,面试官让她问第二轮面试官。后来,第二轮面试官又推到第三轮面试官,她这才得到每月“底薪3000元到4000元,实习期2400元,入职购买社保扣除后,算下来工资1900元”的结果。
如果第一轮面试官或HR直接告诉这个结果,后面根本就不必浪费大家时间了。更说不通的是,该公司在招聘信息上写的薪资待遇是每月4000元到5000元,这无疑与面试后给的答案并不相符。另外,用人单位给出的这个工资有违规之嫌。查询相关资料得知,成都市市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根据国家规定,社保、公积金等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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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薪酬的计算体系可能比较复杂,有税前税后之分,还有的公司实施的是底薪加提成模式,但是招聘信息中完全可以把这些都说清楚,以便求职者了解选择。
为什么用人单位敢明目张胆地美化招聘信息呢?一方面,当然是为了制造自己公司实力强大的假象,吸引更多求职者应聘,另一方面他们也在打擦边球。有律师表示,招聘广告本身不能直接作为认定劳动合同主体、劳动者工资标准等事项的依据,最终还是要以劳动合同为准。因此,网上就有不少劳动者依据招聘广告维权失败的案例。
但不得不强调,用人单位发布含有虚假招聘信息内容的行为是违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明确,用人单位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和广告的行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求职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曾女士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该公司。
另一方面,也不排除一些公司的招聘工作人员,为了制造忙碌招人的假象,通过一轮一轮面试,浪费求职者的时间来完成自己的KPI考核,最后给一个低得可怜的工资赶人。可以说,浪费他人时间,是一种可耻的行为。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简单、高效的交流方式,才能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就业本来就是双向奔赴,用人单位不妨真诚一点,不要违法违规,少玩文字游戏,对劳动者多一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