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狗患背后,是人祸20多处咬伤,右肾破裂,右侧肋骨骨折——

这并非发生在野外的猛兽攻击,而是在自家小区被恶犬所伤,受伤者,年仅两岁。

“整个创面暴露在我面前时,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20年工龄的外科医生,我的震撼是巨大的。”成都某三甲医院一位参与救治的Z医生,在其一条视频发出这样的感慨。

10月16日,发生在四川成都崇州的2岁女童遭恶狗撕咬事件,牵动着亿万网友的心。群情鼎沸。

如果连自己的住所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又还有哪里可以令人心安?

同一时期的大洋彼岸——美国亚特兰大吉迪恩大道,同类事件上演:一名母亲和她的6岁儿子遭遇两头斗牛犬猛烈攻击撕咬。

随后邻居持枪赶来,赶走恶狗。警察接警后即刻赶到现场,展开搜索。其中一头斗牛犬被发现时还与警察对峙,皮毛上仍清晰可见鲜血。

最终,两只狗被先后射杀,狗主人被捕。

而大洋对岸的我们,也终于在等待中,等来了恶犬被捕获,迟迟不露面的恶犬主人到案的结果。此时距离女童被咬,足足过去19个小时。

但,撕裂的痛,只有受伤的孩童才能体会。

2岁中国女童昏迷至今,被重症监护;而那个被斗牛犬所伤的美国6岁儿童,则在次日早晨离开人世,令人惋惜。

狗患背后,是人祸。

此次事件中的“罪魁祸首”,是一只黑色罗威纳犬,其在国内多个城市被视为烈性犬,禁止饲养。尽管在事发地成都,并没有列入禁养名单,但是事发时该犬并无牵引绳、未戴嘴套,更无主人在旁!

一只被认为高危、不适宜在城市喂养的狗,就这样堂而皇之、大摇大摆地游荡在人类的居住场所。

我们不厌恶狗,但是对那些毫不负责的狗主人,我们嗤之以鼻。

经历了太多的“狗咬人”新闻,以及“爱狗党”和“恨狗党”的撕扯,这一次,难得“爱狗党”和“恨狗党”达成共识:

不能再轻易放过恶狗和他的主人。

2

舆论的理性转向

过去,每当国内发生狗伤人事件,“爱狗党”和“恨狗党”总是讨论得甚嚣尘上。

一边是:

“我家狗不咬人”

“我养的狗很乖的”

“一定是你主动挑衅它,才进攻你”

“狗本身没恶意”

一边是:

“流浪狗都该处死”

“狗肉煲真香”

“不要理会那帮狗孙子”,

甚至写下打油诗讽刺:



但这一次,舆论真的转向了。

连爱狗人士,也不再替狗说话。准确地说,是他们不再对恶狗包容,而从自身经验出发,分享正确的养狗经验。

“出门都是拴紧,一刻不撒手,遇到小孩子喜欢凑过来的,我一律说咬人,不要靠近。”

“我也养狗,即使我家泰迪老的牙都没了,我出门还是会给他俩带上嘴套,拴好绳子,带好捡便袋……因为我本身就是个怕狗(我自己养的除外)的人,所以我也不想我的狗成为别人的困扰。”

“我带罗(罗威纳)出门都是嘴套加胸背带,随时做好控制准备,从来不遛狗的时候看手机,有人奔跑经过时,都是下指令蹲好,隔绝视线,并保持牵引绳收紧无活动空间”

“恨狗”人士也不再冲动泄愤,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究策略。

“应该要所有的狗都植入芯片,无芯片一律作为流浪犬只进行罚没收容留待收养,某些烈性犬只甚至击毙。芯片犬一旦发生纠纷或者被遗弃可以追溯罚款。”

“不要拷问动物性,不要拷问人性,用合理的法律管理才能走上正轨。”

“动物天性,不能指望狗狗能理解、并遵守人的意志和社会规则,真的全靠主人约束。”

“死忠粉”的减少,理性的回归,“恶犬”的寒冬真的要来了?

