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600185.SH)两个月前因涉嫌信披违规而被下发《立案告知书》一事,最近有了新进展。
9月26日晚,格力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前任总裁林强、公司前任财务负责人苏锡雄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格力地产被处以300万元罚款;林强及苏锡雄被给予警告,并分别被处以70万元、50万元罚款。
公司被处罚,但股价却不跌反涨。9月26日,格力地产在当天大盘下跌的背景下放量大涨并强势涨停;9月27日,股价再度录得4.83%的涨幅,且成交量显著放大,换手率达到5.59%。
股价表现异常的背后,是该公司此前因被立案而中止的重组工作将重回正常轨道了吗?
调节利润高达6.26亿元
格力地产此前是在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立案告知书》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因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因此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其立案。
经过两个多月的立案调查,事情的具体细节开始浮出水面。9月26日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对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海德壹号”、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公园海德”两个地产项目可售面积、可比售价选取错误;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地产项目P19地块可比售价选取错误、未对可比售价进行修正等问题,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因此,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6.26亿元。其中,2018年至2021年,格力地产分别多计利润4.42亿元、303.8万元、1.63亿元、1886万元,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86.21%、0.58%、29.10%、4.1%(绝对值)。
而2022年度,格力地产则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6.26亿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23.34%。上述事项导致格力地产2018年度至2022年度报告、部分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存在错报。
对此,广东监管局认为,格力地产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以及2019年《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等法规所述的违法情形;因此,拟决定对格力地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此外,广东监管局还指出,2017年6月至今担任格力地产董事、总裁的林强,2018年至今任格力地产财务负责人的苏锡雄,均应对格力地产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因此,拟决定对林强和对苏锡雄双双给予警告,并处以前者70万元、后者50万元的罚款。
同一天晚上,格力地产亦公告了上述两名被罚高管辞职的信息。公告显示,该公司董事会于9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林强及财务负责人苏锡雄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林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裁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苏锡雄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二人不再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但仍在公司就职。
前后历经数年,涉及调节利润高达6.26亿元,而最终罚款才区区几百万元。因此,格力地产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出,便引发了投资者的关注,认为造假成本太低,更有投资者呼吁要进行索赔维权。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于9月27日致电格力地产董办,但其董办的相关工作人员并未有正面实质性回应,只是强调他们已经在7月18日的时候发布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开信息显示,格力地产在7月12日收到《立案告知书》后,立即于7月18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采用追溯重述补提2018至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对2018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而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律师娄霄云亦对记者表示,此次格力地产的违规行为本身并不严重,只是减值的时间点差异,属于会计估计范畴,所以处罚金额低是在情理当中的,因为“减值问题属于会计估计,财务上本来就是一种估计概念”。
重组工作重回正常轨道?
而就在格力地产披露《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前后,该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却突然放量大涨。9月26日,格力地产在当天大盘下跌的背景下放量大涨并强势涨停;9月27日,成交量继续放大,再度录得4.83%的涨幅。
股价异常背后,是否存在相关信息提前泄露的可能?对此,该公司董办的工作人员回应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做好了内部知情人员的管理工作,“至于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的具体的原因,我们也不太清楚”。
对于近日格力地产股价的异常走势,独立投资者黄洋对记者表示,此前格力地产拟收购珠海免税从而实现跨界转型,“但这项重组事件因被立案而在7月份处于中止审核状态;此次行政处罚水落石出,市场可能开始再度憧憬重组前景”。
公开资料显示,格力地产近年来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免税集团全体股东持有的免税集团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据7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显示,在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下,该次重组的相关加期审计工作已完成。
但是,随着在7月份被立案后,重组进程开始发生变化。在其后披露的2023年中报中,格力地产表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该次重组事项。“目前,本次重组处于中止审核状态”。
公司重组工作何时重新步入正常轨道?这无疑是格力地产投资者近期最为关注的问题。而在9月19日的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中,参会的投资者亦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多轮咨询。
其时,作为公司总裁的林强和财务负责人的苏锡雄在接受咨询时明确表示,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后,公司正在依法依规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等相关工作安排,以坚决服从、全面配合、加强学习、快速整改为原则方针,待相关工作完成及相关条件具备后,公司将力争尽早向监管部门申请恢复重组审核。
那么,随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发,是否预示着被立案一事已经告一段落?重组工作是否可以重新开始?对此,该公司董办的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是在7月份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现在只是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后还要等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出来以后,这个立案才算是最终的完结。
“如果公司和相关的当事人,都没有申请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的话,一般来说应该会在近日内出最终的决定书。”上述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等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结果出来并做好相关的工作安排后,他们会尽快去申请恢复重组的审核。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 (ID:eeo-com-cn),作者:邹永勤