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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要从小培养”“我看看你是穿黑丝好看还是不穿好看”……这是我采访的一起发生在私人影院里的性侵案中的被告人余洋(化名)给年仅13岁的被害女孩林茵(化名)发送的一些触目惊心的聊天记录。
私人影院,原本是为了满足人们自选影片与私密观看需求的新型娱乐场所,却被某些有心人利用,成了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猎场”。
在我采访的这起性侵案中,被告人利用私人影院隐蔽性的特点,以“看电影约会”为借口,将13岁的未成年女孩带到了私人影院,并实施了多次性侵行为。
那么,小女孩为什么会这么轻易地进入一段所谓的“恋爱关系”?被告人又是如何一步步设计出“爱的陷阱”将两个人牢牢捆绑起来的呢?
首先,被告人瞄准的是那些早熟、敏感而缺爱的女孩。林茵在离异家庭里长大,从小没见过父亲,失败的婚姻让母亲对林茵产生了过度的保护欲,林茵时常感觉自己被一种“强制性的爱”所捆绑,她想要寻求一个可以喘息的缝隙。
余洋的出现正好满足了她的这种需求,即便是以一种充满着危险的方式。余洋给林茵许下了无数的“美好”承诺:“等你大了,我们就结婚。”“你说你母亲会不会喜欢我?到时候去见见丈母娘。”……他还会送出各样礼物,多是一些鲜花、甜品、漂亮饰品。从林茵的吃饭、着装到学习、生活,他都试图掌控。
等女孩深陷这段感情,以为自己正被深爱着的时候,“猎人”就会挑选合适的私人影院开始捕猎了。
林茵不是没有反抗过,也不是没有伤心过,但或许是余洋塑造的形象过于完美,又或许是他的话术过于蛊惑人,让林茵错以为这是正常的“爱的表现方式”。可她未曾意识到,真正的爱不应该有伤害,更不应该带给她痛苦。
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是不会在每次性侵后都强迫你吃避孕药的,也不会多次叮嘱你要将留下痕迹的私人衣物清洗干净;不会在你不肯发私密照片时就威胁“那我就去找别的女生发照片给我了”,更不会在你感到恐惧和疼痛时说“忍一下就好了”。
办案检察官深入了解案件时,感到疑惑:“为什么一个成年人在私人影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竟能如此轻易得逞且现场无人发现、报警?”
经过实地走访和调查,检察官发现私人影院在监管上存在着诸多漏洞。价格便宜、可以过夜、设有沙发床和淋浴间、提供洗漱用品、具有绝佳的隐私性和封闭性、房门可反锁且无监控、未成年人进出无需核查身份证等特点让很多有心之人瞄准这里。
某些私人影院正在为性侵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着诸多便利条件。正是这起案件的恶劣程度让检察官们意识到了私人影院这个新业态在监管上存在着“真空地带”,为此他们办理了发生在私人影院里的性侵害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系列案,推动有关部门开展了大规模的私人影院整治专项行动,明确了未成年人进入私人影院场所的规定,并建立了私人影院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办案检察官认为他们已经在最大程度上推动对辖区私人影院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进行全方位治理,但堵上法律漏洞只是一个方面,更多更复杂的工作可能需要每个家庭去完成,需要每个私人影院的商家去承担社会责任,更需要全社会在保护未成年人意识上的增强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