虽然这仅仅是部分人士意识的觉醒,但和过去两极分化的争论相比,当下的谈论已不再是一味的情绪宣泄,而更多了一丝冷静。

3

年超800例动物损害案背后

狗,一直被认为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在《忠犬八公》《导盲犬小Q》《一只狗的使命》等耳熟能详的电影中,无不赞颂着这种跨越物种的亲密关系。

在中国一线城市的规划展厅内,狗狗也被纳入了未来城市的展望。

现代年轻人,可以不生娃、不养娃,但他们愿意养猫猫狗狗,当一把“狗爸猫妈”。2023年,中国养宠家庭规模破亿,从2022年的9800万户增至10565万户,宠物消费市场规模达约3117亿元,其中猫狗是消费主力。

这些都无不昭示着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对待养宠不可以再一棒子“打死”或者一味吹捧了,必须思考人与动物如何共生。

可围观舆论场,为什么人们总是谈“狗”色变?

可能真的是:被“咬”怕了。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大约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位居世界第二。

与年均超800次的动物损害纠纷案相比,微不足道。

还有,就是背后那令人闻风丧胆的“狂犬病”。

从2007年至2022年,我国人间狂犬病死亡人数为17,583人。

尽管我国人间狂犬病发病数已经实现连续16年下降,但发病数即意味着死亡人数——近乎100%的致死率足以让人心生恐惧。

那么,真正地做到与“狗”和谐共生,还有多远?

早在2020年6月1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中,便专设了第九章讲述《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其中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针对流浪狗伤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也明确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一时“疏忽大意”,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时,是过失犯罪,因此而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既然早就有法可依,那么执法情况究竟如何?

笔者根据“饲养动物损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时间段搜索,发现自《民法典》颁布以来至今,相关文书可达5668篇,其中判决文书为2680篇。

也就是说,从2020年6月颁布《民法典》以来,平均每年有超过800例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发生。

其中不乏金毛、牧羊、泰迪等常见饲养犬类咬伤他人现象,甚至还有因猫而闹上法庭的案例。

最近一例有关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发生在北京,其中“罪魁祸首”为一只牧羊犬,涉嫌致一名近六旬女性十级伤残的指控。

裁定书写到,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规定,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

也就是说,针对烈性犬、大型犬,在北京即便拴绳外出,也属于违规操作。



可以说,从执法角度来看,针对犬类伤人事件,似乎官方一直是违法必究。

唯一的解释就是,狗患背后,是人祸。

4

德国经验:养狗先考证

狗患人祸背后,难道就无解了吗?

说到底,还是没对人治到位,不痛不痒的谴责,作用不大。光靠自律,无法撑着一个法治社会。

在美国,许多州针对性情暴躁和有攻击性的狗,有专门的《恶犬法案》。其中规定:在公共场所,主人必须每时每刻都为其戴上约束皮带和嘴套,任何时候都不能散养,否则一旦发现,执法部门有权将其充公或者杀死,并且要视情节轻重追查狗主的刑事责任,甚至可以判处其蹲3个月监狱。

甚至还有被称为“变态”的《妨碍公共利益法》的“三吠”原则,即任何一家的狗在美国居民区内任何一个地方狂吠超过三声,即可被认为构成扰民,狗主人将面临惩罚。

而在德国,居民要养狗,主人不仅仅要考证,还要交税、买保险,以提升政府清理狗粪、扩建狗狗公园的能力和进一步保障狗咬伤他人或损坏他人物品时的赔偿事宜。

而对于遗弃狗的行为,德国也是从重处罚,罚款可高至25000欧元(约合人民币19万元)。为此,德国也被视为世界上流浪狗治理工作做得最好的国家。

在国内,云南昭通也在2021年发布了“最严限狗令”,其《创建文明城市丨昭通中心城区养犬管理通告》对居民遛狗的场所、时间都做出了限制,白天(早上6:00—凌晨00:00),禁止任何犬只进入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城市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

相信真正的爱狗人士,都不想做”猛犬界的‘老鼠屎’“。

而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爱狗党”“恨狗党”所求的,无非都是自己及宠物更好的生存空间。

你有养狗的自由,别人有怕狗的自由,养狗不管狗,那真比狗还狗。

延伸阅读:四川咬女童恶犬主人已被抓!别国养犬法律曝光:烈犬全禁、养狗需考试、犯法蹲10年

10月16日8点,四川成都崇州一个小区内,出现了一起恐怖的烈犬撕咬幼童事件。女孩母亲说,当天早上她送女儿去幼儿园,刚走出单元门,就看到一只黑色罗威纳在旁边徘徊。

她想将女孩护在身后,但黑色大狗却径直朝着小姑娘扑了过来,进行撕咬。

母亲为了保护女儿,被狗拖摔在地上,与此同时,这只黑色大狗仍然穷追不舍,一直向前扑着撕咬。



此时窜出一条白色拉布拉多在一旁晃悠,有一位路过的奶奶(有报道称是清洁工阿姨)看到想要帮忙,然而两人协力都无法将这只烈犬赶走。

最终,是她拿了拖把过来,两人协力才将这只大狗赶走。



然而此时,小女孩已经被咬伤得十分严重。

她已经完全昏迷过去,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被赶来的救护车接走,又在当天晚上11点转至华西医院。

孩子目前仍处于昏迷状态,医生说丢肾的几率极高。就连有20年经验的会诊医生,也被女孩的伤势震撼到:“两岁多孩子的皮肤娇嫩,整个右侧是多达20多处的咬伤,最长的有8公分,真是让我不忍直视。”



(图源:四川日报)

根据警方调查,两只涉事犬于当天早上7点20分进入事发小区,8点发生伤人事件。

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

22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

10月17日凌晨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



目前,警方已经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而这件事情,也在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





其中,也有人提到,其实类似的事件,最近在英国也有发生……

9月12日,伯明翰一个11岁的女孩安娜和姐姐一起买完糖果回家时,一只正和主人在候车亭等车的美国恶霸犬突然向她扑过来。



那只狗一下子跳起来把她扑倒在地,咬住她的手臂不肯松口。女孩吓坏了开始大声尖叫,旁边的行人也连忙上来帮忙。

有人打跑了这只狗,然而它又立刻冲回来咬住女孩的肩膀,直到另一个人用力把狗赶走。随后,这只狗追着另一个人进入加油站,又再次袭击了另外两人。

而狗主人全程都在袖手旁观,竟然没有试图阻止。







而更可怕的相似的攻击事件,发生在几天之后。

9月15日下午3点,英国斯塔福德郡,52岁的伊恩·普莱斯正从家里走出门,准备去探望住在街对面的母亲。



社区里很多人都认识他——性格好,工作稳定,待人和善,和自己的初恋结婚并有了两个孩子,每个人都喜欢他。

然而,他刚刚走出门,邻近住宅的邻居饲养的两只美国恶霸犬忽然窜出来,开始攻击他。



(涉事犬)

他立刻大声尖叫,周围的邻居也试图帮忙,然而大型犬的力量足以压倒一个成年人,两只狗围攻更是威力异常。

最终,他受到了多处危及生命的伤,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虽然平时,咱们经常看到各种各样的狗狗,又萌又乖很听人话,看上去可能温顺无害。

但是,犬只伤人事件每年数量不可小觑。大型犬一旦失控,就连主人很可能都控制不住。

今年4月,利物浦还有一位65岁的奶奶,在她自己家中被两只自己饲养的烈性恶霸斗牛犬撕咬致死。



英国目前禁止养四种狗:比特犬、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高犬和巴西菲拉犬。

而在接二连三的恶霸犬伤人之后,英国已经立刻推进其禁止条令。

首相苏纳克宣布,英国将在今年年底前彻底禁止大型美国恶霸犬……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饲养犬只有各种各样的限制,有些地方比较松,比如美国部分州有“一口原则”,指的是如果主人不知道犬只有伤人可能,则无需为此负责;

一旦犬只有威胁人、咬人的前科,之后再犯,则主人要承担全责。



但大多数地方,即使犬只以前从未表现出攻击性,法律仍然规定主人必须对其负责任。

以澳大利亚为例,如果有狗狗被判定为危险狗(品种或前科),则它必须经过严格登记:

主人必须要进行危险犬注册,为其绝育,佩戴特殊红黄色反光条纹项圈,并且给犬只植入ISO微芯片,使其能够被永久识别。



澳洲还规定,平时饲养狗狗的地方,必须拥有全封闭护栏,使其无法逃脱,并且在门口贴上恶犬标识。

想要带狗狗出门,主人必须给狗狗带上嘴套,拴在金属链条上,并且始终佩戴红黄条纹项圈。

如果狗主人没有遵守这些条例,而犬只不幸伤人,则主人可能会被判处5年到10年的监禁。



而对于犬只管理最详细的国家,莫过于德国。

德国有一个专门的“狗税”,每年费用在100欧至1000欧(约770人民币-7700人民币)。这种税收并不是基于增值或消费,而是看作是一种许可费用,允许个人在公共场所拥有和带狗。

在德国人看来,这种税收就是为了控制犬只数量,从而减少犬只饲养带来的相关问题。



德国还有专门的“Hundeführerschein”,字面意思就是“狗狗驾照”。

对,养狗还要考试。

想要获得养狗执照,狗狗和主人都必须经过一系列的考试,从最基本服从命令,如“坐下”和“停”,到更复杂的与陌生人互动社交。

狗狗要证明自己足够听话温顺值得信赖,主人也要证明他们了解狗的基本需求、照顾方法和德国的狗法律。



有了这个养狗执照,主人才能够带狗狗出门玩耍。

现在,这种养狗执照已经从德国推广到奥地利和瑞士,法国也对其进行了参考。



除此之外,德国部分地区还强制要求狗主人必须购买责任保险,以应对狗狗可能造成的伤害或财产损失。

当然,不是说不强制购买保险的州,就不需要对犬只造成的伤害承担经济责任了。

强制购买保险,只是确定所有受害者都一定能够获得足量赔付。

这次事件发生后,一位名叫胡磊的律师表示:“从民事责任来说,饲养者应当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可能需要进行民事赔偿。”

如果后续女童的伤情构成重伤,那么饲养人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过失造成了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均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这个事情来说,如果有证据能够证实狗主人明知肇事犬只有可能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等后果,但仍然不采取措施约束犬只、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够,造成了该犬在居民小区内肇事、肇祸。

那么,从过失致人重伤罪或死亡罪的犯罪主观故意层面,就已经成立了。”

也就是说,黑狗主人唐某,最高可面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事后追责是一方面。咱们平时也要知道,在犬只伤人的时候,如何自救,如何救人。

根据国家宠物行为学高级讲师唐伟敏的说法,犬只伤人分为几种情况。

如果犬只还未伤人,只是朝着你跑过来,如果周围有障碍物,则去障碍物后进行遮挡。

如果是一片空地,则千万不要逃跑!!拿着手里的任何东西与它对峙,空手时脱掉外套也有相同效果。



如果恶犬已经开始伤人,则可以攻击狗的太阳穴(耳朵和眼睛中间)。

如果咬的不是手,则可以抓住狗的腿部使其四脚腾空,将其甩出去,狗会因为紧张而松口。

如果遇到路人被恶犬咬伤,则寻找棍子用力快准狠地攻击恶犬的头部侧面,不要扯狗的尾巴与后脚。



不过,想要让恶犬伤人事件不再发生,光靠路人自我保护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更应该从源头上加强对狗的训练和教育,提高狗主的法律责任意识,呼吁所有狗主人遛狗栓绳戴嘴套。

栓绳子戴嘴套是一种保护,保护路人,保护狗狗,也是保护狗主人自己。

希望以后,这样的事件能够不断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